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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 编辑
1.调节学说
眼的调节作用与眼的集合作用是互相联系的,一定的调节带来相应的集合。常常由于调节—集合反射过强,其内直肌的作用有超出外直肌的趋向,而形成共同性内斜视。近视眼看近目标时少用或不用调节,集合力同时减弱,因此其内直肌的张力减低,有时就形成了共同性外斜视。
2.双眼反射学说
双眼单视是条件反射,是依靠融合功能来完成,是后天获得的。如果在这个条件反射形成的过程中两眼视力不同,一眼视力受到明显的感觉或运动障碍妨碍了双眼单视的功能,就会产生一种眼位分离状态,即斜视。
3.解剖学说
某一眼外肌发育过度或发育不全、眼外肌附着点异常,眼眶的发育、眶内筋膜结构的异常等,均可导致肌力不平衡而产生斜视。
4.遗传学说
临床上常见在同一家族中有许多人患有共同性斜视,斜视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
斜视的患者因为眼位不正,其注意一个物体时,此物体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视网膜中心凹上,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一眼影像受到抑制,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有的还会导致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
1.内斜视
眼位向内偏斜。出生至内发生者称为先天性内斜视。偏斜角度通常很大。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节性与非调节性,调节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3岁儿童,患儿通常会伴中高度远视,或是异常的调节内聚力与调节比率。
2.外斜视
眼位向外偏斜,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间歇性外斜视因患者具有较好的融像能力,大部分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维持在正常位置,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有些儿童还表现为再强烈的太阳光下常会闭一只眼睛。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
3.上下斜视
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上下斜视常伴头部歪斜,即代偿头位。
以下是斜视的常规检查法:
1.双眼视功能的检查
(1)国内普遍使用同视机检查双眼视功能的三级情况。
(2)立体视功能的定量测定,用同视机立体定量画片或颜氏随机点立体图测定立体视锐度。
2.屈光检查
阿托品麻痹睫状肌验光:了解有无弱视和斜视与屈光的关系。
3.眼位和斜视角的测定
确定是哪一类斜视。为了手术设计必须检查斜视角的大小。
4.眼球运动检查
判断眼外肌的功能,看眼球运动是否正常到位。
5.有没有代偿头位
帮助诊断是哪一条眼外肌麻痹。
6.确定麻痹肌的检查
检查眼球的运动功能、双眼分别注视、单眼各方向注视的斜视角度,用红镜片试验或
Hess屏方法等检查可以帮助确定。
7.牵拉试验
(1)术前评估术前将眼球牵拉至正位后估计术后复视及患者耐受情况。
(2)被动牵拉试验可以了解有无眼外肌机械性牵制或肌肉的痉挛情况。
(3)主动收缩试验了解肌肉的功能。
8.隐斜的检查
用隐斜计做定量测定。集合近点的检测:帮助诊断肌性视疲劳。
9.调节性集合/调节(AC/A)的比值测定
帮助判断斜视与调节和集合的关系。
用以下方法可作出诊断:
1.询问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的年龄、准确的发病时间、发病原因或诱因、斜视发展情况、做过何种治疗、有无家族史等。
2.眼外观检查
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睑裂是否等大,颜面是否对称,有无代偿性头位。
3.视力检查及屈光检查
详细检查患者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及青少年患者,必须散瞳后进行屈光检查。
4.遮盖试验
遮盖试验可简单准确地对斜视进行定性检查。
5.检查眼球的运动
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
6.斜视角检查
斜视角分为第一斜视角和第二斜视角。健眼注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第一斜视角;斜眼注视时,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第二斜视角。测量第一、第二斜视角斜角可协助麻痹眼的诊断,临床上常用的定量测量斜视角的方法有:角膜映光法、同视机检查法、三棱镜配合遮盖法等。
7.其他
此外,还有斜视计测量斜视角法、马氏杆加三棱镜检查法、视野计测量法等。
大部分斜视患者出现立体视觉减弱或丧失、单眼抑制者可发生弱视,部分患者出现复视及混淆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