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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挥使司 编辑
都指挥使司,官署名,简称“都司”,属于行省三司之一。是明朝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亦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地方设置的军事机构,类似现代的军区。
中文名:都指挥使司
简称:都司
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经历司、断事司、司狱司三个职能机构,分别负责处理来往公文及刑狱之事。地方若有重大军务,须三司合议,并列署名向朝廷汇报。每年由朝廷命官巡抚、巡按对其进行监察,每五年汇总考选。此外还有仓库、草场大使、副使等掾属。都司内部的分工大体是,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以其中一人统领司事,称为掌印;一人负责练兵,一人负责屯田,称为佥书,有的则分管巡捕、军器、漕运、京操、备御等事务。不担负具体职务的则称为带俸。经历、都事则典掌文书,断事处理军队的刑狱。
都司下设卫指挥使司、千户所、百户所。每卫5600人,分前、后、左、右、中5个千户所。千户所又分为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各卫所平时屯守,战时奉命攻守。每逢战时,朝廷临时命将,并非都司指挥作战。
都司卫所本是军事建置,与行政区划无关。但是边境卫所也兼理民事,实际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因此,都司卫所有实土、非实土之分。不设府、州、县的地区,卫所兼理民政,为实土卫所,辽东都司全系实土,万全都司大半是实土。
在东北、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明朝建立了羁縻性都司卫所,如奴儿干都司、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设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等官,由当地部落首领担任,可以世袭,但须接受朝廷的统一节制。这种因俗为治的政策,有利于当地的发展。
清初,裁废都司卫所,改置为府、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