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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理通 编辑
药品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0.5克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密封保存。
PTP铝箔/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硬片泡罩,每板10片,每盒1板。
36个月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11021118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2007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