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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编辑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经国务院批准推行的一项重要体育制度,1975年开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儿童和青少年自觉地锻炼身体,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服务;同时,为提高中国运动技术水平打下基础。
(2)分组。体育锻炼按年龄(学生按年级和学段)分为四个组:儿童组:10-13岁(小学3-6年级);少年乙组:14-16岁(初中);少年甲组:17-19岁(高中);成年组:19岁以上(大学或已毕业者)。
(3)项目。体育锻炼、测验的项目设五类:一是短跑、往返跑;二是跳绳、长跑;三是跳高、跳远;四是投掷垒球、实心球;五是爬杆、引体向上等;
(4)要求。施行单位应当组织参加者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按照测验规则进行测验。
(5)达标等级。达标等级分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及格级标准:250分至345分;良好级标准:350分至415分;优秀级标准:420分至500分。
相比之下,时隔10年的再次修订,两套标准合二为一,并首次扩展至老年人群。而且新修订的《锻炼标准》是在青少年和普通人群锻炼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依然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5类身体素质测验项目。最大的不同是实现了6岁—69岁人群的全覆盖,在项目设置上删繁就简,在保持测验项目一致性的同时,兼顾各年龄组的身体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