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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颗粒 编辑
连花清瘟颗粒,中成药名,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2020年2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4月,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显示,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批准可用于新冠病毒性肺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疗程为7至10天。
连花清瘟颗粒(胶囊)是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提前口服不能预防新冠,若没有症状则不推荐服用。
本品为棕黄色至深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每袋装6g.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运动员慎用。
临床药理学实验表明: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甲型鼠肺适应株(FMI)感染小鼠的肺指数,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莱胶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本品可增加小鼠气管段酚红排泌量,可延长氨水引咳小鼠的咳嗽潜伏期并减少其咳嗽次数,减少枸橼酸引咳豚鼠的咳嗽次数;本品可增强氢化可的松致免疫功能低下模型小鼠的迟发性,提高环磷酰胺致免疫功能低下模型小鼠的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和血清溶血素抗体水平体外实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I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I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1632006
2020年2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4月,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显示,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批准可用于新冠病毒性肺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疗程为7至10天。
连花清瘟颗粒(胶囊)是治疗用药,非预防用药,提前口服不能预防新冠,若没有症状则不推荐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