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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 编辑
1.一切外国的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照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5.《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内水法律地位的特殊情况
内水完全处于一国主权管辖之下,非经该国许可,他国船舶不得驶入。有关内水的法律制度由各国国内法律规定。在界河(国际河流除外)上,一般只有界河两岸国家的船舶才有航行权。在界湖上和内海上,除另有协议外,一国船舶只能在本国国界以内的水域航行。他国船舶进入一国对外开放的港口,除紧急避难外,事先须经许可。军港和为本国沿海航运用的港口,通常对外关闭。他国船舶在一国港口停留期间,必须遵守该国的一切法令,但船舶内部事项,如不影响当地国的安宁和秩序,一般不予过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称"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水域构成国家内水的一部分"。但如果某一沿岸国由于选择直线基线(见领海)而使原先认为是公海一部分的水域变成了内水,外国船只在这一新形成的内水内,享有无害通过权。一般地说,一国有权不准外国船只进入其内水,但外国船只遇难或根据条约规定可以进入者除外。实际上,一国为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交往,不能不允许外国船只进入其港口。外国商船一旦进入一国港口,即受该国法律的约束和管辖,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沿岸国不干涉船长对其船员行使内部纪律的权力。
②如果船上的人所犯罪行不影响沿岸国的公共秩序或其居民,沿岸国通常让船旗国当局去处理。
③对遇难船只通常给予一定程度的优待,如沿岸国不对它们征收超过服务费用的港口税与同类性质的捐税。
外国军舰如经允许进入一国港口,应遵守沿岸国的航行法令和卫生规则,但沿岸国当局在未获得舰长或船旗国有关当局同意时,不得登上外国军舰,或在舰上执行任何命令。如果外国军舰有违反沿岸国法律或危害沿岸国安全的行为,沿岸国有权令其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