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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激源 编辑
护理学概念
是指引起引起应激的各种内外环境刺激,可分为:躯体性应激源、社会性应激源、心理性应激源和文化性应激源4种。
心理学概念
应激源又称应激因素、紧张性刺激物,指任何能产生应激反应的有害刺激。向人提出适应和应付的要求并进而造成应激反应的刺激物。由于应激反应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 因此人类的应激源是十分广泛的。向有机体提出适应和应对要求,并引起应激反应的刺激物称应激源。实际上任何与个体原有心理、生理水平相异的客观变化都能构成应激原。但并非所有应激原均能使个体体验到紧张状态。这与刺激物的性质、强度、持续时间、新颖性、不可预测性等特点有关。
应激源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其属性
布朗斯坦(Braunstein,J.J.)将这些应激源分成四类。
第一类为躯体性的, 即借助于人的肉体而直接产生刺激作用的刺激物,如强烈的噪声、震动、高温、辐射、微生物和疾病等。
第二类为心理性的,指发端于个体头脑中的各种紧张性信息,如心理冲突、凶事预感等。
第三类为社会性的,指造成个体生活风格上的变化并要求个体对其适应和应付的社会生活情境、生活事件或变故,如升学、考试、离婚、亲人死亡、战争与社会动乱等。
第四类为文化性的,指要求人们适应和应付的生活的文化方面,如出国旅行或留学等。一种刺激物能否成为应激源,除了它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外,还取决于个体的适应和应付能力以及个体对这两者关系的认识估价。
尽管四类应激源的性质不同,但只要应激达到相当的强度,对其所作出的反应便同时涉及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这说明,人的生理反应与心理反应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根据事件对个体的影响
将应激源分为:①正性生活事件:指对个体的身心健康 具有积极作用的事件。②负性生活事件:指对个体产生消极作用的不愉快事件。
根据事件的主客观性
可将应激源分为:①客观事件,即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 转移,他人也能明显体验到的事件,包括生老病死和天灾人祸等。这些事件能引起强烈的 急性精神创伤或是延缓应激反应,即创伤后应激障碍;②主观事件以个体主观因素为主的 事件。但这种划分是相对的,很多事件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
按应激源的内容
①环境应激源:指作用于人的肉体、直接产生刺激 作用的刺激物,包括自然环境应激源和社会文化性应激源。自然环境应激源。指各种特 殊环境、理化和生物学刺激物。社会文化性应激源。包括个人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日常琐 事、重大社会变故、文化冲突等因素。霍尔姆斯用生活变化单位(life chAnge unit,LCU)来 表示生活事件的作用强度。②职业性应激源:特指与工作有关的应激源,它的产生常常由 于个体与工作岗位要求不相匹配而引起。职业性应激主要来自如下四个方面:工作者本 身、工作条件、工作性质和组织方面。③心理性应激源:主要指发端于个体头脑内的事件, 比如:不切实际的预测、凶事预感、心理冲突和挫折等。挫折是指由于各种障碍而不能达 到目的或趋向目标的进程受阻或被延搁的情况。根据造成挫折的原因不同,分为外部挫 折和个人挫折。心理冲突(mental confliCT)是相互对立或排斥的目的、愿望、动机或反应倾 向同时出现时引起的一种心理状态。引起④心理冲突的刺激或境遇称作“冲突情境”。 Lewin把人的基本冲突分成:趋-趋冲突、避-避冲突和趋-避冲突,以后,Hovland又添 加了多重趋-避冲突。
按不同环境因素
将应激源分为三大类:①家庭环境因素:如父母离异,亲子关系恶劣等;②工作或学习环境:如工作负担过重、职业转换等;③社会环境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
在生活中人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生活事件和生活变化,如果生活变化(生活事件)过 大、过多、过快、持续过久,就会造成相应的适应困难,造成过强过久的心理应激,就会损害 人的健康。调查表明,生活事件是日常生活中造成心理应激并进而引致疾病甚至死亡的 主要原因。
生活事件致病作用须具备的条件
a.生活事件的性质:心理上有丧失感的生活事件如丧偶、家庭成员的死亡等对健康危 害最大。姜乾金等(1987)通过对癌症病人的临床对照研究显示,家庭不幸事件,工作学 习过度和人际关系不协调三者在疾病发生中影响最大,负性生活事件与健康和疾病的关 系最密切。
个体并非经常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更多的是轻微而频繁的日常生活中困扰(hassles of DAily life)的琐碎小事的影响。拉泽鲁斯将此类小事件称为困扰或微应激源(microstressor),但对同一事件,有人烦恼,而有人则感到振奋(uplift)。研究表明,日常困扰的频率与 心身健康密切相关,尤其是与心理障碍或应激相关疾病有关。频繁的困扰对近期日常情 绪与躯体健康的预测优于重大生活事件;而重大生活事件则可预测1~2年后的健康变 化。因此,认为困扰可预测近期健康,而重大生活事件有长远影响。
b.生活事件的量:只有那些生活事件强度超过机体耐受能力的心理刺激才有可能致 病。另外,与复合刺激相比,单一刺激的致病性更大。许多心身疾病、神经症是在慢性持 续存在的生活事件作用下逐渐发生,这提示生活事件的刺激具有累积效应。量在时间上 的延续,最后导致质的变化。
c.个体对生活事件的认知:易使人产生丧失感、威胁感、不安全感、矛盾决策的生活事 件易于损害健康,人群中的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反应特别敏感的刺激。有些生活事件的 性质、强度与持续时间并不引人注目,但在某些人却可引起强烈而持久的心理生理反应, 例如守财奴对金钱的损失往往耿耿于怀,相反有些人却可以一笑而置之,若无其事。
生活事件对不同疾病的致病作用
研究生活事件与疾病相关性,强调心理社会因 素危害健康的条件,就是要求我们在认识疾病时,既不夸大生活事件的作用,将一些联系 疏松,并不相关的关系看成因果关系,但也不漠视它的存在和影响,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 析,客观地评估其在疾病发生发展中的地位。事实上,在不同的疾病中,生活事件刺激的 作用也是不同的:
a.在某些心因疾病中,异乎寻常的生活事件刺激是疾病发生发展转归的直接外在动 因,没有它,疾病就不可能发消除它,疾病就逐渐走向痊愈,生活事件刺激成为这类疾 病产生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b.在许多心身疾病、神经症中,生活事件刺激在疾病的发生上在起着“扳机”作用,疾 病的发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消除它,疾病可望得到部分缓解,因而中等强 度持续的生活事件刺激是这类疾病产生的重要条件。
c.在一些生物源的躯体疾病中,生活事件刺激的存在只不过可能削弱机体的免疫抗 病力,起着有限的辅助作用,缺乏它,疾病照样发生,因而生活事件刺激只是这类疾病产生 的辅助条件。
应激源(生活事件)的评估
Holmes TH和Rahe(1967)对应激事件开创了定量研 究的方法。他们根据初步调查,罗列了人群中常见的生活事件,编制成生活事件量表。然 而,社会不同人群有不同的生活事件,常见于青少年学生中的生活事件(考试、恋爱、师生 同学关系、择业就业等),不同于退休群体中的生活事件(慢性疾病与医疗费用,养老生活 保障、空巢现象、孤老寂寞与社会隔离等),而中年在职人员又有他们特殊的职业应激因 素,家庭婚姻和比较复杂的社会关系应激因素等。因此生活事件量表的制定,抽样的普适 性或偏向性,都成为统计学上必须重视的问题。
Holmes等人对5000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实验研究。编制了社会再适量评定量表(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SRRS)。量表共列出43种生活事件,用生活变化单位(life change units,LCU)进行计量评定,用以检测事件对个体的心理刺激强度,表示个体面对不 同事件去重新适应时所需付出的努力大小。并按影响人们情绪的轻重程度划分等级,量 表中列出43种生活事件,不同事件LCU量值按次递减。如丧偶事件的LCU为100,排为 最高,其次为离婚73,退休45,与上级矛盾而苦恼23,轻度违纪11为最低分值。应用该量 表可以评测不同个体在一段时间内所经历的的生活事件,并以生活事件LCU来计量,累 积LCU总量。Holmes研究发现,LCU与健康关系甚为密切,与疾病发生明显相关。若一 年内累积的LCU小于150,提示来年基本健康;一年累积超300,第二年有86%可能性患 病;若达到150~300,来年有50%可能性患病。通过回顾性与前瞻性调查表明,LCU分值 升高与心肌梗死、心脏猝死、糖尿病、结核病、工伤事故、多发性硬化等多种疾病有明显相 关。
各国学者相继进行生活事件的性质、种类、发生频度、持续时间等因素与有关疾病如 神经症,躯体疾病和心身疾病之间关系的调查。Sarason IG(1978)等人编制的“生活经历 调查表”(Life Experiences Survey,LES)具有两特点:①评分分成阴性分和阳性分;②由受 试者本人评定事件对情绪影响的程度及性质,分为负性与正性7级评分,因而更接近于人 们实际生活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反映生活事件对中国人的影响程度。国内张明园(1987)、杨德森(1988) 等结合我国文化背景,进行大样本测试编制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活事件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