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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 编辑
腹膜透析的基本原理是利用腹膜作为透析膜,把灌入腹腔的透析液与血液分开,腹膜有半透膜性质,并且具有面积大、毛细血管丰富等特点,浸泡在透析液中的腹膜毛细血管腔内的血液与透析液进行广泛的物质交换,以达到清除体内代谢产物和毒物,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的目的。在腹膜透析中,溶质进行物质交换的方式主要是弥散和对流,水分的清除主要依靠提高渗透压进行超滤。
对急性肾损伤应提倡早期透析,主要适用于非高分解代谢型,如存在下列临床表现或各项生化指标达下述水平时,应行腹膜透析治疗:①少尿3天或无尿2天;②存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③明显水钠潴留;④严重水肿、脑水肿、急性肺水肿;⑤尿毒症症状明显;⑥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如高血钾、代谢性酸中毒等;⑦血清肌酐>354μmol/L、血清尿素氮>23.8mmo/L。
2.慢性肾衰竭
内生肌酐清除率Ccr<10ml/min,血肌酐≥707.2μmol/L,并伴尿毒症症状时即可开始腹膜透析治疗。
(1)尿毒症:当Ccr<10ml/min,或Scr≥707.2μmol/L(8mgl/dl),并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明显的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②明显的水钠潴留表现(高度水肿、高血容量性心力衰竭或高血压);③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如血钾≥6.5mmol/L);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CO2-CP≤15mmol/L);④肾移植前后;⑤几种特殊情况的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肾病;儿童患者;老年患者。
(2)急性药物和毒物中毒:腹膜透析能清除具有下列性质的药物和毒物:①可透析性,分子量小于5000道尔顿;②以非结合形式存在于血液中。腹透与血透和血液灌流相比,治疗中毒的作用较弱,在无上述设备时,可试用。
(3)其他: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无血液净化设备时;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甲状腺功能亢进、重症急性胰腺炎、广泛化脓性腹膜炎、肝性脑病、高胆红素血症、顽固性心力衰竭、多发性骨髓瘤、银屑病(牛皮癣)等。
1.绝对禁忌证
各种腹部病变导致的腹膜清除率降低;腹壁广泛感染或严重烧伤无法插管者。
2.相对禁忌证
腹部手术3天内,如伤口未愈合,腹透时切口漏液;腹膜内有局限性炎症病灶,腹透可使炎症扩散;晚期妊娠或腹腔内巨大肿瘤,由于腹腔容积减小,腹透效果不理想;腹腔内血管性疾病,如多发性血管炎、严重动脉硬化、硬皮病等,均会降低透析效能;严重呼吸功能不全,入液量过大,会加重呼吸功能不全,如作腹透入液量宜少;长期蛋白质和热量摄入不足者,不宜进行长期的慢性腹透,因腹透每日丧失蛋白超过6g。
1.腹膜炎:是腹膜透析中最常见的并发症,其发生与无菌操作不严格、切口及管道感染、免疫力低下、透析液污染、高龄等因素有关。导致腹膜炎的微生物主要经过透析管腔进入腹腔,也可由透析管出口周围皮肤渗漏处进入腹腔,或由肠道、盆腔等处炎症直接蔓延至腹腔,偶来源于血液。可分为细菌性、真菌性、化学性腹膜炎等。
2.代谢性并发症:①水电解质紊乱,可出现肺水肿、脑水肿等水钠潴留症状,也可出现低钾血症等;②高血糖、反应性低血糖;③高张性脱水;④营养缺失综合征,由蛋白质、氨基酸、水溶性维生素丢失引起,表现为虚弱、食欲缺乏、嗜睡,严重时可有昏迷,故腹透患者应注意营养补充。
4.机械性并发症:表现为透析液引流不畅、透析管堵塞、腹痛腹胀、透析液渗漏、出血、内脏损伤等,常与透析液及透析管致局部刺激、位置不当、缝合不严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