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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毒素 编辑
在水中的溶解性大于1g/L,化学性质相当稳定。在水中藻毒素自然降解过程是十分缓慢的,当水中的含量为5µg/L时,三天后,仅10%被水体中微粒吸收,7%随沙沉淀。藻毒素有很高的耐热性,加热煮沸都不能将毒素破坏,也不能将其去除;自来水处理工艺的混凝沉淀、过滤、加氯也不能将其去除。有研究报道,在某湖周围3个自来水厂的出厂水中检出低浓度的藻毒素(128~1400ng/L),表明采用常规的饮水消毒处理不能完全消除水体中的藻毒素。
藻毒素是一种肝毒素,具有强烈的促癌(肝癌)作用。家畜及野生动物饮用了含藻毒素的水后,会出现腹泻、乏力、厌食、呕吐、嗜睡、口眼分泌物增多等症状,甚至死亡。病理病变有肝脏肿大、充血或坏死,肠炎出血、肺水肿等。
蓝藻毒素在细胞内产生,活的蓝藻向细胞外分泌毒素的量很少,只有当蓝藻死后才将毒素释放出来。因此,需在蓝藻生长时去除蓝藻。除去蓝藻的方法主要是采用杀藻剂控制其生长或采用絮凝剂使蓝藻沉积。当蓝藻裂解或采用杀藻剂使蓝藻毒素释放到水中时,会使水中毒素含量超过健康标准,因此,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水中毒素含量。主要的去除蓝藻毒素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化学降解(如臭氧、高铁酸盐、硝酸镧、紫外线等处理)及微生物降解等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颁布了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为1μg L-1,原理:
μg.L-1
蓝藻毒素 婴儿1) 儿童 成人
微囊藻毒素 0.20 0.29 0.88
微囊藻毒素-LR 2) 0.07 0.11 0.32
我们可以推测,那些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的人群有摄入蓝藻毒素的危险,特别是在蓝藻水华发生的高峰季节。由此,可以看出蓝藻毒素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人群比发达国家的人群具有更高的危险。但是,饮用经处理的地表水的人群并非就没有摄入蓝藻毒素的危险了,因为传统的水处理方法在去除蓝藻毒素方面效果并不好。无论对哪一类人群,儿童和婴儿均比成人具有更高的摄入蓝藻毒素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