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发事件 编辑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中文名:突发事件
外文名:emergency
分类:狭义和广义
影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1992年9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颁发处置突发事件试行规定,从武警职能的角度对突发事件概念进行了界定。2001年3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颁发处置突发事件规定,把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概念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战胜自然的能力将逐渐提高,因自然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将逐步减少。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由政治因素和经济利益引发的突发事件将有所增加,造成的损失将更加严重;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恶化,环境灾难事件可能呈上升趋势;由于危险有害物品增多,事故灾难也将时有发生;一些国家和地区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可能引发较大范围的公共卫生事件;一些组织和个人利用高新技术进行高智能犯罪的可能性增加,新类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分为政治性事件、经济性事件、涉外性事件;
根据事件发生的场所、地区,分为单位内部事件、公共场所事件、重要地区事件、跨地区或全国性事件;
根据事件的表现形态,分为非暴力性事件、暴力性事件;根据事件有无准备,分为激情性事件、预谋性事件;根据事件规模,分为小规模事件、中等规模事件、大规模事件。
中国政府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将突发事件称为“突发公共事件”,并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叛乱事件、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暴力犯罪事件和恐怖事件等。此外,也参与处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所列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