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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标准 编辑
经过广泛地与环境、商业和政府机构协商之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制定了该黄金标准,并将在2003年设计并启动“碳标识”计划。新计划将基于这一黄金标准,为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项目提供经过独立机构认证的质量标识。
制定目的
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工业化国家(附件1国家) 应把重点放在国内减排上。然而,我们也认识到,如果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项目设计符合一定的标准,它们能在促进可持续能源技术传播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关键的是“如果正确地管理的话”。黄金标准将给予项目设计者一个框架来保证项目的正确管理。
规则
2001年马拉喀什协定确定了清洁发展机制的规则。这些规则允许2000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项目获得CDM认证的减排量。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正在制定具体的运作程序。与此同时,大约30个项目已提交申请,更多的项目将於近几个月内出现。应看到,许多项目设计得有缺陷,特别是在展示“额外性”和环境与社会效益方面令人失望。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其它环境组织认为,迄今,CDM 执行理事会所制定的规则和指南不足以处理这些问题。
遵循原则
经过与政府部门、环境机构、私人企业,其中包括投资者、项目发展商和认证机构等相关利益者的长期协商,黄金标准已臻于成熟,将进入最后征询阶段。
这一过程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标准能得到广泛的相关利益者的支持,特别是环境保护组织及其它相信保护
环境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机构。
- 在严格的黄金标准与实用性,即便于项目开发商及CDM运作机构的应用,之
间保持平衡。
- 避免增加交易成本或者繁琐的程序。
- 与CDM 和JI 的项目周期相协调。
- 简单的程序,容易被CDM项目的运作人员掌握,如项目开发商、认证机构和
地方非政府机构。
- 适于全球的标准,可方便地应用于不同的地区和国家,以及不同部门。
围绕这一标准,世界能源基金会在 2002年展开了下列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有:
- 与环境组织的成员和其它部门的代表举行了第一轮非正式协商。
- 提交了项目评估框架初稿,并请有经验的项目开发人员和认证者审阅。
- 通过研讨会和讨论的形式, 广泛征求环境组织对初稿的意见。这些组织来
自南亚、菲律宾、日本、南非、 美国、东欧、西欧等国家和地区。
- 与私人企业代表和政府官员的直接协商。这些企业参与了迅速成长的温室气体限额与信用(allowance and credits)市场。
- 组建了独立的标准顾问委员会。该机构囊括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可再生能源开发商、NGO成员,他们在CDM和可持续能源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 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及咨询人员的协助下,标准顾问委员会在综合各方建议后,对这一黄金标准进行了审查评估,并加以完善形成文本,等待进行最后一轮的征询。
- 项目类型的筛选基于一个技术清单,包括可再生能源、需求端能源效率,以及一些替代技术。
- 基准和额外性这一标准旨在保证:a) 没有CDM的介入,项目不能启动;b) 与没有CDM相比,
- 可持续发展的标准保证项目评估遵循特定的环境、社会、 经济/技术指标,并对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效益。
黄金标准在 2002 年十月印度德里召开的UNFCCC第8次缔约国会议上的公开发布,
标志着最后一轮协商过程的开始,这一过程持续到2002年底。主要有两个目的:
a) 收集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达到最高水平的黄金标准。与此同时,又能作为项目开发商的实用工具。
b) 通过这一过程赢得更广泛的对这一黄金标准的理念和内容的支持。最终的黄金标准的草案在德里会议之后,已在世界自然基金会网站上发表并分发给所有对此感兴趣的人和机构,同时还附有一份标准的说明文件和指南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