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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 编辑
神经症(neurosis)旧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能力下降、烦恼、紧张、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分离症状、转换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随着对神经症认识的深化,其概念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演变,这种演变的总趋势是内涵变得越来越深化并不断异化,结果是在ICD-10中几乎完全抛弃了神经症这一概念,将这类疾病肢解为七种不同的障碍,称之为神经症性、应激相关和躯体形式障碍。
按神经症性障碍在ICD-10中的编码分类如下:
F40 恐怖性焦虑障碍
F41 其他焦虑障碍
F41.0 惊恐障碍
F41.1 广泛性焦虑障碍
F42 强迫障碍
F43 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F44 分离(转换)性障碍
F45 躯体形式障碍
F48 其他神经症性障碍
F48.0 神经衰弱
目前,尚不明确哪些因素是神经症直接的致病因素,但一些相关因素在神经症发病中的作用是肯定的。其病因和发病机制涉及生物、心理和社会等多个方面,但以心理社会因素为主。
外在因素—精神应激
较多的研究证实神经症患者起病前多存在较多的负性生活事件,他们被称为神经症的精神应激因素。引发神经症性障碍的应激性生活事件常有以下特点:①程度不十分强烈,且是多个事件反复发生,持续时间较长,多是使人牵肠挂肚的日常琐事,这点有别于应激相关障碍;②应激事件往往对神经症性障碍患者具有某种特别的意义,即某些患者对常人看来也许是无足轻重的事情特别敏感;③患者对应激事件引起的心理困境或冲突往往有一定的认识,也知道应该怎样去适应以消除这些事件对心理的影响,但往往不能将理念化为行动,将自己从困境和矛盾中解脱出来;④不仅来源于外界,更多地来源于患者内在的心理欲求与对事件的不良认知;他们常常忽略和压抑自己的需求以适应环境,但又总是对他人和自己的作为不满,总是生活在遗憾和内心冲突之中。
内在因素—个性特征
巴甫洛夫认为,神经症的人格类型为弱型或强而不均衡型。Eysenck 认为,古板、严肃、焦虑、敏感等性格的人易患神经症。多数焦虑症、强迫症有明显的个性倾向,因此有学者认为个性特征是神经症的发病基础,甚至有人推测神经症的遗传倾向主要是通过个性特征来体现的。由于个性因素的存在,致使某些类型的神经症很难彻底痊愈,因此有人称神经症存在“个性缺陷”。另外,临床上有些类型的人格障碍几乎很难与相关类型的神经症区分,如强迫症和强迫人格。
心理学机制
(1)心理动力学理论 又称精神分析理论。其核心内容包括:①当幼儿期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或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经历、欲望与动机被压抑到潜意识层次,它们不能直接地或原封不动地进入意识时,就产生了因为会违背社会规范、良心道德等的个体痛苦感,这便是神经症;②一些神经症的发生是由于不能合适地压抑来自本我的本能性冲动,超我的要求过高过强,自我过弱,以至于自我不能在本我和超我间保持良好平衡的结果。这些理论是其创始人弗洛伊德对神经症患者实施心理治疗技术的基础,但至今尚未被任何现代实验手段所证实或否定。
(2)行为主义学派的学习理论该学派创始人华生认为,神经症症状是后天或早年的生活经历中习得的社会性行为,它们因不良的或错误的学习而获得,因不恰当的环境或自我强化而固定。如恐惧症、焦虑症最初是由一些无关刺激或中性刺激伴随无条件刺激引起了焦虑,以后又不断被强化和泛化。沃尔普的交互抑制学说和系统脱敏疗法,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理论、厌恶疗法、阳性强化等方法治疗神经症,均是源于该理论。
(3)实验性神经症学说巴甫洛夫在实验室中,用各种特殊方法使动物的高级神经活动发生功能性障碍,即所谓实验性神经症。
他把发病机制归结为三点:
②过分复杂、精细地鉴别引起抑制过程过度紧张;
③兴奋、抑制过程急剧变化,阳性、阴性强化反复交替及动力定型的急剧改造,引起兴奋抑制过程转换过度紧张。
(4)认知心理学理论认知心理学强调,情绪与行为的发生一定要通过认知的中介作用,而不是通过环境刺激直接产生的。美国心理学家贝克认为一些神经症患者有许多不恰当的认知方式,包括非此即彼地看待事物,灾难化地解释个人的不幸,以偏概全地解释自己的过失,选择性地理解事物的背面,先入为主地分析事物,情绪化的推理方式和对自己的过分苛求等,这些歪曲的认知,导致不合理、不恰当的情绪反应,这种反应超过一定限度与频度,便表现为疾病。
生物学机制
(1)遗传因素 强迫症、广泛性焦虑、惊恐障碍和疑病症均存在家族聚集性,其一级亲属的同病率高于其他亲属,并远高于普通人群。焦虑症、强迫症单卵双生的同病率明显高于双卵双生。
(2)生化因素 研究发现,焦虑症、恐惧症和强迫症的发生可能与NE、5-HT系统功能改变有关。一些抗焦虑药、抗抑郁药对神经症的治疗作用是支持这类学说的理由之一。另外、5-HT激动剂可加剧强迫症也说明了这一点。
(3)其他 脑影像学检查发现某些强迫症患者双侧尾状核体积缩小,而许多脑器质性疾病如脑炎、癫痫及颞叶损伤等易产生神经症症状,包括强迫、焦虑、恐惧等。
恐惧症
恐惧症是指患者对外界某些处境、物体、或与人交往时,产生异乎寻常的恐惧与紧张不安,并常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如脸红、气促、出汗、心悸、血压变化、恶心、无力甚至昏厥等。患者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以致极力避免导致恐惧的客观事物或情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因而影响其正常活动。临床表现为:
(1)广场恐惧症 又称场所恐惧症、旷野恐惧症、幽室恐惧症等。是恐惧症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60%。多起病于25岁左右,35岁左右是另一发病高峰,女性多于男性。主要表现为对某些特定环境的恐惧,如广场、密闭的环境和拥挤的公共场所等。患者害怕离家或独处,害怕进入商店、剧场、车站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为患者担心在这些场所出现恐惧感,得不到帮助,无法逃避,因而回避这些环境,甚至根本不敢出门,焦虑和回避行为的程度可有很大差异。恐惧发作时还常伴有抑郁、强迫、社交焦虑、人格解体等症状,若不有效治疗,症状虽可波动,但一般会转入慢性。
(2)社交恐惧症 又称社交焦虑障碍,多在17-30岁期间发病,男女发病率几乎相同;常无明显诱因突然起病,中心症状围绕着害怕在小团体中被人审视,一旦发现别人注意自己就不自然,不敢抬头、不敢与人对视,甚至觉得无地自容,不敢在公共场合演讲,集会不敢坐在前面,回避社交,在极端情形下可导致社会隔离。常见的恐惧对象为异性、严厉的上司和未婚夫(妻)的父母等,或是熟人。可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可有脸红、手抖、恶心或尿急等症状,症状可发展到惊恐发作的程度。临床表现可孤立限于如公共场合进食、公开讲话、或遇到异性,也可泛化到涉及家庭以外的所有情境。部分患者常可能伴有突出的广场恐惧和抑郁障碍;一部分患者可能通过物质滥用来缓解焦虑而最终导致物质依赖,特别是酒依赖。
(3)特定恐惧 患者的恐惧局限于特定的情境,如害怕接近特定的动物,害怕高处、雷鸣、黑暗、飞行、封闭空间、在厕所大小便、进食某些东西、牙科治疗、目睹流血或创伤,害怕接触特定的疾病,促发惊恐的具体情境。特定恐惧一般在童年或成年早期就出现,如果不加以治疗,可以持续数十年。对恐惧情境的害怕一般不波动,导致功能残缺的程度取决于患者回避恐惧情境的难易程度。性传播疾病特别是艾滋病是疾病恐惧的常见对象。其中的血液—创伤恐惧与其他恐惧不同,它导致心跳缓慢,有时出现晕厥,而不是心跳过速。
焦虑症
焦虑症指以广泛和持续性焦虑或反复发作的惊恐不安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神经症。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肌肉紧张和运动性不安,起病并非由实际威胁或危险所引起,其紧张或惊恐的程度与现实处境并不相称。临床上分为广泛性焦虑和惊恐发作。
(1)广泛性焦虑 又称慢性焦虑症,是焦虑症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常没有明显诱因,缓慢起病。患者主要表现为精神性焦虑和躯体性焦虑两组症状.
①精神性焦虑 持续存在不明原因的恐惧、烦恼、紧张不安,表现为做事时心烦意乱,缺乏耐心;与人交往或谈话时急切紧张、不沉稳;遇到突发事件时,更感到六神无主,惊慌失措;即使休息时,也感到烦躁不安,坐卧不宁,过分警觉,甚至出现惊跳反应;注意力难以集中,有时脑子里呈现一片空白;入睡困难,多梦,易惊醒。
②躯体性焦虑 常与精神性焦虑并存,多表现为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如心悸、心慌、出汗、胸闷、气促、口干、便秘、恶心、尿急、尿频、头晕、皮肤潮红或苍白等。有的还可以出现阳痿、早泄、月经紊乱等症状。自觉肌肉紧张,无法放松,可伴有肌肉紧张性疼痛,疲乏无力,眼睑、面部肌肉抽动,双手指细微震颤等。
(2)急性焦虑发作 又称惊恐发作。这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惊恐体验,伴濒死感、失控感及严重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在正常的日常生活环境中,并没有恐惧性情境时,患者突然出现极端恐惧的紧张心理,好像死亡将至,为此奔走、惊叫,四处呼救。其自主神经系统症状,如胸闷、心慌、呼吸困难、出汗、全身发抖等,一般持续几分钟到数小时。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楚,高度警觉,一般历时5-20分钟,很少超过一个小时,即可自行缓解,但不久又可突然再发,发作后仍心有余悸,产生预期性焦虑。不过焦虑的体验不再突出,而代之以虚弱无力,需经若干天才能恢复。
强迫症
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常在青少年期发病,多数缓慢起病,无明显诱因,其基本症状为强迫观念或强迫意向,常伴有强迫动作或行为,可以一种为主,也可以集中症状兼而有之。
(1)强迫观念 为基本症状,也最常见。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二者的尖锐冲突使患者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冲动或观念系来自于自我,但违反他的意愿,遂极力抵抗和排斥,但无法控制。患者意识到强迫症状是异常的,但无法摆脱。常见的有强迫怀疑、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回忆、强迫性对立思维等。
(2)强迫动作和行为 强迫动作和行为往往是患者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而不得不采取的顺应性反应行为。常见的有强迫检查、强迫询问、强迫清洗等,也有的患者表现为重复某一在别人看来不合理、甚至可笑的动作,称为强迫性动作。有的患者做某件事情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丝毫不能违背,如穿衣服时必须先穿左侧或系扣从上到下,一旦有错,必须重新开始,称为强迫性仪式动作,此时精神痛苦可相对减轻,但此时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3)强迫意向 患者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患者明知道不应该,自己努力控制,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如患者总有拿刀杀自己的家人的冲动等,尽管这时内心冲动十分强烈,但却从未付诸行动。
躯体化障碍
又称Briquet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和疼痛;常起病于30岁之前,病程持续至少2年;各种医学检查均不能证实存在可以解释其躯体症状的器质性病变,患者长期反复就医,有显著的社会功能障碍。常见以下症状:
①疼痛 其特点是程度较轻、部位不固定,性质不相同。常涉及头部、颈部、腹部、背部、关节、四肢、胸部、直肠等,也可发生于月经期、性交或排尿时。
②胃肠道症状 包括嗳气、反酸、恶心、呕吐、腹泻或某些事物引起特别不适。胃肠道检查可见浅表性胃炎或肠道激惹综合征,难以解释患者经常存在的严重症状。
③假性神经系统症状 症状类似神经系统疾病,但检查不能发现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证据。常见的有:共济失调、肢体瘫痪或无力、吞咽困难或咽部梗阻感、失音、尿潴留、触觉或痛觉缺失、复视、失明、失聪、抽搐等转换症状。
④性功能障碍 包括性冷淡、勃起和射精障碍、经期紊乱、经血过多等。
疑病症
患者担心或认为自己患有一种或多种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的超价观念。多数为缓慢起病,常无明显诱因。临床表现以疑病症状为主,伴焦虑、抑郁情绪,还常伴有各种疼痛。患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特别关心,对身体各部的感觉十分关注,进而怀疑自己有病,要求医生或亲人同情,虽经各种检查均为阴性发现,仍担心、怀疑检查结果是否有误。因此,患者四处求医,反复检查,常寻觅所谓的验方、偏方,同时,又怀疑其疗效。大多数患者疑病症状单一固定,也有个别患者的症状多种多样。病程冗长,常导致社区功能受损,治疗效果较差。
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的特征是精神易兴奋和脑力易疲乏,常伴有情绪烦恼、易激惹、睡眠障碍、头痛及多种躯体不适等症状,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病变或某种特定的精神障碍。病程迁延,症状时轻时重,病情波动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多数病例发病于16-40岁之间,发病率无明显性别差异,从事脑力劳动者占多数。
(1)脑功能失调症状 脑力活动的易兴奋和易疲乏是神经衰弱的核心症状。表现为不由自主地联想和回忆增多,特别是入睡前,非指向性思想异常活跃、不能控制,由于大脑无法得到充分的松弛和休息,致使脑力容易疲劳。患者经常诉精力不足,脑子迟钝,注意力不能集中或不能持久,记忆减退,工作效率下降,即使长时间休息也不足以消除其疲劳感。
(2)情绪症状 主要表现为容易烦恼和易激惹。烦恼的内容指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琐事,患者感到困难重重,难以解决。由于患者自制力减弱,稍微受到刺激便易发怒,但事后又感到后悔。部分患者可伴有焦虑和抑郁情绪。
(3)心理生理症状 指心理因素引起的某些生理症状,主要包括紧张性疼痛、睡眠障碍及其他心理障碍。紧张性疼痛常由情绪紧张引起,主要表现为头重、头胀、头痛、头部紧箍感,或颈部、腰背部及四肢肌肉酸痛和不适。睡眠障碍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多梦、易醒,睡后不能消除体力和精力疲劳,有的表现为睡眠节律倒错,缺乏睡眠感。其他心理生理症状还有头昏、眼花、耳鸣、心慌、胸闷、气短、消化不良、尿频、阳痿或月经紊乱等。
诊断要点
神经症性障碍的各亚型有着各自不同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治疗反应和病程与预后。尽管不同类型间的相异点多于相同点,但多年的研究发现,神经症障碍仍有不少共同之处而使其有别于其他类别的精神障碍。
1.一般没有明显或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 神经症性障碍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强迫、疑病症状,这些症状可以单独存在,但大多是混合存在,尤其是焦虑症状;罕见明显或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连贯性和逻辑障碍,也罕见行为紊乱、怪异行为。个别强迫障碍患者的强迫行为可能显得非常古怪,但患者能就此做出合理的解释,通常是为了缓解焦虑。可见某些疑病症患者的疑病观念达到妄想的程度。
2.症状没有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为基础 各种神经症性障碍的症状均可见于感染、中毒、物质依赖、代谢或内分泌障碍及脑器质性疾病等多种器质性疾病中,在疾病的早期和恢复期最为常见,故诊断神经症性障碍须排除器质性疾病。此处的“症状没有明确器质性病变”是指就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未能发现肯定的、相应的病理生理学和组织形态学变化。可以预料,随着科学水平的发展,随着精神活动认识的不断深入,随着检测手段的不断进步,我们可以从细胞水平、分子水平乃至更深的层次去研究脑的功能,可望在超微结构方面有所发现,而所谓功能性精神障碍一族将会日渐缩小,终至瓦解。
3.患者自知力充分,对疾病体验痛苦,有求治要求 多数神经症性障碍的患者在疾病的发作期均保持较好的自知力,他们的现实检验能力通常不受损害,不仅能识别他们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也能判断自身体验中哪些属于病态。但疾病的加重和病程的慢性化也可能使少数患者丧失自知力。由于患者对神经症性障碍的体验通常十分痛苦,症状常常与现实处境不相称,患者常能深切地体验到这一点并加重其痛苦,故常有强烈的求治欲望,而找不到明确的病因的诊疗历程可能加重患者的痛苦体验。
4.社会功能相对完好 神经症患者的社会功能相对完好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一是相对重性精神病而言,神经症患者的社会功能是完好的。因为他们基本上能生活自理、坚持学习、坚持工作,同时,他们的言行通常都保持在社会规范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二是与正常人相比,神经症患者的社会功能只是相对完好,他们的工作、学习效率和适应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减退,学习、工作或与人交往表现得很吃力,效率低、适应性差。
5.起病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许多研究表明,神经症性障碍患者在病前较他人遭受更多的应激性生活事件,主要以人际关系、婚姻与性关系、经济、家庭、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多见。
6.病前性格在神经症性障碍的发生发展中起一定作用 Eysenck 认为,古板、严肃、焦虑、敏感等性格的人易患神经症。
因此,上述特点就决定了在遭遇相同应激事件的群体中,神经症性障碍的患者更易于对生活感到不满,对生活事件更易感,或者是个性特征更易于损害人际交往过程,从而导致生活中产生更多的冲突和应激。另外,不同的个性特征可能与所患的神经症性障碍亚型有关,如有强迫症型人格特征者易患强迫症,有表演型人格特征者易患癔症,有A型行为倾向者易患焦虑症等。
鉴别诊断
1.器质性精神障碍 各类感染、中毒、内脏疾患、内分泌或代谢障碍及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均可以出现神经症性症状,尤其是在疾病的早期和恢复期。但它们有几个特点是神经症性障碍所不具备的:①有明确的器质性病因;②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的症状,如意识障碍(最常见为谵妄)、智能障碍、记忆障碍、人格改变等;③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等。
2.精神病性障碍 精神病性障碍中最需要鉴别的是精神分裂症。一些精神分裂症者早期常表现为神经症性症状,如头痛、失眠、学习工作效率下降、情绪改变、或出现强迫症状,易误诊为神经症性障碍。精神分裂症患者常漠视自身症状,缺乏自知力,社会功能损害相对较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等。
3.心境障碍 尤其是抑郁发作的患者,常伴有焦虑、强迫以及其他神经症性症状。此时的鉴别要点是心境障碍患者以抑郁(或躁狂)为主要临床相,其他症状大多继发于抑郁(或躁狂),而且情感症状程度严重,社会功能受损明显;而神经症性障碍患者虽然也可有抑郁症状,但大多程度较轻,持续时间较短,不少主要临床相,未达到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4.应激相关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的致病因素常为重大的生活事件,症状则是个体对应激事件的直接反应,患者常能意识到症状的发生和发展与事件有关,症状的表现常常与应激性事件有关。
治疗原则
由于病因及发病机制不明确,神经症性障碍的治疗是对症治疗。药物治疗对于控制神经症性症状有效,但心理治疗在神经症性障碍的治疗中有重要作用,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的联用是治疗神经症性障碍的最佳办法。
1.药物治疗
治疗神经症性障碍的药物种类较多,如抗焦虑药、抗抑郁药以及促神经代谢药等。药物治疗系对症治疗,优点是控制靶症状起效较快。但用药前一定要向患者说明所用药物的起效时间及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使其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以增加治疗的依从性。否则许多神经症性障碍患者可能因求效心切或过于敏感、焦虑、疑病的性格特征而中断、放弃治疗或频繁变更治疗方案。
2.心理治疗
不同的心理学流派对神经症发生机制有不同的解释和治疗方法。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发展,心理治疗技术逐渐通过整合、折中、合作,融合成较广泛、综合和实用的模式,认知行为治疗和人际关系治疗是目前较为有效的治疗。治疗不但可以缓解症状,而且能帮助患者学会新的应付应激的策略和处理未来新问题的技巧,同时,与治疗理论无关的因素,如人际性、社会性、情感性因素,包括治疗者对患者的关心、患者对治疗者的信任、患者求治的动机与期待等等,都对疗效有影响。
各类型神经症障碍的治疗
1.恐惧症
(1)行为治疗 行为疗法是治疗恐惧症的首选方法。系统脱敏疗法、暴露冲击疗法对恐惧症效果良好。基本原则:①消除恐惧对象与焦虑障碍反应的条件性联系;②对抗回避反应。但行为疗法只强调可观察的行为动作,是治标而未治本,疗效是否持久,结论不一。
(2)药物治疗 三环类抗抑郁药丙咪嗪对恐惧症有一定的疗效,并能减轻焦虑和抑郁症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的苯乙肼、吗氯贝胺和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类的氟西汀、氟伏沙明和舍曲林也可部分缓解恐惧症状。氯硝安定和阿普唑仑也具有一定的抗恐怖作用。心得安对缓解恐惧症的躯体症状有效。药物对单纯恐惧一般没有效果,但可用苯二氮卓药物来暂时缓解单纯恐惧,例如飞行恐怖。SSRI类如帕罗西汀、舍曲林等治疗社交焦虑障碍有效,但药物的不良反应限制了应用。
2.焦虑症
(1)心理治疗 松弛疗法对焦虑症有较好的疗效。当个体全身松弛时,生理警觉水平全面下降,心率、呼吸、脉搏、血压、肌电、皮电等生理指标出现与焦虑状态逆向的变化。松弛不仅有生理效果,亦有相应的心理效果。生物反馈疗法、音乐疗法的原理都与此接近,疗效也相仿。
(2)药物治疗 一般首选苯二氮卓类药物,如安定、阿普唑仑、去甲羟安定等,也可首选三环类或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类抗抑郁药。苯二氮卓类有起效快的优点,但长期使用容易导致药物依赖,所以目前两者结合使用的情况较多。丁环螺酮是近年来使用较多的新型抗焦虑剂,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是常用的抗焦虑配伍用药。还有报道,该通道阻滞剂异搏定和GABA激动剂氯苯氨丁酸对惊恐发作疗效较好。
3.强迫症
(1)药物治疗 主要采用具有5-HT再摄取阻滞作用的药物,以氯丙咪嗪最为常用,一般每日用量为150-300mg,分两次服用。一般2-3周开始显效,3周无效者可考虑改用或合用其他药物,一般治疗时机不宜短于3-6个月。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类的氟西汀、氟伏草胺等也可用于治疗强迫症,效果良好。
(2)心理治疗 主要是支持性治疗,一些行为疗法如暴露疗法和精神分析疗法也有一定效果。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可产生良好的效果。
(3)精神外科治疗 极少数严重的慢性强迫症患者在药物和心理治疗失败的情况下,而患者又处于极度痛苦之中,如患者和其亲属都有强烈要求,可以考虑手术治疗,主要是选择性地损毁扣带回、眶叶、额叶内下侧等。以往报道手术可减轻焦虑和痛苦,但不一定能消除强迫症状。
4.躯体形式障碍
(1)心理治疗 支持性心理治疗是治疗本病的基础。通过询问病史和检查,逐步取得患者的依赖,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充分了解患者病情后,对其疾病的性质给予科学、合理的解释,使患者正确对待健康和疾病,逐步摆脱疑病观念。
(2)药物治疗 针对患者的抑郁和焦虑症状,可给予抗抑郁和抗焦虑治疗。
5.神经衰弱
(1)心理治疗 主要是支持性心理治疗。通过向患者讲解有关医学知识,使其充分了解所患疾病的性质,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疾病,客服不健康的性格特点,转移对疾病的注意力,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常用的治疗方法有集体心理治疗、小组治疗、个别心理治疗等。另外,认知疗法和森田疗法对神经衰弱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也可选用,但需要由专科医生完成。
(2)药物治疗 根据患者的症状特点,合理选择药物治疗,常能提高治疗效果。若兴奋症状明显,可选用抗焦虑或镇静剂;若衰弱症状明显,可选用兴奋剂和促脑代谢剂。如果白天精神不振,夜里精神兴奋,则白天选用兴奋剂,晚上选用镇静剂,促其恢复正常的生物节律。兴奋剂常用咖啡因,剂量一般为100-200mg/d,分1-2次在上午和下午上班时间口服。
各类神经症性障碍的病程及预后各有区别:恐惧症和强迫障碍多数病程迁延,有慢性化趋势;焦虑症病程易波动,转为慢性;惊恐障碍多数无须治疗即能康复;躯体形式障碍中,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而急性起病的预后较好,一般认为起病缓慢,病程越长,则预后越差;多数癔症的预后较好,60%-80%在一年内可自发缓解;神经衰弱通常慢性起病,病程波动或慢性迁延,症状的波动往往与患者的精神压力相关,若有急性起病者,则预后较好。
1.神经症性障碍是比较常见的,社会功能基本完好,自知力完整,所以患者的求治欲望也比较强,进行正规的治疗后,效果是比较肯定的,但是易受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重视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多方面的配合,家属、亲友、朋友等同医护人员一起多鼓励支持患者,照顾好患者的生活,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2.从小要注意培养儿童健康的行为模式,培养健全的人格,多支持鼓励孩子们去接受各种考验,培养坚毅、顽强、沉着、豁达、坦然、勇于面对现实的性格。
3.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健康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神经症的知识,消除歧视,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