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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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细菌和其他微生物具有抑制和杀灭作用物质统称为抗菌药。抗菌药包括人工合成抗菌药喹诺酮类)和抗生素抗生素是微生物(细菌、真菌放线菌属)的代谢产物,能杀灭或抑制其他病原微生物。|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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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抗菌药

是否处方药:是

主要适用症:细菌性感染

运动员慎用:否

是否纳入医保:是

药品类型:化学药品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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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抗菌药

抗菌药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性感染药物

抑菌药是仅能抑制病原菌生长繁殖而无杀菌作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包括人工合成抗菌药(喹诺酮类等)和抗生素。 抗生素是微生物(细菌、真菌和放线菌属)的代谢产物,能杀灭或抑制其他病原微生物。

药物有最低抑菌浓度和最低杀菌浓度。不仅能抑制细菌生长,而且能将之杀死的药物称为杀菌药,如:青霉素氨基苷类和喹诺酮类等。 杀菌性抗菌药是指其血药浓度通常能超过致病菌的最低杀菌浓度, 而抑菌性抗菌药是指其血药浓度能超过致病菌的最低抑菌浓度,但一般达不到最低杀菌浓度

将某种抗菌药定义为杀菌药或抑菌药并不十分科学,因为同一种药物对不同细菌的作用可能不同。例如:通常被认为是杀菌药的青霉素对肠球菌则仅发挥抑菌作用。同样,氯霉素对绝大数肠杆菌是抑菌药,但对大多数流感嗜血杆菌却是杀菌药。

理想的抗菌药应具备干扰细菌的重要能而不影响宿主细胞的特性。科学家在研制抗菌药时,图提高药物对病原体选择性,降低对宿主毒性。使用抗菌药时,必须注重恢复和提高宿主自身的防御功能,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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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类

抗菌药抗菌药

常用的有青霉素G、青霉素V、甲西林(新青I)、氨苄西林(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替西林(羧噻吩青霉素)、哌拉西林(氧哌嗪青霉素)等。适用于呼吸道皮肤组织、泌尿生殖道感染等。青霉素类药物的主要优点为杀菌作用强,毒副作用少,孕妇及儿童使用较为安全,不影响肝功能。但应注意的是其主要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皮炎血清病、皮疹接触性皮炎等。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头孢菌素类

可分为四代。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用的有头孢唑啉(先锋5号)、头孢拉定(先锋6号)等,口服的有头孢氨苄(先锋4号)、头孢拉定(先锋6号)、头孢羟氨苄等。适用于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泌尿生殖道感染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较第一代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脏毒性低。注射用的有头孢呋辛(头孢呋肟)、头孢孟多、头孢西丁、头孢美唑等,口服的有头孢呋辛酯、头孢克洛等。

第三代头孢菌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体内分布广、对人体毒性低等特点。注射用的有头孢噻肟、头孢他定、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唑肟、头孢地嗪等,口服的有头孢克肟。头孢泊肟脂、头孢特仑酯、头孢他美酯等。可用于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泌尿生殖系、肠道感染和败血症等。

第四代头孢菌素以其特殊的作用方式、广泛的抗菌谱而优于前三代。因与青霉素发生交叉过敏的可能性很小,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目前已上市的有注射用的头孢吡肟、头抱匹罗。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毒性低、过敏反应较青霉素少等优点,但价格较为昂贵。有可能发生青霉素交叉过敏反应,有青霉素过敏史者慎用。应用第三代、第四代头孢菌素后因其可将体内正常有益细菌杀死,易发生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等,应引起重视。

抗菌药抗菌药

另外有多种β-内酰胺抑制剂舒巴坦、克拉维酸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组成的复方制剂,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舒巴坦等,联合使用时有增强抗菌作用和扩大抗菌谱的作用。

新型β-内酰胺类

青霉烯类的亚胺培南/西斯他丁(商品名泰能)、美罗培南等。碳青霉烯类是迄今开发的抗菌药物中抗菌谱最广、抗菌作用最强的一类,具有广谱、强效、细菌耐药发生率低等特点,但价格昂贵。适用于全身各处的感染。剂量偏高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惊厥抽搐头痛等。另外应注意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的问题。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氨基糖苷

氨基糖苷类广谱抗生素,对革兰阴性杆菌有良好的杀菌作用,适用于下呼吸道泌尿道、肠道感染等。不同的品种特点不同。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为常用品种,其中奈替米星抗菌活性较强、耳肾毒性较低。链霉素现主要用于治疗结核。大观霉素(壮观霉素)可用于治疗淋病新霉素因耳毒性大,仅用于口服和局部外用。氨基糖苷类主要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耳毒性(可致失聪)、肾毒性和神经毒性。对本类药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老人、孕妇慎用。

大环内酯类

主要有红霉素、甲红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交沙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等。适用于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感染,特别适用于支原体衣原体和军团菌所引起的感染。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此类抗生素。克拉霉素还可用于治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主要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恶腹痛腹泻等)及肝功能异常

林可霉素

抗菌药抗菌药

主要品种有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对厌氧菌感染效果较好。主要用于厌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和呼吸道感染等。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或伪膜性肠炎等。

喹诺酮类

主要有诺氟沙星(氟哌酸)、依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司帕沙星等。喹诺酮类是一类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抗菌药物。诺氟沙星主要用于肠道感染与尿路感染。依诺沙星和培氟沙星可治疗全身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胃肠道和胆道感染、妇科感染等。环丙沙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品种,适用于治疗全身各处的感染,安全有效。

喹诺酮类主要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呕吐、腹泻、皮疹等。应注意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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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减退者用药:可使用氨基糖苷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避免使用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药物,其他应减慎用。

抗菌药抗菌药

肾功能减退者用药:可使用或调整剂量使用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氯霉素类、克林霉素类等,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哺乳期用药:原则上应权衡利弊后,使用抗生素的利大于其毒副作用时方可使用。较安全的有青霉素类、头抱菌素类和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类等。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磺胺类等。

老人用药:老人因可能伴有、肾功能的减退,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慎用或减量使用。

儿童用药:可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慎用克林霉素类、氨基糖苷类等,应避免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

使用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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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抗菌药是消炎药、感冒药,有病就用。

许多人将抗菌药等同于消炎药或感冒药,一旦有炎症或“感冒”,就赶紧服用。实际上抗菌药仅适用于由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其他类型的炎症,如过敏性炎症(如接触性皮炎)、变态反应性炎症(如过敏性哮喘)等无菌性炎症无效。同样,抗菌药也不宜用于治疗病毒性感冒。如果滥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因为人体内存在大量正常有益的菌群,这些菌群互相制约,保持体内的微生态平衡。如果不分病情使用抗菌药物,会杀死体内正常有益细菌,引起菌群失调,招致其他疾病的发生。

.误区二:抗菌药越新越好、抗菌范围越广越好、价格越贵越好。

抗菌药抗菌药

许多人在使用抗菌药时往往迷信新药、好药、贵药,认为抗菌药“越新越好”,“越贵越好”。其实每种抗生素优势劣势各不相同,一般要因病、因人选择。比如红霉素是老牌抗生素,价格很便宜,它对于军团菌和支原体感染的肺炎具有相当好的疗效,而价格非常高的碳青霉烯类的抗生素和第三代头孢菌素对付这些病就不如红霉素。有的老药药效比较稳定,价格也便宜,再加上人们不经常使用,疗效反而可能更好。

另外,当我们用抗生素治疗感染时,体内正常菌群同样会被杀灭或抑制。不过,其受抗生素影响的范围大小,取决于所选用抗生素的抗菌谱的广或窄。抗菌谱窄的抗生素只对一种或少数细菌有活性,如青霉素G,主要只作用于阳性球菌;广谱的抗生素可对两种或较多细菌有活性,如头孢曲松,可对多种肠杆菌科细菌有效;超广谱抗生素即对多种或大多数细菌有活性,如泰能,不但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有效,而且对厌氧菌也有作用。可见,抗生素的抗菌谱越广,受影响的细菌也越多,受杀灭或抑制的正常菌群也越多。

因此,治疗感染应根据引起感染的病原菌来选用窄谱、有针对性的抗生素。这样既可以有效杀灭病原菌,达到治疗疾病目的,又可避免或减少对正常菌群的杀灭或抑制作用

.误区三:疗程不当,频繁换药,疗程过短或过长。

有的病人对抗生素期望值过高,使用某种抗生素一两天后没有明显好转,就要求医生换用其他抗生素,或增加其他抗生素。治疗时间的长短应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临床反应和细菌的种类。通常对于急性感染,抗生素的疗程一般为5~7天,或症状和体征消失3天后方可停药。如果一个普通的感冒用几种抗生素,会增加细菌的耐药性,还可能造成二重感染。

.误区四: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药。

抗菌药抗菌药

抗菌药联合使用的目的是为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仅不增加疗效,反而可能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或增加细菌耐药性产生的机会,因此联合用药应予以严格控制。病从口入!很多病是吃出来的,吃也能治病哦。联合用药指征:混合感染、严重感染、一般抗菌药不易深入部位的感染(如结核性膜炎)、容易出现耐药的或必须长期治疗的慢性感染(如结核病、慢性尿道感染或骨髓炎)等。同时,应避免联合使用毒性相同的抗菌药。

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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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抗菌药

使用抗菌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要根据抗生素的抗菌谱、疾病的临床诊断细菌学检查等条件选择用药。能用窄谱的就不用广谱的,能用低级的就不用高级的,用一种能解决问题的就不用两种,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联合使用抗生素。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如一般病毒感染或原因不明的发热)。除考虑抗菌药的抗菌作用外,还应根据病人的自身情况,如病情、体质、肝肾功能等,来确定适宜的使用方法,剂量要适当,疗程要足够。

总之,应该强调的是,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处方药,使用抗细菌感染类药物还是应先咨询医生后再做决定,不要擅自用药。

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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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抗菌药

理想的抗菌药应具备干扰细菌的重要功能而不影响宿主细胞的特性。科学家在研制抗菌药时,力图提高药物对病原体的选择性,降低对宿主的毒性。使用抗菌药时,必须注重回复和提高宿主自身的防御功能,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

抗菌药

抗菌药抗菌药

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 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四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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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行购买

多数抗菌药物是处方药物,不要凭想当然到药店买药,而应有病先看医师,凭处方购药。

不主动要求

抗菌药物是用来对付细菌的,确有细菌感染时才有疗效,需要专业的评估,所以看感冒等日常小病时不要动辄要求医师开抗菌药。

不任意服用

对家庭小药箱中储备的抗菌药物,要谨慎使用,最好到医院确诊后,根据医生的建议服用,千万不要盲目乱用。

不随便停药

一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就要按时按量服药,以维持药物在身体里的足够浓度,因为即便已经好转的病情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作怪而反弹。

监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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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 “史上最严”抗菌药管理的政策正酝酿出台。

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一份卫生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拟对抗菌药物滥用施以重拳。

意见稿显示,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同时,抗菌药物还将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昨日 (5月5日),记者从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士处确认了此消息。目前,征求意见稿相关反馈意见已经汇总完毕,下一步将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预计新政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

抗菌药物三级管理

抗菌药不合理应用虽是老问题,却一直很难根治。

卫生部官方网站显示,卫生部先后下发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下旬公布的2010年药品不良反应统计结果显示,抗感染类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仍居榜首。

统计结果显示,化学药的病例报告占总报告的86.2%,其中,化学药报告数量排名前20位的品种中,抗感染药有15个品种,占化学药的53.6%。

记者从业内有关人士处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在记者获得的一份《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153个品种。同时,抗菌药物还被分为非限定使用、限定使用与特殊使用三个级别。

其中,非限制使用抗菌主要以基本药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抗菌药物品种为主。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属于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在上述三个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被归类限制使用的抗菌药。而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的则属于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

医生按级别获得处方权

即将实施的新政还将产品的处方权分配给不同级别的医生。征求意见稿规定,只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具有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合格后方能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处方。只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还将纳入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考核体系中,与医疗机构定级、评审和评价挂钩,考核不合格,医疗机构或将面临降级等处分。

业内人士表示,抗生素的使用和管理将和医院的级别和考核、以及院长考核直接挂钩,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将对抗菌药物的使用产生直接影响。

只限品种意义不大

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向记者表示,现在每家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一般都在几百种左右,而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级医院最多配备50种,二级医院最多配备35种,药物品种将大大减少。同时,由于基本药物属于各级医院都必须配套,因此留给非基本药物抗菌药空间并不大。

据上述业内人士介绍,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菌药共计25种,这意味着,三级医院中,非基药只有25个品种选择权,二级医院的选择权只有10个。

健康网的杨燕平经理表示,抗菌药品种受限后,行业龙头将受益此政策,小厂家的市场将进一步萎缩。据介绍,目前医院抗菌药用药十分集中,主要是集中在头孢类、喹诺酮类、青霉素类等几大品种。

对于抗菌药物滥用是否会刹车,业内人士仍持怀疑态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医院采购目录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旦超出规定,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且做出详细说明。对于拟新引进抗菌药品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对此,杨燕平表示,只限定品种数量而不限定金额占比恐怕很难改变现在的用药习惯

而某医药公司的营销经理表示,在抗菌药用药本就十分集中的情况下,种类受限对于改变滥用的状况意义不大。抗菌药滥用的根源还在以药养医的体制。

更让上述营销经理担心的是,在抗菌药物品种使用上,各地方将会有一定的自主权,如何避免基药制度存在的地方保护将考验此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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