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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过敏 编辑
青霉素属于β-内酰胺族抗生素,其疗效显著、应用广泛。但青霉素易导致药物不良反应,人群中有1%~10%对青霉素过敏,任何年龄、剂型、剂量和给药途径,均可发生过敏反应,严重的过敏性休克可以危及生命。
青霉素可以降解为大约10种,可与蛋白质结合的降解产物,其中最常见者为苄基青霉噻唑基(benzyl penicilloyl,简称BPO基),其他部分简称小部抗原决定基混合物(简称MDM)。MDM虽然只占5%,但严重的速发型变态反应多与此有关。半抗原与抗体多价结合后发生桥联反应,使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释放组胺、激肽等化学介质,导致速发型变态反应。
青霉素与头孢菌素都含有β-内酰胺环,可以发生交叉过敏反应。青霉素制剂也会含有来自培养基中的蛋白质或其聚合物,都可以作为变应原而引起变态反应,合成的青霉素不会发生此类过敏反应。
青霉素是一种半抗原,进入人体后与组织蛋白质结合形成全抗原。对于过敏体质的患者,青霉素进入机体后形成的全抗原可使淋巴细胞产生特异性抗体lgE,lgE可黏附在鼻、咽、声带、支气管黏膜上,使机体呈过敏状态。当患者再次口服或注射,甚至外用青霉素时,新的抗原即与特异性抗体lgE相结合而发生作用,导致机体发生Ⅰ型变态反应,患者血液中出现大量的组织胺、缓激肽等致敏物质,作用于效应器官,引起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高、血管平滑肌舒张、血管床容积增大,即刻出现各种症状。
青霉素引起的过敏反应也分为4型。Ⅰ型反应又称速发型反应,与青霉素降解产物特异性IgE有关,表现为过敏症、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皮肤瘙痒、过敏性鼻炎、哮喘及喉头水肿等。其中过敏性休克最为严重,有时患者接触少量皮试液即可迅速发生,病死率为10%~20%。
Ⅱ型反应由特异性IgG、IgM介导,使用大剂量青霉素后可以发生溶血性贫血。Ⅲ型反应与BPO特异性抗体有关,青霉素(特别是长效青霉素)治疗中出现的血清病样综合征,表现为荨麻疹或其他类型皮疹、发热、关节痛与全身淋巴结肿大。Ⅳ型反应表现为接触性皮炎(目前不再外用,已少见)。而氨苄西林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机制则非变态反应,表现为发疹型药疹,发生率约为10%。
使用各种青霉素前应询问患者是否使用过青霉素,有无青霉素过敏史,使用前都应先做过敏试验,试验结果阴性方可用药。皮试结果可能会存在假阳性、假阴性。
目前我国使用的皮试液直接由青霉素配制。国外有降解产物皮试液(青霉噻唑多聚赖氨酸,PPL)。
目前国内还没有检测青霉素过敏的体外试验标准试剂。
药物过敏反应发生后,首先要迅速判断可能的致敏药物,并迅速阻断患者继续接触过敏药物。已经明确为青霉素过敏的患者,不宜再做青霉素皮试试验。应及时治疗。治疗过程中、恢复后要注意药物多价过敏、交叉过敏等情况。
过敏性休克病例抢救:患者平躺,监测生命体征(血压等),保持液体通道,进行吸氧。先要设法升高血压(立即给予肾上腺素0.5~1mg,必要时再次给予;根据需要可给予升压药物。);喉头水肿者,应先解决呼吸困难或窒息。根据病情需要,给予适量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物、纠正酸中毒等药物进行治疗。
轻症病例处置:如皮肤瘙痒、单侧的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轻度的发疹型药疹等,可以口服抗组胺药物,必要时给予小剂量的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治疗。
重症病例处置: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性松解症、重症多形红斑等,合并内脏损害、病情复杂、严重者,须进行积极、全面抢救。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内脏器官功能、水电解质平衡,采用支持疗法、预防感染。根据病情需要,可以给予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免疫抑制剂等药物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