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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体育 编辑
职工体育是社会体育的组成部分。在工商、企事业、机关、团体等职工中开展的体育锻炼活动。目的是提高职工健康水平,调节情绪,增强对各种环境的适应能力和防止职业病。以职工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适合职业岗位劳动特点的各种有益于健身和娱乐的锻炼项目为主。形式有工前操、工间操小型多样的锻炼或竞赛活动、简易运动会等。
中文名:职工体育
对象:职工
形式:小型多样
目的:防止职业病
中国的职工体育,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展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职工体育的重视和领导,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为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提供了越来越好的条件。1954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中说:“工会应具体领导厂矿、企业中的体育工作,使之得到正常的开展。”同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职工体育的发展。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了体育部,具体领导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全国总工会在1955年,制订了《关于开展职工体育运动暂行办法纲要》,对开展职工体育运动的方针、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方法、场地建设、经费来源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年10月,举行了全国第1届工人体育运动大会。
从1955年开始,按产业系统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到1958年共建立火车头体育协会等20多个全国产业体育协会和 25800多个基层体育协会。1958年以后,因生产管理制度改变,取消了产业系统的体育协会,由各级地方工会领导基层体育协会。各地工会会同体委、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和妇女联合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在机关、厂矿、企业中开展了体操、球类、田径、举重、游泳、武术、摔跤、爬山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并根据不同工种的劳动特点,创编和推行了各种生产操;结合职工保健工作,推行医疗体育;结合民兵训练,开展射击、摩托车、军事野营等。在机关普遍实行了工间操制度,有的产业系统的体育协会已经恢复活动。全国铁路系统的火车头体育协会曾广泛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年冬季有120万人坚持做广播操,57万人参加长跑等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