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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发展 编辑
中文名:整个因果链的最初原因
意义:一个过程
目的:实现自身的发展
特点:向前发展的
事物发展是指在现有的事物雏形的基础上、事物的进一步变化趋势。发展分三个阶段——发展的初级阶段是各种发展要素从整合到形成相对稳定的发展状态的时期,发展阶段是发展状态各要素功能发挥充分、协同良好的时期,发展高级阶段(发达阶段)是发展状态各要素高度协同、稳健、快速的发展时期;渐变发展阶段的基本条件是平衡与稳定;质变或部分质变阶段的基本条件是相应的触发或控制机制。发展的动力是外部因素——只能改变事物的位置和形式、而不能直接影响事物的结构与属性,内部因素是变化的充分必要条件。
矛盾范畴不仅反映了事物内部对立同一的本质联系,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机制。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是新事物产生和旧事物灭亡的内在依据。矛盾着的双方又同一又斗争,双方力量此长彼消,不断变化,一旦力量对比发生根本的变化,双方地位便发生相互转化,于是新矛盾取代旧矛盾,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这就是由事物的内在矛盾引起的事物发展的实际过程。
要理解事物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就要理解事物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关系。就整个世界而言,一切矛盾都是世界的内部矛盾,世界本身就是它自己运动的原因。但就某一具体事物的发展过程来看,又有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之分。某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是内部矛盾,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是外部矛盾。在现代,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关系又可称为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这是现代科学中广泛研究的一种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变化的原因,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就外因与内因的关系而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所以,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外部矛盾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要深入理解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就要进一步分析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的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对事物发展的推动作用,只有在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紧密结合中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是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是,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各有其独特性。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作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第一,矛盾双方联为一体,互为条件,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对立面的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这是任何矛盾得以存在的前提。同样,对立一方的发展也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因为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过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统一体中实现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的同一,是发展中的同一;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不是脱离对立面的孤立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这不仅对于那些对立面之间不存在根本利害冲突的矛盾是一种普遍现象,而且对于那些对立面之间存在根本利害冲突的矛盾,情形也是如此。在一切矛盾中,对立双方总是包含着可以彼此利用的某些共同因素。如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中,资产阶级在发展生产、发展文化、发展科学技术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就是无产阶级所需要和可以利用的。一切新事物的发展,都要利用旧事物中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某些因素。同时,矛盾双方的每一方自身的矛盾,也可以为另一方的发展所利用。反动势力的各个集团或派别之间的矛盾,就能被革命势力用来发展自己、状大自己。所谓“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发展是一物转化为他物,但不是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是转化为自己的他物,是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转化。例如,生物的进化是在遗传和变异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的。由于遗传和变异相互贯通的具体同一性,规定着生物进化的基本趋势只能是旧物种转化为同它有着内在有机联系的新物种,而不会转化为与它毫不相干的其他物种。离开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具体同一性,就无从确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的发展中具有重大作用。毛泽东说:“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对于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可以从量变和质变两个过程分别加以考察。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量变过程中的根本作用,就在于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矛盾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矛盾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由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所推动的。在对立面的斗争中,双方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性,为对立面的变化,为事物的质变、飞跃,进行量的准备和创造条件。例如,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的每一重大发展,都影响着生产关系,使旧生产关系中某种限制生产力发展的因素逐渐暴露,并逐渐克服这种因素。这种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就为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作了量的准备。没有对立面的斗争所引起的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事物的根本质变就不可能发生。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质变过程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当矛盾双方力量的发展在斗争中沿着各自的方向达到它的极限时,只有通过矛盾斗争才能突破这个极限,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一事物变成他事物。当旧的生产关系再也不能容纳已经发展起来的生产力的时候,就要变革生产关系,即突破旧生产方式存在的界限。这种变革,没有矛盾的斗争是不能实现的。事物的质变过程,就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彻底分离的过程,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矛盾斗争性得到彻底贯彻的过程。
矛盾同一的相对性
在考察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时,还必须进一步揭示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矛盾同一和斗争关系中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主要指的是有条件性和无条件性。
矛盾同一的相对性主要指它的有条件性。就是说,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都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当这种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同一性,就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所以,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同时,矛盾同一性赖以建立和存在的条件不是凝固的,而是可变的,因而矛盾的同一性又是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指它的无条件性。所谓无条件性并不是说它不需要任何具体条件或不处在任何具体条件之下,而是指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也就是同一赖以存在的条件)所限制,又能够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事物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要贯彻下去的趋势。毛泽东所指出的事物运动的两种状态都为矛盾斗争所引起。正是体现了这种趋势,体现了事物运动、发展的绝对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绝对性。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要把握同一性的相对性和斗争性的绝对性,还应正确理解一个过程向另一个过程的矛盾转化。矛盾转化过程是旧统一体破坏和新统一体建立的过程。在旧的矛盾统一体完全瓦解之前,矛盾双方并未完全割断联系,并未完全失去同一性,但已是瓦解中的同一,这时同一既存在又不存在,既同一又不同一。矛盾转化过程中这种同一的特殊状况,进一步说明了同一的的相对性。而与此同时,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斗争倾向则越来越强烈,以致这种倾向贯彻到底,使矛盾双方彻底分离,旧矛盾统一体解体而让位于新矛盾统一体,从而使原来的矛盾得到解决,开始新的矛盾运动。在这里,正如运动以静止为条件却又不断打破静止一样,矛盾斗争不能离开同一但又在破坏着同一。由此可见,矛盾转化的实际过程,既包含对立双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同一性,又包含促使它们分离、解体的斗争性。矛盾转化是集中体现相对的同一性和绝对的斗争性相统一的综合范畴。
综上所述,在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各自都有其不可抹煞、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地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