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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缺乏 编辑
1、摄入不足
婴儿期喂养不当,母乳不足或未及时添加辅食;食物中营养素缺乏,包括天然食物中的营养物质缺乏、烹调不当及不合理的饮食习惯;昏迷、精神异常、癌症患者等接受肠内、肠外营养时,补给量不能达到患者需要。
2、消化吸收障碍
饮食因素、药物及疾病均可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其中以胃肠道功能障碍最为重要,较常见的有各种慢性腹泻、慢性胰腺炎、小肠吸收不良、炎症性肠病、胃肠道术后等。其中肠道菌群在必需营养素的消化吸收中有重要作用。肠道菌群可大致分为益生菌、条件致病菌、有害菌三类。其中益生菌主要包括各种双歧杆菌、乳酸杆菌等厌氧菌,可以合成各种维生素,参与食物的消化,促进肠蠕动,阻止致病菌与肠上皮细胞的接触,分解有害、有毒物质等。肠道菌群可发酵膳食纤维产生短链脂肪酸,其中丁酸盐为结肠上皮细胞提供主要能量来源。短链脂肪酸可促进肠上皮细胞紧密连接完整性,促进其增殖、分化成熟并促进其损伤修复,有助于维持肠道内环境稳定。
3、利用障碍
常见的是肝脏疾病使营养素的利用率或储备能力下降,肝硬化时常合并维生素A、B6、B12、叶酸的储存减少而出现缺乏。尿毒症时肾脏不能使25-羟胆骨化醇转变为活性形式的1,25-羟胆骨化醇,导致肠道吸收钙的障碍。
4、消耗丢失过多
长期发热、代谢机能亢进、各种癌症及其它消耗性疾病如糖尿病、结核病均明显地增加体内各种物质的消耗。创伤、大手术、大面积烧伤等促使组织分解代谢加剧的情况使大量氮从尿中及创面丢失,代谢率也显著增加。消化道瘘、肾脏病也是蛋白质损耗较大并容易发生营养缺乏的疾病。
5、需要量增加
婴幼儿期、青春期、妊娠期由于对营养素的生理需要量增加,若未及时补充营养物质或存在营养素吸收不良、利用减少和损耗增加的情况,则更容易发生营养缺乏。
营养缺乏病的发病过程是缓慢的,按其程度和时间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及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其病理变化则经历了储存不足、生化病变、功能变化和形态改变四个阶段,到形态改变阶段,往往会形成一些不可逆的病变,从而使病程再进一步恶化。在功能变化阶段以前,患者主诉或体检不易发现明显的异常,因此属于亚临床缺乏。近年来由于检验方法的进步,许多亚临床缺乏都可用实验室手段加以证实,从而对营养缺乏病进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营养缺乏病的临床表现与人体对营养需要量的适应性有关。长期处于低营养供给水平,人体对营养素的需要可产生适应性,即可以降低需要量和延迟缺乏症状的出现。反之,如长期处于高营养供给水平,则一旦降低,虽未达到最低需要量之下,亦易于出现缺乏。这是反对使用过高剂量维生素的理由之一。在多数的综合性营养缺乏中,蛋白质热能缺乏是主要的表现,此时因代谢缓慢,维生素的需要也相对减少,缺乏症状并不明显。如果蛋白质热能的供给达到需要,缺乏消失,则由于代谢恢复正常,维生素的需要须相应增加,否则即可出现维生素缺乏症状。因而在判断营养缺乏病的临床表现时,须注意到综合性和适应性的特点。
营养缺乏病的总体临床表现概括如下:
1、生长发育不良
不论婴幼儿或学龄前儿童或青少年,营养缺乏病的综合表现都影响到生长发育,孕妇则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可表现为体力和智力两方面的影响。
2、代谢调节异常
体内的重要的酶类和激素都是由各种营养素组成,营养缺乏所致的生物活性物质合成降低和功能异常影响到机体代谢的调节。异常的代谢反应成为许多临床表现的内在原因。
3、抗感染能力下降
已证明许多营养素都和人体免疫机能有关。人体在营养缺乏时对感染的抵抗能力明显降低,而疾病可加重营养不良,形成恶性循环。
4、组织的再生和恢复延缓
营养缺乏时代谢率下降,蛋白质合成率减低,组织的再生和其功能的恢复明显延缓。手术后的创面愈合、综合治疗后的康复时间都反应出营养缺乏的程度与组织再生和恢复的能力。
营养缺乏作为原发性疾病的临床表现之一,也是预测合并症和死亡率的一个指标。营养缺乏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导致许多合并症发生,使原发性疾病更加严重而难于治疗。患者对治疗措施的反应能力下降,使死亡更为迅速。
营养缺乏病的诊断主要通过膳食史、体检、生化检查和治疗试验。
1、膳食史
了解膳食情况可初步确定患者是否存在食物的摄入不足,而摄入不足是营养缺乏的最基本病因之一。常用的方法有膳食称量法和24小时膳食回顾法。称量法较为精确,但工作繁琐,大多用于集体营养调查。回顾法对于有经验的营养医师更为实用。
2、体格检查
包括体重、皮褶厚度、上臂围和上臂肌围的测定。
3、生化和实验室检查
利用多种生化及实验室检查可测定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营养状况和免疫功能。由于营养素在组织及体液中浓度的下降,组织功能的降低及营养素依赖酶活力的下降等的出现均早于临床或亚临床症状的出现,故生化及实验室检查对早期发现营养缺乏的种类和程度有重要意义。
4、临床检查
营养缺乏病的临床症状有特异性的和非特异性的。根据病人的面容、体重、精神状态可以对其营养状态有一个初步估计。然后详细检查头发、眼、唇、口腔和皮肤,进一步确定何种营养素的缺乏。
5、治疗试验
临床症状难以确定诊断,而生化检查一时无条件进行者,可采用治疗试验。让患者接受某种营养素的补充,观察其临床症状有无好转。但现生化检查已能比较普遍实行,治疗试验一般不再作为主要的诊断手段。
(1)营养素缺乏病的治疗应针对病因,继发性缺乏应注意主要病因的治疗,原发性缺乏也要考虑解除影响摄入不足的因素,为补充食物或营养素创造条件。营养治疗要成为整体治疗方案的组成部分,与其它治疗措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和补充。
(2)营养缺乏病治疗所采用的补充剂量要适宜,不必要使用过高的治疗量或维持量,尤其对于有毒性副作用的营养素更应注意。对于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病人,要区别对待。最好是根据临床症状和生化检查结果来决定。
(3)营养缺乏病治疗时不能只考虑主要缺乏的营养素,而应全面从营养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考虑治疗方案,以期达到患者恢复到具有合理营养状况的健康水平。例如蛋白质营养不良的治疗同时,除补充蛋白质外,还应相应补充热能和维生素,否则蛋白质不能有效地利用。
(4)营养缺乏病的治疗应循序渐进,如不宜突然用高热能蛋白质膳食治疗重度蛋白质热能营养不良,因机体长期缺乏后肠胃道和其他器官的功能处在萎缩和减低状态,不能适应一时的超负荷。
(5)营养缺乏病的治疗一般应充分利用食物,配制适合于疾病特点的治疗膳食。当患者摄食困难或神志不清,才考虑匀浆膳或要素膳的应用。当要素膳仍不能满足需要时,才考虑静脉高营养。在患者病情好转以后,尽早恢复正常的膳食治疗。
(6)营养素缺乏病的治疗一般须坚持一段时间,因见效缓慢。效果应以患者营养状况的全面恢复,临床与亚临床症候消失,抵抗能力增强等客观指标为依据。
附表:营养缺乏表现及原因
临床表现 | 可能的营养素缺乏 | |
头发 | 干燥、变细、易断、脱发、失去光泽 | |
鼻部 | 皮脂溢 | |
眼睛 | 眼干燥症、夜盲症 | 维生素A |
舌 | 维生素B2、B12、B6,叶酸,烟酸 | |
牙 | 龋齿 齿龈出血、肿大 | 氟 |
口腔 | 味觉减退或改变、口角炎、干裂 | 锌、维生素B2、烟酸 |
肿大 | ||
指甲 | 舟状指、指甲变薄 | |
皮肤 | 干燥、粗糙、过度角化 伤口不愈合 癫皮病皮疹 | 维生素A、必需脂肪酸 维生素C、K 锌、蛋白质、维生素C 维生素B2、锌 烟酸 |
佝偻病体征、骨质疏松 | 维生素D、钙 | |
维生素B1、B12 | ||
腓肠肌触痛 萎缩 | 蛋白质-能量 | |
心肌病体征 | ||
生长发育 | 营养性矮小 性腺功能减退 | 蛋白质-能量 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