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可立 编辑

明代四朝元老、抗击后金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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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1562年4月25日~1633年11月12日),字礼卿,号节寰,河南归德府睢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明朝抗击后金民族英雄,中国十大清官之一。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初任南直隶苏州府推官。二十三年,升山西道监察御史,五月初九日因直谏而罚岁俸。二十四年正月初十遭罢官回籍。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十七日起尚宝司司丞。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初四日升本司少卿,七月十六日晋太仆寺少卿。天启二年三月初七日升通政使司左通政署司事、侍经筵,三月十四日充廷试读卷官,四月初十日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登莱。天启三年十月初六日晋兵部右侍郎。天启四年三月初三日起七上疏予告归。天启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起兵部添设右侍郎。天启六年闰六月初九日为右侍郎,七月二十八日转左侍郎,十一月二十二日廷推南京户部尚书,十二月初一日加兵部尚书致仕。天启七年八月十二日加太子少保。累加太子太保,三上疏辞,自此绝意仕进”。南都以子枢加赠光禄大夫太子太保。袁可立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四朝元老”之臣,诰“五世恩荣”之赏。为官刚正不阿,敢于为民请命,是明代后期清官廉吏和抗击后金名臣,策反努尔哈赤姻婿刘爱塔。清兴“文字狱”,其传记和著作遭禁毁。乾隆四十二年,有关袁可立的《节寰袁公行状》和宋岳飞的《岳鄂王精忠祠记》同时遭清廷封杀令。相距五百年,两位抗金名臣在此不期而遇。其灵位被祀于苏州、登州两府名宦祠及河南商丘睢州乡贤祠。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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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袁可立

别名:袁青天、面御史、袁军门、睢阳尚书

字:礼卿

号:节寰

所处时代:明朝末年

民族族群:汉族

生地:河南归德府睢州(今河南商丘睢县)

出生日期:1562年4月25日

逝世日期:1633年11月12日

官职:苏州府推官、监察御史、左通政、登莱巡抚、兵部侍郎、兵部尚书

事迹:平反冤案,策反刘爱塔,创建东江镇,收复辽南疆土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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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启三年袁可立诰命卷明天启三年袁可立诰命卷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四月二十五日,袁可立出生于河南归德府睢州,父亲袁淮时年已四十二岁。父亲对于祖父袁永康的早逝经常悲痛,一直侍奉着祖母氏,虽然生活窘迫,也尽让李氏开。并教导袁可立考取名,尽忠报国。万历十七年(1589年),袁可立考中进士。

职微犯巡抚 昭雪太守冤

万历十九年(1591年)八月,袁可立任南直隶苏州府推官,连审御批大案。而立之年的袁可立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畏虎。苏州是当朝首辅申时行和王锡爵的故乡,背景不是一般复杂,来此赴任的官员无一不是如履薄冰。座师陆树声(一说陆可教) 谙熟江南官场,对袁可立的前途十分担忧。“即座师陆公为公虑之” 。时“苏当轮蹄之冲,财富刑狱甲于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牍如山,公片言立决,如风扫箨,爰书无只字出入。……(知府)‘倚公如左右手’”。

睢县东关袁可立像 睢县东关袁可立像

太守石昆玉以廉直著称,因依法按治宰辅申时行内亲吴之祯而得罪申时行 ,应天巡抚李涞巴结献媚申时行,遂诬劾太守。万历十九年五月,“中丞(李涞)劾其不职。得旨:下所司堪问。” 石昆玉“以强直失当途欢。中丞台以乘墉而攻,无弗胜者。竟夺于,清议咋舌。(李涞)自免去。” 李涞迫害石昆玉的由头是“擅动吴县库银” ,案情惊动皇帝,查了一两个月,结果是子虚乌有,于是公论汹汹。南道御史李用中指斥申时行和李涞挟私报复。万历十九年六月十一日,申时行上疏自辩:“臣何能私臣家人申炳?……若抚臣李涞之参石昆玉以钱粮,而臣之行勘昆玉正以显明其心迹” ,说查处石昆玉有县令和巡抚的举报材料,我不过秉公执法而已。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因李涞与宰辅申时行、王锡爵 交厚,有司惧其威,无敢问者。“事下四郡,司礼皆知诬陷,相顾愕盱。” 江南四郡的大僚惧怕惹祸上身,推来推去没人接案,最后把这个烫手山推到袁可立手里。

《苏州府志·名宦祠》袁可立和海瑞、于成龙在同一页《苏州府志·名宦祠》袁可立和海瑞、于成龙在同一页

袁可立“以锄奸为己任” ,百辩雪其冤。“四郡推公秉笔,公伸牍尽雪其冤。同列为缩项。 公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谳成,对中丞诵之,其声琅琅。中丞愧甚,举屏自障。公读法声益厉,中丞遂自劾去。” 李涞以万历十八年四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至十九年九月去官。历史记载是首辅申时行仅仅离职 四天后,(御批)“应天巡抚李涞准回籍。”

袁可立像袁可立像

“以七品之卑斗翻四品之尊,袁可立的不畏权势,不仅使他声名远扬,也成就他为中国历史上的‘推官’楷模。” 此后袁可立成为苏州府名宦祠中与文天祥、况钟、海瑞、于成龙、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廉吏,更是明清两代近二百位苏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祭名宦祠的。

袁可立执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刚毅持正,不避权贵,“至犯令抵罪者,虽宠近必行,似欧阳永叔。” 问案释疑,理雪冤狱,“给谏公(袁可立)李七年,而出人死罪者以数千计。按部所过,囹为之空。”

重案惊朝野 推官审大案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审结了一场轰动大明朝野的江南重案,这就是明代历史上著名的“董范之变” ,又称“湖州案”。董份 ,浙江乌程县(属湖州)人。明嘉靖进士,官终礼部尚书。欧阳一敬劾其党严嵩,诏黜为民。董份在官攀附权贵,居乡广占良田。“富冠三吴,田连苏湖诸邑,殆千百顷。有质舍百余处,岁得利息数百万。家畜僮仆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董份之孙董嗣成本想让贫苦小民低价赎回自己的田地,以为善举,未曾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众聚众哄抢闹事。

又有乌程县祭酒范应期称霸一方,遮上诉状者千人。“遮道陈牒”,“填塞途巷”。七月,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按临湖州,仓促办案,令乌程知县张应望将范应期拘捕,范不堪其辱自缢而死,子范汝讷服毒而亡。万历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范妻吴氏赴京诉冤。 “上见疏大怒” ,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 ,“谪应望戍烟瘴,应参为民” ,王汝训等俱削籍为民。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都御史衷贞吉等均受牵连,案件震惊朝野,处理官员级别之高“举国惊叹” 。从抚按到知府衙役,几尽塌方式被问罪,所涉大小衙门官员无敢再有过问此案者,而百姓状告不止,继有酿成更大民变的风险。

董氏一案让当地主政官员大伤筋,“中丞惶遽无措”,召集浙江两台商议,最后决定征召袁可立前往处置。“公至,即博收讼牒往各邑理之,以杀其势” 。又查得董家田产以抵债或低价收购、接受投献而来。但董、范两家仗着万岁爷开了金口势不让人,要求官府严惩参与打砸抢的乱民。袁可立顶住力,认为法不及众,劝董、范两家见好就收,竭力保护弱势民众,将少数为首施暴者“徐取一、二倡乱者抵法” ,“巨魁势孤就擒,一指顾间而变定” 。其余均以民事分发各县衙门从轻发落,使这一轰动朝野的事件很快得以平息。

袁可立墓碑袁可立墓碑

经过退还和平价赎回,董家田产所剩十不及三,而贫民获益者颇多,董家从此一蹶不振。不久,董份及长孙嗣成、次孙嗣昭三人“相继下世”。 转眼间人财两空。说来董份和陆树声是同年 ,而陆为袁可立同年董其昌恩师,算袁可立的师叔辈分,又是当朝正副宰相申时行和王锡爵的座师,新任抚按和两台把这个震惊全国的棘手大案推给袁可立处理,其风险之高不言而喻,几百年后观之仍觉惊心动魄。时也,命也!

巡海问琉球 断案奇如神

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在查办涉倭案件时,发现被指为倭寇同党处以极刑者一时竟多达千余人,至殃及株连老幼无辜。于是他不惜得罪急于邀功的高官权贵,对案件进行重审,先后使数百名无辜百姓渔民免遭屠戮而获释。上半年,袁可立奉命汛期巡海,一李姓千总邀袁可立共饮,席间出赠三把倭寇“武士刀”,袁可立审视之,见刀面光洁如玉,精美异常,袁可立致谢后将刀奉还。但凭经验发现这并不是倭刀,而是来源于属国琉球。

万历二十二年(1594)五月十三日,明军上报在崇明县擒获倭船一只,军方指称上有倭寇三十四名,南京为之震动 ,南大司马周世选于六月二十四日上报至京师。 并夸张战报说打了胜仗,击毙倭寇数百,还有大物资船械。急于报功的军方要求迅速坐实结案将人犯处决,推官袁可立在审验时发现没有战俘的任何口供,坚持不可草菅人命。袁可立接手时,发现被指倭寇的实际人数只有二十人,且两人已毙死杖下,另外的十八人也被以毒药致哑,偶有能语者“皆鸟语不可辩” 。袁可立据理力争,主张将人犯缓死暂系吴县监狱。重新查验所缴获的物品,竟惊讶地发现三把“倭刀”很是面熟,仔细勘验后发现就是千总在数月前让自己看过的那三把“倭刀”,又被当作“战利品”上报其中。于是顿觉案件大有蹊跷,推翻前案进行重审,马上找来李姓千总对质,但千总盛气凌人,死不承认诬良为寇,并一不做二不休一口咬定说就是在海上俘获的倭寇 。

十一月二十五日,琉球贡使来中国转至南都,袁可立请他们指认,“倭寇”见贡使至,大哭,贡使一眼就认出这些全都是琉球国良民,是一次在海上运输粮食时因风漂落才不幸被官兵捕来的,贡使所述人数特征完全相合。后来这十八个琉球国民被无罪释放回国与妻子团聚。为感谢袁可立救命之恩,在琉球国建庙塑像奉祀,敬若神明 。

“公尝查盘海上兵饷,一武弁遗公三倭刀,不纳,然心识其为琉球物也。不数月,海上报擒活夷二十口,夷器若干。巡抚檄公查验,而二夷已毙杖下,其十八人皆鴃舌不可辩,夷器中三刀即公所掷还者也。公疑,而代诸夷求缓死,权系县狱。未几,琉球贡使至,始知为本国良民,而以输粮失风者也,悉纵之还。夷感其德,民服为神。”

结果上报京城,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御批:“今后沿海地方获有夷人船还要详译真伪,毋得希图功赏枉害远人。”

倭警相倾轧 明察辨秋毫

袁可立像 袁可立像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 (1595年),袁可立在任苏州府推官。事起于万历二十一、二年间日本关白丰臣秀吉侵朝,倭寇出没,吴中一带实行“海禁”,一些势家动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相互倾轧。

秦灯是无锡望族江西布政使秦梁之子,喜欢听曲唱戏。和太仓王弇州次子王士骕、云间乔一琦三人甚相投。“王能文章,秦能说善论,乔善书能武,各有时名。”壬辰(1592年)、癸巳(1593年)年间发生的一个事件,酿成了后来三人灭顶之灾的“乙未事”。起因就是三人顺应当时的形势,招募乡兵御倭保家,年轻气盛,有一个叫赵州平的恶少混迹进来,一来二去和地方富豪大户结下梁子。“鲜衣怒马,瞠目语难,招摇都市,遂有告其谋叛者” 仇家举报说他们大肆招兵买马,企图聚众谋反。指控说三人在一酒楼内指天画地拜把子起誓,竟口称“朕”大逆不道。福建巡抚许敬庵接报后大惊,立即通报应天巡抚朱弘谟 ,朱弘谟本就对江南世家有看法,又好大喜功不懂戏文,立刻兴大狱将三人坐实。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十九日,事件惊到了身居九重的万历皇帝:“朕意此恐风闻,若擅发行必骇众听,惑乱人心” ,三司大惊。“错愕不知所出,第拟旨:抚按会勘。” 兵部尚书石星感到事情重大,一旦坐实就不是三个人头落地的事,怕有出入再次派人查实。万历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吏科给事中耿随龙曾上奏说“丹阳县民赵州平等恶少酒狂,初非倡乱不得误入。 ”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奏疏被压了下来。巡抚朱弘谟担心自己官帽不保便抢先定调判决,判秦灯斩、王士骕入监、乔一琦充军南汇所。人犯被押赴刑场,大声喊冤不止,袁可立觉得疑点重重,不顾巡抚阻扰,请以乌纱前程作保暂缓处决。

后经袁可立多方查证,发现他们的招供状全是子虚乌有错讹百出,最终洗清了冤屈。“公独谓是狂生,无他” 。而所谓的“称‘朕’”,不过是王的一个家丁好说书,给大家说讲赵官家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段子引得哄堂大笑,秦灯口无遮拦学说对答即兴称“朕”。真是谋反哪有如此大张旗鼓的。秦、王先后死于狱中。当乔一琦从死牢被解救提出时,天空无云而雷,吴中传为“雷鸣案”。

最终活下来的乔一琦于万历三十一年从军报囯,“思奇功雪前耻”,后在明金萨尔浒战役中身陷重围,壮烈殉国,从死者四十二人,祀忠义祠。“王士骕、乔一琦等,吴中狂生也。会闻海上倭警,因招集乡勇,挟弓矢以自卫。修郄者以谋逆中之,抚按为之色变。公廉其无他,百口保焉。后会鞫,果不得实。而书生之得免于赤诛者,皆公再造也。”

抗旨斩弄臣 万民呼青天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冬,袁可立治行报到吏部尚书孙丕扬那里,以政绩第一拟擢升给事中,受到万历帝特别召见,“内召当锝谏省” 。时有吏科都给事中林材 者巡苏州,官员们都畏惧他,行跪拜大礼,独袁可立按法定礼节“长揖不拜” ,林材就此怀恨,挟私报复阻遏,当地驻军为袁可立鸣不平汹汹不已,袁可立作长揖平息事端。万历二十二年三月,从容赴任山西道监察御史 。

环中,又号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