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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与增长公约 编辑
《稳定与增长公约》是为了保证欧元的稳定,防止欧元区通货膨胀而制定的。1997年6月17日在阿姆斯特丹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元区各国政府的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按照该公约,一国财政赤字若连续3年超过该国GDP的3%,该国将被处以最高相当于其GDP之0.5%的罚款。
一些欧元区国家抱怨该公约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限制了它们利用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的努力,就连欧委会主席普罗迪都认为有关财政纪律过于死板。因此,欧委会建议放松公约中免于制裁的规定,把只有在经济下跌2%的情况下超标才可以不受制裁,改为在经济长期低速增长的情况下超标就可以免受制裁。另外,对赤字超标的国家,应根据其具体经济情况,规定不同的纠正期限和预算目标,不搞一刀切。
除希腊政府债台高筑之外,目前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4个成员国财政赤字状况超标,仅有爱沙尼亚、瑞典和卢森堡符合欧盟规定的3%的上限。分析人士指出,《公约》已使欧盟委员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欧盟现有的预算规则妨碍了各国在经济低迷时期采取刺激经济复苏的措施,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鼓励欧盟各国政府开展更多的结构性改革。
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首相容克在当天会议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成员国领导人经过短暂的讨论就通过了公约的修改方案。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领导人能够就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这一敏感问题达成一致,是欧洲取得的一个胜利,这将有利于增强欧洲的信心。
为保证欧元的稳定,欧盟于1997年制定了《稳定与增长公约》。其主要内容是要求欧元区各国的年财政赤字不得连续3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负债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否则将面临欧盟的巨额罚款。由于近年来欧洲经济复苏乏力,到2004年,德国、法国等国的财政赤字已经连续3年超标。于是,欧盟成员国之间围绕着如何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产生了争议。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要求灵活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在决定是否处罚财政赤字超标的国家时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但奥地利等小国则要求严格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大国小国一视同仁。
欧盟成员国的财政部长已经在多次会议上讨论过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的问题,由于成员国之间的争论激烈,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本月20日,在欧盟春季首脑会议召开前夕,欧元区财政部长在特别扩大会议上就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问题达成了协议,并提交首脑会议讨论。
这一修改方案有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维持了3%的财政赤字和60%的债务上限;二是加强了公约执行的灵活性,允许成员国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超标,如:因为在国防、科研、发展援助、维和行动等方面的支出过高而引起财政赤字超标』;三是把要求超标国家财政赤字水平恢复到规定的3%之内的期限从1年放松到5年。
《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方案是一个折衷的产物,照顾到了各方的要求,因而受到欧盟成员国的广泛欢迎。修改后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加强了执行的灵活性,因而首先获得了法、德等超标国家的欢迎。法国总统希拉克说,修改后的公约把促进发展放在了核心位置,是一个“更有智慧、更可以接受、也更受尊重”的公约。德国财政部长艾歇尔表示,修改后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有利于使欧洲经济在不影响稳定的情况下更好地发展。而维持公约中3%和60%的上限,也部分满足了一些主张严格执行该公约的欧盟小国的要求。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对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功能也得到了尊重。
国对改革《公约》呼声最高,态度也最强硬。德国总理默克尔日前呼吁对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进行全面改革,用最严格的要求规范成员国行为,以避免类似此次希腊债务问题的危机重演。法国财长拉加德也表示,希腊的情形表明欧洲的《稳定与增长公约》有不足之处。拉加德认为,很明显,希腊的情形显出欧盟所有的标准,特别是赤字及其占GDP的比例都不足以使其经济融合进欧元区中。
2010年3月21日,欧盟首脑会议决定成立的欧盟经济治理“特别工作组”在布鲁塞尔举行了首次会议。该工作组由欧盟各国财长、欧洲央行行长、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奥利·雷恩以及部分经济专家组成。主持这次会议的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在会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本次会议讨论了对赤字“超标”现象的制裁措施,与会者对关于采取财政以及非财政制裁措施达成了广泛共识。范龙佩称,在控制财赤问题上欧洲各财长表现出“共同前进的强烈政治意愿”。
中国社科院欧洲所经济室助理研究员熊厚表示,希腊债务危机凸显出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在限制成员国财政赤字方面的缺陷,增强该公约的有效性实属必要。目前欧盟内部对于改革该公约的分歧主要是在财政约束和经济增长之间如何平衡和取舍,预计未来公约修订将朝着加速惩罚机制的启动时间而努力。
目前各国的主要分歧主要在于,对财政约束和经济增长的平衡和取舍。德国认为,宁愿在危机时让经济复苏的过程更加漫长,也要保持财政纪律,但其他成员国觉得这有点极端。此外,未来欧盟各国的分歧还可能会集中在财政支出的运用程度上。目前来看,未来公约修改将朝着加速惩罚机制的启动时间而努力。但《稳定与增长公约》最后会怎样发展,还需要各国的协商和妥协。
法国财长拉加德表示,虽然法国曾在20世纪90年代末排斥德国提出的自动罚金制度,但他认为这个建议代表了财赤惩罚制度的“正确方向”。而德国提出的惩罚措施除了禁止违规成员国获得欧盟结构基金、建议剥夺其在欧盟某些问题上的表决权之外,甚至还建议建立国家破产机制,以令主权债务违约处于有序状态。
一些成员国也提出应当根据各国具体情况来决定不同的惩罚措施。如希腊财长帕帕康斯坦季努表示,他将首当其冲反对德国提出的剥夺高赤字国家在一些欧盟事务上投票权的建议。
2011年9月16日,欧盟27国财长会今明两天在波兰Wroclaw召开。今天会议决定修改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部分条款,以增加金融稳定基金FESF的灵活性,并对不遵守《公约》的国家作出严厉惩罚,有效推进第二轮希腊救助方案的实施。《稳定与增长公约》是2005年在法国和德国的倡导下签署的,当时的文本内并为对像希腊这样出现问题的国家提出具体的帮助或惩罚措施。新《公约》将保留《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财政赤字比低于3%,公共债务比低于60%的标准,但是条件更加严苛。在欧洲央行的支持下,欧洲议会将自动对违反《公约》规定标准的国家处以其国内生产总值2%的罚款。法国对此投反对票。法国认为对违反《公约》的国家提出预警,防止其进一步恶化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当地时间2024年4月23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