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氟康唑 编辑
中文名:氟康唑
外文名:Fluconazole
化学式:C13H12F2N6O
CAS登录号:86386-73-4
EINECS登录号:200-659-6
熔点:138至140℃
沸点:579.8℃
密度:1.49g/cm³
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结晶性粉末
闪点:304.4℃
安全性描述:S26;S36
危险性符号:Xn
危险性描述:R36/37/38
基本信息
化学式:C13H12F2N6O
分子量:306.271
CAS号:86386-73-4
EINECS号:200-659-6
理化性质
密度:1.49 g/cm3
熔点:138-140°C
沸点:579.8ºC
闪点:304.4ºC
折射率:1.663
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结晶性粉末
计算化学数据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氢键供体数量:1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5
互变异构体数量:0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81.6
重原子数量:22
表面电荷:0
复杂度:358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来源
本品为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按干燥品计算,含C13H12F2N6O不得少于98.5%。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带特异臭。
本品在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在二氯甲烷、水或醋酸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21)为137~141℃。
鉴别
1、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称取氟康唑对照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有关物质项下色谱条件试验,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取本品,加乙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m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61nm与267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64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893图)一致。
检查
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20mg,加水10mL使溶解,溶液应澄清,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供注射用)。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氟康唑与杂质Ⅰ对照品各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分别约含1mg与0.1mg的溶液。
灵敏度溶液:取对照溶液适量,用流动相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11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4.6mm×250mm,5μm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以乙腈-0.063%甲酸铵溶液(20:80)为流动相,柱温为40℃,检测波长为26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氟康唑峰的保留时间约为10分钟,杂质Ⅰ峰(相对保留时间约为0.9)与氟康唑峰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灵敏度溶液色谱图中,主成分峰峰高的信噪比应大于5。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1.0%),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含氯化合物
取本品约20mg,精密称定,照氧瓶燃烧法(通则0703)进行有机破坏,以0.4%氢氧化钠溶液20mL为吸收液,俟吸收完全后,强力振摇5分钟,加稀硝酸10mL,移至50mL纳氏比色管中,照氯化物检查法(通则0801)检查,与对照溶液(与供试品同法操作,但燃烧时滤纸中不含供试品,并加标准氯化钠溶液6.0mL)比较,不得更浓(0.3%)。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1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50mL溶解后,照电位滴定法(通则0701),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5.31mg的C13H12F2N6O。
类别
抗真菌药。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制剂
1、氟康唑片。
2、氟康唑注射液。
3、氟康唑胶囊。
4、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药理毒理
1、药理该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该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霉等有效。该品的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该品的体内抗菌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该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
2、毒理该品对真菌依赖的细胞色素P-450酶具有高度选择性。一日服用该品0.5g,连续28天,已证明对男性的血浆睾丸素浓度及育龄期妇女的甾体激素浓度均无影响。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良好,且不受食物、抗酸药、H2受体阻滞药的影响。空腹口服该品约可吸收给药量的90%。单次口服该品100mg,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4.5~8mg/L。表观分布容积(Vd)接近于体内水分总量。该品血浆蛋白结合率低(11%~12%),在体内广泛分布于皮肤、水疱液、腹腔液、痰液等组织体液中,尿液及皮肤中药物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10倍;水疱皮肤中约为2倍;唾液、痰、水疱液、指甲中与血药浓度接近;脑膜炎症时,脑脊液中该品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4%~85%。该品少量在肝脏代谢。主要自肾排泄,以原形自尿中排出给药量的80%以上。血消除半衰期(t1/2)为27~37小时,肾功能减退时明显延长。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可部分清除该品。
药物相互作用
2、该品与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该品和环孢素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该品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该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5、该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该品与华法林等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7、该品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用法用量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0mg/日。儿童应慎用。
孕妇用药
1、动物试验中,该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该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老年用药
该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老年患者用药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适应症
该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茵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的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该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物。
3、球孢子菌病。
4、该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不良反应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其他效用
治疗灰指甲:每周一次,一次150mg 一般四个月左右可以治愈。
注意事项
1、该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该品。
2、由于该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肾功能减退患者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
3、该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该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4、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该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5、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该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该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