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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编辑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
到了18世纪末期,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现为小企业的业主们经常捐助学校、教堂和穷人。
进入19世纪以后,两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飞跃,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较大程度的发展。这个时期受“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是持消极态度的,许多企业不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对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供应商和员工等极尽盘剥,以求尽快变成社会竞争的强者,这种理念随着工业的大力发展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
与此同时,19世纪中后期企业制度逐渐完善,劳动阶层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不断高涨加之美国政府接连出台《反托拉斯法》和《消费者保护法》以抑制企业不良行为,客观上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出现成为历史必然。
赢利至上
20世纪50年代-70年代
1970年9月13日,诺贝尔奖得奖人、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的文章,指出“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是迄今为止唯一由政府签署并承诺执行的多边、综合性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些准则虽然对任何国家或公司没有约束力,但要求更加保护利害相关人士和股东的权利,提高透明度,并加强问责制。2000 年该准则重新修订,更加强调了签署国政府在促进和执行准则方面的责任。
关注环境
承包工程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80年代-90年代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它包括环保、劳工和人权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关注点由单一关心产品质量,转向关心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社会责任和人权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迫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很多欧美跨国公司纷纷制定对社会作出必要承诺的责任守则(包括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需要。
社会责任运动
20世纪90年代至今
90年代初期,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所发动“反血汗工厂运动”。因利用“血汗工厂”制度生产产品的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其公众形象,制定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在劳工和人权组织等NGO和消费者的压力下,许多知名品牌公司也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守则,后演变为 “企业生产守则运动”,又称“企业行动规范运动”或“工厂守则运动”,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直接目的是促使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但这种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生产守则有着明显的商业目的,而且其实施状况也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在劳工组织、人权组织等NGO组织的推动下,生产守则运动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self-regulation)的 “内部生产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social regulation) 的“外部生产守则”。
到2000年,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其中除118个是由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外,其余皆是由商贸协会或多边组织或国际机构制定的所谓“社会约束”的生产守则。这些生产守则主要分布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
2000年7月《全球契约》论坛第一次高级别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50多家著名跨国公司的代表承诺,在建立全球化市场的同时,要以《全球契约》为框架,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全球契约》行动计划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代表、200多家著名大公司参与。
2001年2月,全球工人社会联盟公布了一份长达106页的由耐克公司资助完成的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关于印尼9家耐克合约工厂的劳工调查。这份报告的新意在于它是由耐克出钱完成并公布的,而耐克又不能拒绝公布。耐克对这些问题的反应将会为服装公司设立新的基准。
2002年2月在纽约召开世界经济峰会上,三十六位首席执行官呼吁公司履行其社会责任,其理论根据是,公司社会责任“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核心业务运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2002年,联合国正式推出《联合国全球协约》(UN Global CompaCT)。协约共有九条原则,联合国恳请公司对待其员工和供货商时都要尊重其规定的九条原则。
在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
纵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在中国近十几年的发展,大致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九十代中期到本世纪初,在国际售商、品牌商推动下,逐步重视起社会责任问题,建立了在国际采购中实施社会责任方面的准则、标准或体系。中国企业开始接受跨国公司实施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工厂审核。
第二个阶段
从本世纪初到2006,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得到广泛关注。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的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在华国际组织开始对社会责任进行系统地介绍和广泛地研究、讨论。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劳动部、商务部调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情况。第三个阶段
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动态平衡,反而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与社会责任,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从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获得所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良好印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更加容易地吸引到企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并且留住人才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保护,不受侵犯。第二百一十九条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举办企业社会责任案例评选,获奖案例均来自在社会公益、公益传播和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人权
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1 企业应在其所能影响的范围内支持并尊重对国际社会做出的维护人权的宣言。2 不袒护侵犯人权的行为、劳动。
3 有效保证组建工会的自由与团体交涉的权利。
4 消除任何形式的强制劳动。
5 切实有效地废除童工。
6 杜绝在用工与职业方面的差别歧视。
环保
7 企业应对环保问题未雨绸缪。
8 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9 推进环保技术的开发与普及。
反腐败
10 积极采取措施反对强取和贿赂等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SA8000
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系依据国际劳工组织条例所建立之国际性社会责任标准。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除通过增加投资,新增项目,扩大就业外,最重要的是提倡各企业科学安排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创造不减员而能增效的经验,尽量减少把人员推向社会而加大就业压力。过去只有ISO9000和ISO14000国际认证,这一标准明确规定了企业需保证工人工作的环境干净卫生,消除工作安全隐患,不得使用童工,等等,切实保障了工人的切身利益,不仅可以吸引劳动力资源,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管理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美誉度和信任度从而实现企业长远的经营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首先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企业还可通过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以净化环境,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这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一方面,大中型企业可集中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对贫困地区的资源进行开发,既可扩展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获得新的增长点,又可弥补贫困地区资金的不足,解决当地劳动力和资源闲置的问题,帮助当地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企业也可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人民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既解决当地政府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投资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逐步发展社会事业,又通过公益事业达到无与伦比的广告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论企业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应该承担并履行好经济责任,为极大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为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最直接地说就是盈利,尽可能扩大销售,降低成本,正确决策,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其次,企业在遵纪守法方面作出表率,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劳动保护法。完成所有的合同义务,带头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承兑保修允诺。带动企业的雇员、企业所在的社区等共同遵纪守法,共建法治社会。
第三,伦理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企业应努力使社会不遭受自己的运营活动、产品及服务的消极影响。加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大力发展绿色企业,增大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为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定尽职尽责。
最后,是企业的慈善责任。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的最直接利益,也直接决定着社会安定与否,和谐与否。很多地方在发展社会事业上投资不足或无力投资,这就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本,企业应充分发挥资本优势,为发展社会事业,为成为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而对外捐助。支援社区教育、支持健康、人文关怀、文化与艺术、城市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帮助社区改善公共环境,自愿为社区工作。
明礼诚信
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责任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诚信缺失正在破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营,由于企业的不守信,造成假冒商品随时可见,消费者因此而造成的福利损失每年在2500―2700亿元,占GDP比重的3-3.5%。很多企业因商品造假的干扰和打假难度过大,导致企业难以为继,岌岌可危。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企业必须承担起明礼诚信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社会责任。
科学发展
企业的任务是发展和赢利,并担负着增加税收和国家发展的使命。企业必须承担起发展的责任,搞好经济发展,要以发展为中心,以发展为前提,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扩大纳税份额,完成纳税任务,为国家发展做出大贡献。但是这个发展观必须是科学的,任何企业都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也不能只顾局部,不顾全局,更不能只顾自身,而不顾友邻。所以无论哪个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在“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
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与节约资源相适应。企业不能顾此失彼,不顾全局。作为企业家,一定要站在全局立场上,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约资源。并要下决心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尤其要响应中央号召,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以保证经济的运行安全。这样,我们的发展才能持续,再翻两番的目标才能实现。
保护环境
企业社会责任之保护环境
随着全球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水、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面临危机,森林与矿产过度开采,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很大威胁,环境问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经济持续发展,企业一定要担当起保护环境维护自然和谐的重任。文化建设
医疗卫生,公共教育与文化建设,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极为重要。特别是公共教育,对一个国家的脱除贫困、走向富强就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医疗卫生工作不仅影响全民族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社会劳力资源的供应保障。文化建设则可以通过休闲娱乐,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素质。我们的国家,由于前一个时期对这些方面投入较少,欠债较多、存在问题比较严重。而公共产品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固然是国家的责任,但在国家对这些方面的扶植困难、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分出一些财力和精力担当起发展医疗卫生、教育和文化建设的责任。
发展慈善事业
虽然我们的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作为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还存在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的困难就更为繁重,更有一些穷人需要扶贫济困。这些责任固然需要政府去努力,但也需要企业为国分忧,参于社会的扶贫济困。为了社会的发展,也是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我们的广大企业,更应该重视扶贫济困,更好承担起扶贫济困的责任。
保护职工健康
人力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发展的支撑力量。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健康和确保职工的工作与收入待遇,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了应对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也为了使中央关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到实处,我们的企业必须承担起保护职工生命、健康和确保护工待遇的责任。作为企业要坚决作好尊纪守法,爱护企业的员工,搞好劳动保护,不断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和保证按时发放。企业要多与员工沟通,多为员工着想。
发展科技
当前,就总的情况看,我国企业的经济效益是较差的,资源投入产出率也十分低。为解决效益低下问题,必须要重视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降低煤、电、油、运的消耗,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尽快改变技术落后状况,实行了拿来主义,使经济发展走了捷径。但时至今日,我们的引进风依然越刮越大,越刮越严重,很多工厂几乎都成了外国生产线的博览会,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确没有引起注意。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引进技术的的消化吸收和科技研发,加大资金与人员的投入,努力做到创新以企业为主体。
《上市·策》
第一,企业应该建立明确的流程,确保社会问题以及新兴社会力量在最高级别得到充分探讨,并纳入公司战略规划中,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出发,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贯穿到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第二,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社会责任的推行,并设置相应的社会责任考核指标。
第三,培养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的每个员工在实际的日常行为中处处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持续定期发放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面真实地展现企业公民形象。
崔生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商务部《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首席专家、北京卓越益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聘专家,独立撰写和主编了400多万字的专著和论文。曾经为国家电网、中国邮政等数百家企业和单位提供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战略、管理学、管理沟通等培训咨询服务。
殷格非
商务部《WTO经济导刊》副社长,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主任、德国勃兰登堡应用技术大学技术与创新管理专业理学硕士,北京卓越益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聘专家,专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与推广,在国内率先提出企业责任竞争力理念。出版过《责任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指南》等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专著。为世界银行、商务部、国资委、中企联、国家电网、中石油、中国华能、中国华电、百事(中国)等众多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提供过企业社会责任咨询培训和专题研究服务。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竞争力提升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能力提升的应用指南。通过对社会责任的背景和发展趋势、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中地位的深度剖析,帮助企业有效运用社会责任报告编写等工具,改变经营理念,完善经营模式,梳理责任体系,迅速提高全面责任竞争时代下的企业综合竞争力,引领企业成功的走向国际市场。
2008年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必定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市场需求的支撑:
在全球化责任浪潮深入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必将带来管理理念新的变革。
政策层面:十七大提出的和谐社会,代表们强烈呼吁、《公司法》明确规定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的出台、2008年国资委一号文件提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行业协会纷纷发布社会责任指南、报告等。
企业层面:企业社会责任是摆在中国企业面前一个新的课题,仅有国家电网、中远、联想、海尔、阿里巴巴等60余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更多的企业将面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的挑战和急需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知识以及社会责任管理能力提升,这不仅是企业国际化进程的要求,更是建立和谐社会有效途径。
20 世纪30 年代,在美国公司法学界又产生了著名的多德——贝利论战,两位学者就“公司的经理人员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大讨论。多德(Dodd)教授率先指出:公司对雇员、消费者和公众负有社会责任,尽管这些社会责任未必见诸法律而为公司的法定义务,但应当成为公司管理人恪守的职业道德。随后,贝利(Berle)教授立即发表异议:商业公司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股东营利,公司管理人惟对股东有相当于受托人的责任,如果要求管理人对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负责,那么,所有者控制公司、管理人应对所有者承担受托人义务的公司法规则就会被削弱乃至颠覆,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名义下,各种各样的利益群落都会向公司提出财产要求,作为市场经济基础财产私有就会被动摇,结果将导致类似一场经济内战的社会财富再分配。
然而,直到1953 年,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伯文(Howard R. Bowen)发表了《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代辩论才真正开启。伯文在文中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
1961 年,Eells 和Walton 进一步发展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他们认为“当人们谈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时,他们正在考虑的是公司、企业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在处理公司与社会之间关系应当遵循的伦理准则”。
1975 年,Davis 和Blomstrom 在《经济与社会:环境与责任》一书中,给社会责任下了一个更为明确的定义,他们声称“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制定者在促进自身利益的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和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义务”。
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经济、法律义务环境中去理解的是McGuire,他在1963年提出了一种新观点:“社会责任的思想认为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的义务,而且还具有超出这些义务之上的对社会的义务”,然而这个定义并没有明确说明超出经济和法律以外的义务是什么。Sethi (1975)关于社会责任的定义则对此是一个补充,他认为社会责任“指的是与社会主流规范价值期望相一致时的企业行为层次”。
当然,这其间也不乏众多反对“企业社会责任”学者的论调与声音。
冈尼斯(Gunness)就曾指出,有人批评企业社会责任反映了公司对解决困扰社会的诸多问题负有直接的责任,也有能力单独担当此任的信念,其实这种信念至多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奢望。施密斯(Smith)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含义模糊;单凭此点它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他看来,“企业社会责任”“只不过是一种宣传工具而已。这一语词从未对企业的行为标准作出过描述,只不过是公司、政府和消费者团体之间相互斗争的工具”。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概念,引起了众专家学者广泛的争论与探讨。企业社会责任是在赞成者与反对者之间的论争中,其概念逐渐得到廓清、不断明晰的。
1979 年,著名学者Carroll给出了一个综合性的定义,似乎对这一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争论作了一个总结,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给定的时间内社会对组织所具有的经济、法律、伦理、慈善方面期望的总和。此概念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得到了广泛认可。
在现代社会,政府越来越演变为社会的服务机构,扮演着为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和实施社会公正的角色。在这种制度框架下,要求企业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自觉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
(2)企业对股东的责任。
现代社会,股东队伍越来越庞大,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企业与股东的关系逐渐具有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的性质,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首先,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力争给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其次,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骗投资者。
(3)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与消费者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最终要借助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来实现。作为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来获取利润的组织,提供物美价廉、安全、舒适、耐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企业的天职,也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担责任,履行对消费者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不得欺诈消费者和谋取暴利,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自觉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
(4)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属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问题。企业必须以相当大的注意力来考虑雇员的地位、待遇和满足感。在全球化背景下,劳动者的权利问题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及各社会团体的普遍重视。20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的牛仔裤制造商Levi-Strauss在类似监狱一般的工作条件下使用年轻女工的事实被曝光后,为了挽救其形象,推出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随之一些跨国公司为了应对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也纷纷效仿。1997年,长期从事社会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经济优先委员会(CEP)成立认可委员会(CE2P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制定了全球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标准及其认证体系(2001年修订)。
(5)企业对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实践证明,工业文明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繁荣的同时,也给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灾害性的影响。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的作用。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环境革命改变了企业对待环境的态度——从矢口否认对环境的破坏转为承担起不再危害环境的责任,进而希望对环境施加积极的影响。然而,环境日渐好转的情况仅仅发生在发达国家,整个人类并未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新兴国家人口和经济的飞速增长。虽然这些政治和社会问题超出了任何一个企业的管辖和能力范围,但是集资源、技术、全球影响以及可持续发展动机于一身的组织又只有企业,所以企业应当承担起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经济这个重任,进而利用这个历史性转型实现自身的发展。
(6)企业对社区的责任。
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更是所在社区的组成部分,与所在社区建立和谐融洽的相互关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就是回馈社区,比如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为社区的公益事业提供慈善捐助,向社区公开企业经营的有关信息等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意识到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利润中的一部分回报给所在社区是其应尽的义务。世界著名的管理大师孔茨和韦里克认为,企业必须同其所在的社会环境进行联系,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反应,成为社区活动的积极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