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标准(Copenhagen Criteria)欧盟各国于1993年批准的国际条约。
中文名:哥本哈根标准
外文名:Copenhagen Criteria
2.申请国必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
3.申请国必须有能力执行共同体法的规定。
现有的基于“哥本哈根标准”的欧盟候选国
正致力于将欧盟立法转化或整合到国内立法中的国家:
阿尔巴尼亚
摩尔多瓦
黑山
北马其顿
塞尔维亚
土耳其
乌克兰
尚未满足加入欧盟的要求但被视为潜在候选国的国家: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格鲁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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