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标准 编辑

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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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标准(Copenhagen Criteria)欧盟各国于1993年批准的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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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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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哥本哈根标准

外文名:Copenhagen Criteria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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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欧洲共同体(现为欧盟)理事会在哥本哈根制定的用来衡一个国家是否有资格加入欧盟的标准。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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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国必须是民主和法治的国家;

2.申请国必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

3.申请国必须有能执行共同体法的规定。

现有的基于“哥本哈根标准”的欧盟候选国

正致力于将欧盟立法转化或整合到国内立法中的国家:

阿尔巴尼亚

摩尔

黑山

北马其顿

塞尔维亚

土耳其

乌克兰

尚未满足加入欧盟的要求但被视为潜在候选国的国家: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格鲁吉亚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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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在欧洲共同体哥本哈根首会议上首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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