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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率 编辑
读音:sǐ wánɡ lǜ
英文:mortality
通常指“粗死亡率”(crude death rate,CDR)。一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死亡个体数与同期平均种群数量的比值。对人类一般按每千人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率(‰)=单位时间死亡个体数/单位时间平均种群数量×1000‰。
广义的死亡率还包括粗死因别死亡率、分年龄死亡率和分年龄性别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幼仔死亡率、幼虫死亡率或幼苗死亡率)等。其中后者与前几个的定义有较大区别,严格地说,应称之为“婴儿(幼仔、幼虫或幼苗)死亡概率”。
粗死亡率,一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死亡个体数与同期平均种群数量的比值,对人类以一千人计算。
新生儿死亡率,对人类每 1000 个出生未满一个月的婴儿和胎死(死产儿)的和,对其他生物则以死亡幼仔、幼虫或幼苗的数量与种群内所有幼仔、幼虫或幼苗进行计算。
孕产妇死亡率,对人类来说每 10 万个死于生产过程的死亡数,对其他生物则以怀胎、怀卵或结果期的雌性(或雌雄同体)个体数和种群内全部雌性(或雌雄同体)个体数进行计算。
幼儿死亡率,只适用于人类,每 1000 个出生小于一岁的死亡数。标准死亡率(SMR)或特定年龄死亡率(ASMR),对人类来说特定年龄(例如 16-65 或 65 以上)中每 1000 人的死亡总数,对其他生物准则以特定生长发育阶段的死亡个体数计算。死亡率=当区单位时间死亡个体数(*1000)/当区单位时间中平均种群数量(‰)(括号中内用只适用于人类)。
死亡率可以得知一个地区的卫生习惯和医疗品质。通常越先进的国家死亡率越低,越落后的国家死亡率越高。死亡率还可得知一个种群在当地生存状况,死亡率高说明这个物种在当地的天敌、竞争者、传染病等较多,死亡率低说明该地区该种群的天敌、竞争者、传染病等少。
前十大高婴儿死亡率的国家有:
安哥拉 192.50
阿富汗 165.96
塞拉利昂 145.24莫桑比克 137.08利比里亚 130.51
尼日尔 122.66
索马里 118.52
马里共和国 117.99
塔吉克斯坦 112.10
几内亚比绍 108.72
4.9% 艾滋病
4.8% 慢性阻塞性肺病
2.7% 结核病
2.2% 疟疾2.2% 呼吸道/支气管/肺癌2.1% 道路交通事故
纵观整个自然界,生物的死亡原因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也可以称为寿终正寝,非正常死亡主要包括被捕食、意外伤害、缺氧、食物缺乏、水源缺乏、传染病等原因造成的死亡。
死亡率是衡量人口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医药卫生条件差的地方,死亡率较高。19世纪以前,世界各国的死亡率普遍在30‰以上。中国在1949年以前死亡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民国期间死亡率高达28~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死亡率迅速下降。1949年为20‰,1957年降到10.80‰,1970年降到7.60‰,1977年降到6.87‰,1986年为6.69‰,1990年为6.28‰,在全世界处于低死亡率的水平上。
计算年龄组死亡率在分析人口死亡状况时有重要意义。男女和不同年龄的死亡率与不同死亡原因死亡率有很大差别,在婴儿和儿童时期死亡率较高,男性高于女性,中青年时死亡率较低,在8~15岁达最低点,以后渐次增高,直至全部死亡。各年龄组死亡率分布呈 V字形。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逐步改善,中国死亡原因的顺序发生了显著变化。50年代时因呼吸系病、急性传染病、肺结核死亡的占前三位。1957年部分城市呼吸系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20.3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6.86%;急性传染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56.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93%;肺结核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54.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7.51%。三项死亡人数合占总死亡人数的32.3%。80年代,占前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心脏病和恶性肿瘤。1985年部分城市心脏病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31.04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3.39%;脑血管死亡率为每 10万人中死亡117.5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98%;恶性肿瘤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死亡113.8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0.32%。三者合占64.69%。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死亡率为7.37‰;自然增长率为-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