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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风解毒胶囊 编辑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苦。
每粒装0.52 g。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偶见恶心。
本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号:2001ZL343)批准于2003年8月~2005年4月进行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药平行对照试验。Ⅱ期:试验组完成111例,脱落1例、剔除0例:对照组完成113例,脱落1例、剔除0例;Ⅲ期:试验组完成335例,脱落15例、剔除10例;对照组完成110例,脱落5例、剔除5例。
诊断标准:符合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属风热证(参照《中药新药治疗感冒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以及《最新国外疾病诊断标准》1992年版制定)。证见:身热较著,微恶风,汗泄不畅,头胀痛、咳嗽,痰粘或黄,咽燥或咽喉红肿疼痛,鼻塞,流黄浊涕,口渴欲饮,舌边尖红,苔薄白或微黄等。受试者年龄18至65岁。发热体温不超过39.1℃。病程48小时内。
给药方案:疏风解毒胶囊,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双黄连胶囊,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3天。
疗效标准(尼莫地平法):西医临床:①痊愈:主症体温正常,咽痛症状及体征消失,积分减分率≥95%。②显效:主症体温正常,咽痛症状及体征基本消失,积分减分率≥75%。③有效:主症体温、咽痛有所改善,积分减分率≥40%。④无效:治疗3天体温未降或升高,感冒症状和体征基本无改善,积分减分率<40%。中医证候:按证候积分较疗前减少≥95%、≥75%但<94%、≥40%但<75%、<40%分别判定为痊愈、显效、有效、无效。
试验结果(ITT分析):Ⅱ期:西医临床,试验组112例痊愈率54.46%、愈显率78.57%;对照组114例痊愈率47.37%、愈显率74.56%;中医证候,试验组112例痊愈率55.36%、愈显率78.57%;对照组114例痊愈率46.49%、愈显率73.68%。Ⅲ期:西医临床,试验组350例痊愈率46.30%、愈显率74.90%;对照组115例痊愈率40.00%、愈显率69.60%;中医证候,试验组350例痊愈率40.57%、愈显率74.29%;对照组115例痊愈率46.96%、愈显率78.26%。
密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6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