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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 编辑
中文名:苗族(苗文:Hmongb)
外文名:Hmong(英文)、Mèo/H'mông(越南文)、แม้ว/ม้ง(泰文)
人口数量:约1300万(全球)
主要分布区:中国、老挝、越南、美国等国
语种:苗语
宗教信仰: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古称:“荆楚”、“荆蛮”、“南蛮”
语系: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主要经济形式:农业、油茶、油桐、漆树等
官方文学
根据其特定的创作特征。苗族官方文学最早的代表人物是屈原,但有很大的争议。后来出现的沈从文 是名副其实的苗族作家。近些年来,源源不断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苗族作家,但真正在更大范围内像沈从文那样有所影响的很少,甚至是没有的。
天文历法
苗族历法从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星象历发展到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一脉相承。但信风历、斗柄历、连山历、天索易历、候虫历、候鸟历、物候历是历法的初始形式,星象历、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合历是历法的高级形式。太阳历、太阴历、阴阳合历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星象历 。
参历是夏朝的历法,源于伏羲太昊龙历,到夏时以参宿为参照星制定。故称为参历,是为十月太阳历。全年分上下两个半年,一年为五季,每季两个月全年十个月。每月36天,每季72天,全年360天。余5至6天,既不算在旧年之内,也不计入新年,叫做过年日 。
苗族八十四年历进制,苗语称为“埃进”、“街局”、“干金”、“嘎炅”、“嘎进”等。过竹著《苗族神话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说:古代苗族社会曾实行过一种以八十四天为一计数周期的历法,其中每一天都有一个名称,每个名称都有一定的寓意,如水獭、天鹅等。民国《八寨县志稿》则称为“苗甲子” 。
医学
苗药
苗族居住的山区药物的资源种类之多,产量之大,品质之好,是许多平坝地区所不能及的。常见的药可达1500种之多,常用的约200种,最常见的药材,如:各种血藤、铁筷子、百金条、白龙须、蓝布正、地星宿、果上叶、黑骨藤、飞龙掌血、草乌、大风藤、八爪金、淫羊藿、海金沙、透骨香等等。另有部分珍稀品种如八角莲、九月生、金铁锁、一支箭、仙桃草、穿山甲、和气草、菌灵芝关药市上也偶有出售 。
中国苗族聚居的广大地区建立了不少的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大力开发常用的药材。有的成为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等的原料。有的已进入民族地区医院供医院配方用药。有的省份还对部分苗族民间有效方剂进行了发掘、筛选、整理工作,一部分确有开发价值的成方制剂已被收入《民族药地方标准》中 。
音乐
苗族音乐可包括声乐和器乐两种。苗族声乐一般都是真人声歌唱,不用器乐伴奏 。苗族民歌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游方歌(情歌)、酒歌、苦歌、反歌、丧歌、劳动歌、时政歌、儿歌、谜语歌等几类,曲调各不相同。飞歌是流行于黔东南的一种特别的民歌演唱形式,一般在山上放声歌唱,其曲调高亢,豪迈奔放,余音震山梁,非常有特点,其内容有情歌、时政歌等,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合唱等。各种民歌形式有传统的歌词,也有即兴编唱的内容。嘎百福歌是流行于黔东南地区的一种说唱文学,它在民间诗歌和传说故事的基础上融合而成,演唱者时而叙述时而呤唱,其内容多是反映民事纠纷和社会现象方面的真人真事 。
盘歌,是苗族青年男女向对方表达心愿、显示才能的一种古老的对歌方式。昭通一带苗族的“盘歌”非常有趣。男青年看中了某位女青年,便带两个年龄相当的同伴,一起去到姑娘的家,找她的长辈说明来意。若姑娘的父母亲回答:“还没人家,是同班辈的。”便准许盘歌。盘歌的歌会,由女方老人安排。男女双方参加对歌的同伴,既当参谋,又为自己找对象 。
在盘歌中,一般是男的先唱。双方通过对唱,显示自己的才能。如果男的输了,女方便用水将男方泼走。泼水在苗家不是恶意,而是一种善意的洗礼。如果以方对答如流,唱得情投意合,还可以唱到定婚。但是如果女的盘输了,还可继续盘歌,这样的盘歌一直盘到定婚为止。定婚那天,女方的父母要及时为男方备办喜酒,一一敬给参加歌会的乡亲,最后以一对牛羊角当杯,敬给这对即将结合的青年。然后吹起芦笙跳起舞,通宵达旦为这对青年人贺喜 。苗族的乐器通常有芦笙、唢呐、箫笛、胡琴、月琴等 。
歌舞
主词条:苗族舞蹈
在苗族,青年男女的自娱性集体歌舞多被称为“踩堂”,但由于“踩堂”舞蹈离不开芦笙的伴奏,所以如今“踩堂”这一传统名称已基本被人们改称为“芦笙舞”了。但为了体现不同地区“芦笙舞”的差异和特色,人们只好又在“芦笙舞”前冠以地区名称加以区分。因此,就出现了“广西融水芦笙舞”、“贵州黔东南芦笙舞”、“贵州花溪芦笙舞”等众多的“芦笙舞”形式。男吹芦笙,女作舞,是苗、侗民族的传统习俗。但只有在贵州,不逊于男子的苗家女,在“踩堂”中抱芦笙边吹边舞,可谓是其它地区“芦笙民族”不曾有的一道风景。苗族的青年男子,在必须吹得一手好芦笙、能参与集体的“芦笙舞”外,如还能掌握有着特殊高难技巧的单人或双人表演形式的“芦笙舞”,那他就会成为男性中的佼佼者而更多地赢得未婚女子的青睐 。
贵州省花溪的苗族青年男女,每当年节喜庆时就会自动聚到一起,边吹芦笙、边跳“芦笙舞”。在演奏芦笙的人群中,除青年男子之外还不乏妙龄少女。她们与男芦笙手同站一个舞圈,毫不逊色地边吹奏着手中的芦笙边与外圈的女子共舞。两个舞圈相互交叉、换位,一会儿向中心蹦跳聚拢、一会儿又向外围旋舞散开,有如百花园中的朵朵鲜花在争妍绽放,又好似缤纷的彩蝶在纵情歌舞。虽然这些舞者都并非出自专业的舞人,但舞蹈风格的古朴、潇洒和舞者发自内心的喜悦,领一旁的观看者,也会被这充满生机的歌舞所感染,乐不可支地随歌舞而拍手顿足 。
建筑
主词条:吊脚楼、苗寨
苗族由于特有的迁徙历史,在建筑选材和房屋构建形成自己特有的建筑风格。苗家人喜欢木制建筑,一般为三层构建,第一层一般为了解决斜坡地势不平的问题,所以一般为半边屋,堆放杂物或者圈养牲畜,第二层为正房,第三层为粮仓,有的人家专门在第三层设置“美人靠”供青年姑娘瞭望及展示美丽,以便和苗家阿哥建立初步关系。房屋材料各地不同,黔东南苗族地区木材较多,所以木房、瓦房较多,草房土墙房较少。黔中南一带木板房、瓦房和草房、土墙房兼有,大体上草房、土墙房最多。此外,不少苗族搭“杈杈房”居住,屋内不分间,无家具陈设,架木为床,垫草作席,扎草墩为凳。
刺绣是苗族源远流长的手工艺术,是苗族服饰主要的装饰手段,是苗族女性文化的代表。中国西南部的贵州省居住着大量的苗族同胞,他们创造了不同样式、风格的服饰。他们的服饰有便装与盛装之分,平日着便装,节目或姑娘出嫁时着盛装,无论服装还是头饰,工艺复杂,做工精细。苗族刺绣的题材选择虽然丰富,但较为固定,有龙、鸟、鱼、铜鼓、花卉、蝴蝶,还有反映苗族历史的画面。苗族刺绣十分美丽,技法有12类,即平绣、挑花、堆绣、锁绣、贴布绣、打籽绣、破线绣、钉线绣、绉绣、辫绣、缠绣、马尾绣、锡绣、蚕丝绣。这些技法中又分若干的针法,如锁绣就有双针锁和单针锁,破线绣有破粗线和破细线 。
苗族刺绣种类很多,从色彩上分,大体上可分为单色绣和彩色绣两种。单色绣以青线为主,刺绣手法比较单一,其作品典雅疑重,朴素大方;彩色绣用七彩丝线绣成,刺绣手法比较复杂,或平绣或盘绣或挑绣,多以自然界中的花鸟虫鱼或龙凤麒麟为题材,刺绣成品色彩斑斓,栩栩如生,是凤凰民族工艺品中的精品 。
蜡染
蜡染是贵州省丹寨县、安顺县、织金县苗族世代传承的传统技艺,古称“蜡缬”,苗语称“务图”,意为“蜡染服” 。丹寨县、安顺县及织金县是以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与外界隔绝的艰苦环境中,这里的居民逐渐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古老的蜡染技艺因此得以保留下来。按苗族习俗,所有的女性都有义务传承蜡染技艺,每位母亲都必须教会自己的女儿制作蜡染。所以苗族女性自幼便学习这一技艺,她们自己栽靛植棉、纺纱织布、画蜡挑秀、浸染剪裁,代代传承。在此状况下,这些苗族聚居区形成了以蜡染艺术为主导的衣饰装束、婚姻节日礼俗、社交方式、丧葬风习等习俗文化 。
苗族蜡染是为生产者自身需要而创造的艺术,其产品主要为生活用品,包括女性服装、床单、被面、包袱布、包头巾、背包、提包、背带、丧事用的葬单等 。
社会制度
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一个宗族就是一个大鼓社,称“黑社”,又有许多分社,苗族称为兄弟鼓社,又称“白社”。“黑社”一般有果略(即鼓头)、果叙(即歌头)、果当(桌头)、果熙(礼头)、果扎(武头)、果养(活路头)、顶王(护头)、顶榜(护尉)、珈也扬(粮头)等头领,共称为“鼓社九鼓头”,由他们共同领导全社事务。鼓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社员大会,也就是13年一届的鼓社节。届时男女老幼都要参加。鼓社节要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祭祀央公、央婆,并选举新一届鼓头,讨论决定鼓社规约和其他重大事项。鼓社具有组织和发展生产,调整婚姻关系,促进人口增长,调整内外部关系等基本职能,并具有“军事单位”的职能,负有维护氏族的荣誉与复仇的职责。苗族鼓社是一个结合得十分紧密的血缘集团,亲属称谓制度、祖先崇拜、地域观念以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互助精神是其重要支柱,有力地支持着鼓社组织观念。因此,鼓社是氏族制的残余。至近现代,鼓社组织只保持在操中部方言的黔东南地区,其他地区已经消失或大部分消失 。
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议榔组织大小不一,几个或几十个寨子组成的最为普遍。议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议榔大会,其任务主要讨论有关大事,制定议榔款约,选举各种执事首领。议榔设有榔头(湘西称为“款头”或“款首”,广西融水称“头老”,贵州从江称为“该歪”,云南金平称“丛头”)一人,副榔头若干人,另有“硬手”和“老虎汉”(军事首领)、祭司、“行头”和“理老”(主持司法)等若干执事首领。议榔头人根据“议榔规约”维持一方社会秩序。其主要职责为调解并处理争执田土和山林所有权的纠纷、婚姻纠纷、偷盗事件、民族内部纠纷、违反禁忌事件、互相残杀事件,并组织人们起来共同对敌、抗击外侮等等。寨老、榔头一般不脱离生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分化剧烈的地方,有了一些变化。在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国时期有的寨老、榔头还兼任甲长、保长、联保主任,蜕变为地主阶级,利用议榔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使议榔的性质产生了变化。议榔通过组织制定的习惯法榔规款约来进行管理,榔规款约一经群众通过,就成了不成文的法律。过去,苗族议榔规约在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至现代,在许多苗族地区,议榔的形式依然存在,议榔规约被换上了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内容,成为政府的行政组织及法律法令的有效补充,在社会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
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理老熟悉古理古规,主持公道,办事认真,能言善辩,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信誉和威望,对维护苗族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曾起到过十分积极的作用 。
饮食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麦、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酸辣二味是苗族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因此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日久形成习惯。苗族人尤其喜欢吃酸,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制酸汤、酸菜、酸辣,腌制鱼肉,苗家的酸汤鱼肉嫩汤鲜,清香可口,闻名遐迩。苗族喜饮酒。平时劳作之余,喝一点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亲友来访,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以酒待客,久之形成了一套喝酒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很多地方的苗族宴饮和敬酒时,还有唱酒歌的习俗。湘、桂、黔交界地区的苗族还流行喝油茶,它不仅是苗家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还是平时饭前饭后的一种特制饮料,有些地方甚至以油茶当中饭吃。湘西、黔东北和重庆南部则将炒米茶作为过年节时饮用和招待亲友贵宾的高档饮料 。
酸汤
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部分地区的杨姓苗族有不吃猪心等禁忌,除此之外苗族无过多的食物禁忌和要求,中国苗族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糯米饭
糯米饭是苗族主食之一,在苗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男女老幼喜爱之食品,人们认为吃粘米饭不顶饿,味淡,不及糯米饭香,不用菜也能吃下,不用筷子,手捏着吃极为方便。凡逢走亲访友的礼品,各种节日(姊妹节)的主食,多为糯米做成的各种食品。有甑蒸绚白的糯米饭,染成五颜六色的花糯米饭,枕头形和三角的粽子、糯米粑,以及酿酒、长途旅行或上坡做活,多以竹制盒盛糯米饭储之随身带去食用。
小黑药炖鸡
在苗族村寨,只要家中来了贵客,他们都会炖制出香喷喷的小黑药鸡让客人品尝。这一美食不仅香味独特、营养丰富,而且“清肺排毒、散寒止咳、滋阴补肾、行血通经”,一直被丘北苗族同胞奉为款待上宾的佳肴和大病体虚的滋补良药。小黑药别名草三角枫,属常年生草本,生长于阴凉潮湿的山地,其根、茎、叶皆可入药,苗族同胞常用它治疗肾虚、腰痛、哮喘等病症。其炖制出的鸡不仅香味独特、肉嫩汤鲜,而且还具有滋补、治病等特殊功效。苗族孕妇产后补身重要食物。
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节日
主词条:苗族节日
苗族是一个富有古老文明、讲究礼仪的民族,岁时节庆独特鲜明。苗族传统节庆按功能含义分为:1、农事活动节庆;
2、质交流节庆;
3、男女社交、恋爱、择偶节庆;
4、祭祀性节庆;
5、纪念性、庆贺性节庆。
按时序分,一岁分十二个月,每月都有一个以上的节庆日。
动月(鼠或子月)1—15日(第一个子日至第二个寅日)为玩年节,其中第1个子日为天岁节,苗人不出门(远门);第1个丑日是地岁节,第1个丑日至第2个丑日(2—14日)期间,人们纷纷走亲访友、互贺新岁、男女对歌、玩龙灯、狮子等;第2个寅日(15日)为尾巴年(烧龙灯)。偏月(牛月或丑月)第一个丑日为社日,亦称龙头节,苗人祭土地神,接龙、安龙(苗语染戎)。1月(虎月或寅月)的第一个寅日为物质交流、男女社交节(华夏称为三月三街节)。2月(兔月或卯月)的第一个未日为牛王节(华夏称四月八日)、男女社交樱桃会、佛生日。3月(龙月或辰月)的第一个辰日、第二个寅日分别为小端午节和大端午节,其中小端午节后来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芈姓屈氏),亦称屈原节、歌师节。4月(蛇月或巳月)的第1个巳日为降龙节(华夏称为六月六、六月场)、吃新节(大麦熟)。5月(马月或午月)的第1个子日是小年节(苗语称七姊妹,即北斗七星)。6月(羊月或未月)的第2个寅日为鸭节,第2个辰日为赶秋节。7月(猴月或申月)的第1个申日为酒节(糯稻收割酿制甜酒、米酒)。8月(鸡月或酉月)为祭祀节(主要进行椎牛、吃猪、跳香、还傩愿、安龙等祭祖祀魂活动)。9月(狗月或戌月)狩猎节,择日祭梅山三神,开始狩猎。10月(猪月或亥月)卯日、午日为吃猪泡汤节(杀年猪),灶神节(祭灶神),除夕夜(大年夜,汉籍称苗人十月过年)。除此之外,苗族因支系不同以及地域文化差异,还具有本地方本支系的一些独具特色的节日,诸如花山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