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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酞片 编辑
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0.1g
口服,成人一次1/2~2片,2~5岁儿童每次15~20mg,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口服后约有15%被吸收,吸收的药物主要以葡萄糖醛酸化物形式经尿或随粪便排出,部分还通过胆汁排泄至肠腔,在肠中被再吸收,形成肠-肝循环,延长作用时间。用药后4~8小时排出软便,一次给药排除需3~4日。本品也从乳汁分泌。
密封保存。
塑料瓶包装,100片/瓶、120片/瓶。
36个月。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