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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实施 编辑
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法的执行的特点:
①法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②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③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④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2、法的执行主要原则:
①依法行政的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依法行政之所以是一条基本的执法原则,是因为,首先,行政机关在国家生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其次,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②讲求效能的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③公平合理原则。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法的适用的特点:
①法的适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②法的适用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③法的适用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④法的适用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
2、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法的适用?
①当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国家机关在相互关系中发生了自己无法解决的争议,致使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无法实现时,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裁决纠纷,解决争端。
②当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国家机关在其活动中遇到违法、违约或侵权行为时,需要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恢复权利。
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法的遵守,也叫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权力,履行义务的活动。
法的遵守的意义:
①认真遵守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②认真遵守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