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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素 编辑
药品名称:干扰素
外文名:Interferon,IFN
别名:IFN
是否处方药:是
主要适用症:恶性肿瘤、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并用、作为放疗、化疗及手术的辅助治疗剂、病毒性皮肤病、皮肤肿瘤、某些炎症性皮肤病、眼部肿瘤
主要用药禁忌:过敏者;严重心脏、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骨髓抑制者禁用
剂型:注射剂
是否纳入医保:是
药品类型:免疫兴奋剂
本品主要成分为干扰素。
本品一般性状为注射剂(粉)。
1、恶性肿瘤:包括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骨髓瘤、膀胱癌、卵巢癌晚期转移性肾癌及胰腺恶性内分泌肿瘤、黑色素瘤和Kaposi肉瘤等。
2、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并用。
3、作为放疗、化疗及手术的辅助治疗剂。
4、病毒性疾病。
5、病毒性皮肤病:如尖锐湿疣、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及带状疱疹等。
6、皮肤肿瘤:如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恶性黑素瘤、Kaposi肉瘤、日照性皮炎、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等。
7、某些炎症性皮肤病:如白塞病、遗传过敏性皮炎、瘢痕疙瘩、硬皮病、环状肉芽肿等。
8、眼部肿瘤。
注射剂(冻干粉):100万U;300万U;500万U;1000万U;3000万U。
1、皮下注射:
(1)用于多发性骨髓瘤,初始剂量200万U/m2,每周3次(或隔日1次)根据耐受性可逐渐提高至最大耐受量500万-1000万U/m2,每周3次。
(2)用于毛细胞白血病,初始剂量200万U/m2,每周3次(或隔日1次).剂量可根据耐受性调节;治疗1个月内可出现1个或几个血液学指标的正常化,粒细胞、血小板计数及血红蛋白3个指标的改善可能需要6个月以上,对脾未切除的患者与已切除患者同样有效。
(3)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每日400万-500万U/m2,病情控制后可改隔日1次。
(4)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初始剂量为每周3500万U,每天500万U或隔日1000万U;也可先口服泼尼松每次60mg,每日1次,连续2周,随后每次40mg,每日1次,连续2周,然后每次20mg,每日1次共2周,再停药2周后开始以本药治疗,每天皮下注射500万U;上述任方案均应给药4个月;用于慢性非甲非乙型肝炎,初始剂量每日100万-500万U,至少持续4个月。
(5)用于慢性丁型肝炎,初始剂量500万U/m2,每周3次,至少持续3-4个月。
(6)用于恶性黑色素瘤,每次1000万U/m2,每周3次(或隔日1次),显效的中位时间约为2个月。
2、静脉滴注:用于kaposi肉瘤,每天5000万U/m2,静脉滴注30分钟,连续5日,至少间隔9日再开始下一个5日疗程。
3、局部注射:用于尖锐湿疣,先用乙醇垫清洗病灶,然后用30号细针于病灶底注射,隔日1次,每次注射含100万U本药的灭菌等渗注射剂0.1-0.5ml,连续3周,一次可处理5个病灶。每周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00万U。
1、全身反应: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即寒战、发热和不适。剂量超过44×104U/m2时,注射2-6小时后即可出现发热。随着疗程延长,发热可逐渐减轻,一般7日后可停止发热。为避免发热,可预防性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若仍发热,与IFNα含杂质有关,不宜再用。
2、骨髓抑制:在用药中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和网状红细胞减少。减少剂量在8.5×104U/m2以下,可减轻骨髓抑制发生。
3、局部反应:部分患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并有压痛,24小时后即可消退。
4、其他:脱发、皮疹、血沉加快、嗜睡、一过性肝损伤。偶见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做过敏试验。
5、呼吸困难、肝功能降低、过敏反应、血肌酐升高、全身乏力、脱发、鼻塞、鼻出血、上皮萎缩、嗜睡甚至癫痫发作。
6、罕见有抑郁、意识障碍、体重减轻、皮疹、秃发、给药局部反应、感觉异常、呼吸困难、单纯疱疹、眼痛、心动过速、焦虑、瘙痒、咳嗽、高血压、感觉减退、腹痛、咽炎等。
7、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特别是心律失常似与原有心血管疾病及以前有心脏毒性的治疗有关。剂量大于每天1000万U时,出现转氨酶升高,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停药或减量时可迅速恢复。其他尚有白细胞减少和血清肌酐、LDH、碱性磷酸酯酶上升。
过敏者;严重心脏、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骨髓抑制者。
2、有心脏病、心肌梗死或心律失常病史的患者慎用。用药前或用药中应作心电图检查。
3、晚期代偿性肝硬化、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腹水、血小板计数减少、总胆红素水平提高、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或血浆白蛋白水平降低的患者在使用本药之前不应口服泼尼松,应慎用本药并严密监护。
4、用前须做过敏试验,以防发生过敏性体克。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5、中至重度不良反应可能需改变剂量方案,在某些情况下应停药。
6、某些患者的低血压可能与液体缺失有关。
7、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通常是可逆的,但某些患者可能需3周才能完全消失。
8、如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能需停药,本药大剂量偶尔导致藏痫发作。
9、本药应置2-8℃处保存。如发现冻干制剂萎缩、变色,液体制剂混浊、有异物或不溶性沉淀等均不宜使用。
2、与阿昔洛韦、熊去氧胆酸、小柴胡合用,治疗病毒性肝炎或慢性乙型肝炎,疗效优于单用。
3、与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等合用,可提高抗肿瘤疗效。
4、与柔红霉素合用,可增强抗白血病作用。
5、中药人参、黄芪、香菇、三七、知母及板蓝根注射剂、茵黄针剂等均有诱导机体产生干扰素作用,合用可提高滴度4倍以上。
7、可抑制肝微粒体对药物的代谢,使双香豆素活性增强,两药合用应监测凝血状态。
8、本药使对乙酰氨基酚代谢毒性产物不能解毒,因而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9、吲哚美辛可预防性减少干扰素导致的寒战、发热等副作用,并可增加干扰素水平。
10、降低氨茶碱体内清除,合用有可能发生茶碱中毒,即恶心、呕吐、便秘、癫痫发作。
11、泼尼松等糖皮质激素有降低干扰素生物活性的作用,应予注意。
12、与高剂量阿地白介素合用,可增加超敏反应的风险,如红斑、瘙痒、低血压等。
13、与苯巴比妥合用时,因本药可抑制肝细胞色素酶P450系统,故会增加苯巴比妥的血清浓度而导致后者中毒。
1、干扰素在病毒细胞表面与特殊膜受体结合发挥抗DNA和RNA作用,包括对某些酶的诱导作用,阻止受病毒感染细胞中病毒的复制,抑制这些细胞的增殖。
2、本药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特殊细胞毒性。
3、抗病毒作用:其抗病毒活性不是杀灭而是抑制病毒,它一般为广谱病毒抑制剂,对RNA和DNA病毒都有抑制作用。当病毒感染的恢复期可见干扰素的存在,另一方面用外源性干扰素亦可缓解感染。
1、口服不吸收,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α干扰素吸收率在80%以上,而IFNβ、IFNγ吸收率较低。静脉注射IFNα后血清浓度30分钟达高峰,4-8小时后即检测不到。
2、干扰素在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后入血的速度较慢,需较长时间才能在血中检测到。肌内注射后tmax为5-8小时。一次肌内注射106U,血清浓度为100U/ml,这比在病毒感染时自然产生的干扰素量为高。
3、循环中的干扰素t1/2为2-4小时。只有少量干扰素能进入血脑屏障,脑脊液内的浓度约为血内浓度的1/30。只用家兔研究过其排泄,排出量只有0.2%-20%。
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