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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 编辑
冰毒,新型毒品的一种,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是一种无味或微有苦味的透明结晶体,纯品很像冰糖,形似冰,故俗称冰毒。吸、贩毒者也称之为“冰”。有胶囊、粉剂、小块等多种形式,可抽吸、鼻吸、口服或注射。当人体摄入该毒品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等正向作用,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故其丸剂曾有"大力丸"之称。大剂量用药后会出现精神兴奋、性欲亢进,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长期吸食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一旦断药,会出现戒断症状。但较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其戒断症状不很强烈。作为正式毒品的冰毒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进入中国。被认为是新型毒品的代表,现今对其成瘾机制等的认知相对缺乏,治疗手段也极为有限。但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传统毒品,联合国禁毒署的统计数字表明冰毒类毒品吸食者人数已经列世界第二位。需要注意的是,该物质主体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但市面上的固体冰毒实际上是甲基苯丙胺盐酸盐,因此冰毒与甲基苯丙胺并不能完全等同。广义上的冰毒制品还包括摇头丸等苯胺类药物。
1887年,罗马尼亚化学家 EdeleaNO 在德国柏林首次合成了麻黄素的类似物苯丙胺(amphetamine)。同年,日本化学家长井长义(Nagai Nagayoshi)也从麻黄素中结晶提取出了苯丙胺(也有宣称是1883年),最早曾用于治疗肥胖症,因其可以保持头脑清醒并抑制食欲(至今治疗肥胖症的药物中也有苯胺类药物)。1919年(也有说1917年),日本化学家阿.雄贺多(A.ogata)或绪方章合成甲基苯丙胺,由于是麻黄素的副产物,一般称为伪麻黄素(伪麻黄素原意指甲基苯丙胺或苯丙胺存在争议)。
当时,人们并没有认识到它们严重的副作用。1927年,发现amphetamine可作为雾化剂吸入,用于解除鼻炎的阻塞症状,于是在1932年推出一种含有消旋安非他命,品名为Benzedrine的鼻塞吸入剂。1940年推出了片剂。
苯胺类药物的兴奋作用很早就被认知,据称从1920年起就有人为寻求感官刺激而吸食。在它作为吸入剂使用后不久,第一份写明使人兴奋、不觉疲劳的作用的报告便已出台。不过,有意思的是,恰恰是这些“副作用”扩大了苯胺类药物的治疗范围。比如,甲基苯丙胺的中枢兴奋作用被用于提高嗜睡或疲惫状态下人的觉醒度,用于治疗发作性睡病;它的食欲抑制作用被用于减肥;其他可能的适应症还包括精神分裂、吗啡和可待因成瘾、尼古丁及酒精成瘾、哮喘、巴比妥酸盐中毒、感觉麻木、偏头痛、心脏传导阻滞、重症肌无力、肌强直、遗尿、痛经、梅尼尔氏病、疝气、小儿脑性瘫痪、小儿多动症、帕金森病和癫痫,等等。此时的甲基苯丙胺被认为是安全和有效,且没有成瘾性。虽然早在1935年,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严重不良反应就已见报道,一份统计数字宣称20人中有6人出现心脏提前收缩和胸痛。但这份报告没有引起注意。
另外,由于苯丙胺具有较强的短时间内提升脑力作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各国为提高士兵的士气和耐久力在军队内推广使用,无论同盟国或轴心国都在用,包括日本、德国、美国军队都有使用记录。像德军在炎热的北非沙漠曾用甲基苯丙胺作为兴奋剂以增加其作战效率。苯丙胺还被提供给必须超长时间工作的军需厂工人使用。最早是哪方首先开始的现已不可考,美国的可能性略大。还有报道称日本的“神风特攻队”悍不畏死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使用了兴奋剂。
战争结束后,大量苯丙胺从军队流入民间,尤其是日本,作为战败国,当时的日本国民心态极为复杂,部分是进行重建需要提神,而部分则是无法接受战败而极度沮丧,导致苯丙胺类物质在日本民众中的滥用,苯丙胺类药物成了日本当时最好的心理药物。据记载,1945年至1952年,日本有过吸食苯丙胺(日本称为觉醒剂)体验的高达200万人以上,出现精神障碍的吸毒者推定为20万人,一般吸食者达55万人。也有史料称那个期间的日本有5-10%的民众吸食苯丙胺类兴奋剂。这被认为是日本毒品滥用的第一次高峰,也是苯胺类毒品历史上的首次大规模滥用。1951年日本政府颁布觉醒剂取缔法,禁止觉醒剂的生产和销售。
1957年,在中国重庆等部分地区为提高生产效率,有工人服用抗疲劳素片,后来证明是去氧麻黄素,1962年在内蒙、山西等多个省份也出现过吸食苯胺类药品的人群,人数据称达数万。其来源可能是二战结束后美国提供给民国政府的战争物资。
二战后,欧美也出现了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滥用的倾向,但与日本不同的是,欧美当时药用仍然居多数。但随着此类药物副作用报告的不断出现,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相继禁止苯丙胺类兴奋剂片剂的非处方柜台销售,并规定它们只准在处方条件下使用,但有一个漏洞,就是并未禁止鼻用吸入剂,这也导致了后来鼻用吸入剂的滥用。据说当时为了防止这两种药品滥用,制药商们也想了一些对策,比如在制药的时候,往药里增加一些苦味或气味剂,但这一招根本制止不了越来越严重的滥用。吸食者将鼻用吸入剂用于口服,或者将鼻用吸入剂中的成分过滤后溶于酒精或咖啡中,以减少直接口服的刺激性。1959年报道发现了从鼻用吸入剂中直接提取甲基苯丙胺用于注射的例子。同年,美国药监局宣布苯丙胺和右旋苯丙胺类鼻用吸入剂限制于处方使用。
1953年,史密斯·克莱-法兰西公司对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专利所属权到期,在欧美至少有六家公司立即生产该类药品。1967年,苯丙胺类兴奋剂处方用量达到最高峰,美国境内服食人数达3100 万人次。1970 年,美国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产量达到100亿片。同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毒品预防和控制综合法》(Comprehensive Drug Abuse Preventionand Control ACT of 1970),将苯胺类兴奋剂列入二级管制品。明确指出,苯胺类虽可作为药物,但会“形成强烈依赖性”。
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毒贩将盐酸取代硫酸进行固体加工,无意中制造出不再是以往的粉剂状,而是如冰块一样晶莹剔透的固体晶状物。这种固体甲基苯丙胺,即甲基苯丙胺盐酸盐。也就是当下通用的冰毒的主体。
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连续颁布多项法令,对苯丙胺系列药品的前驱体严加管制。如1980 年美国联邦政府将 2-苯基-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目录,1986 年颁布了《联邦毒品类似物管制法》(Federal Controlled Substance Analogue Enforcement Act of 1986),1988 年颁布《化学药品分遣和贩运法》(Chemical Diversion and Trafficking Act of 1988)。1996 颁布《冰毒控制法》(The Methamphetamine Control Act of 1996)。这些法令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制毒者重新寻找前体(指合成所需原料)来源。
1991年中国大陆首次发现“冰毒”(甲基苯丙胺),当年就缴获351公斤,到1999年缴获数量猛增到16.059吨,超过了以往十年缴获总和。
1996年11月25日联合国禁毒署在上海召开的国际兴奋剂专家会议上,一致认为苯丙胺类兴奋剂将逐步取代本世纪流行的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常用毒品,成为21世纪全球范围滥用最为广泛的毒品。
此外,冰毒还有很多“颇具”地方特色或时代特色的名字,比如美国它被称为Crank(曲柄,这个昵称据说源于旧金山摩托车黑帮,因为他们以摩托车的配件“曲柄”来形容甲基苯丙胺),Poor man’ s cocaine(穷人的可卡因),Speed(快速丸)和Biker’ s coffee(摩托车手的咖啡,这两个可能是因为服用后经常会导致吸食者过度兴奋而疯狂飙车),最有名的一个大概算是20 世纪 60 年代出现的Speedfreak(狂瘾)。一些禁毒主义者还曾提出Speedkill(刀锋杀手)进行毒品预防宣传,但也有一些人士批评这个毒品预防宣传标语反而导致了更大程度的滥用。
组成
需要强调,冰毒的主体成分或者说发挥作用的是苯丙胺类物质,代表品种是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MATM)、3,4-亚甲基二氧基-N-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 dioxy methamphetamine,MDMA,摇头丸的主体成分之一)和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4,5-methylene-dioxy amphetamine,MDA,摇头丸的主体成分之一),其中的甲基苯丙胺是最普遍滥用的品种之一。所以冰毒并不完全等同于甲基苯丙胺。尤其是市面上的固体冰毒,即使以甲基苯丙胺为主体,其成分实际上是甲基苯丙胺盐酸盐。
由于原料不纯、化学处理方法粗糙、中间产物反应不完全、各反应步骤的副反应较多等原因,市售冰毒的成分都较复杂,另外,基于成本和药效的考虑,该类毒品一般粉末状的纯度约为10%,潮湿油状的纯度约为20%。适宜蒸发吸入的晶体状纯度较高,是使用的主要剂型。另外。冰毒的纯度不会很高,在英国发现的已知最高纯度的为80%。
基本性质
冰毒外观
纯品呈白色或无色,为结晶体或粉末状,出售时常被加工成块状、粉状、膏状,以及片剂、粉剂等形态。市售冰毒由于纯度、成分的原因,可能呈黄色或绿色,尚未发现蓝色冰毒(即美剧《绝命毒师》中提及的那种超高纯度冰毒)。MATM
冰毒主体甲基苯丙胺为油状液体,现今很少直接使用,由于氨基显碱性有人也称其为甲基苯丙胺碱。本身具有旋光性,市面上常用的是右旋体盐酸盐,为无色片状结晶,熔点170℃-175 ℃(由于纯度等原因,不同资料对熔点记录不同,取最大范围),沸点214℃,易溶于水、乙醇、不溶于乙醚,游离碱有氨臭。注意,左旋并非没有毒性,而是相对右旋而言要弱很多,甚至可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治疗,因为它主要影响交感神经系统,对于中枢神经系统基本无作用,不认为具有成瘾可能。国际通例所说的甲基苯丙胺冰毒都是右旋体,一般不特别指明。
MDMA
亚甲双氧甲基安非他命的简称,为安非他命类似物质,其游离体为无色油状液,一般不溶水而溶于有机溶剂,如乙醇、乙醚和氯仿等。其盐酸盐纯品为白色粉末,溶于水和醇,微溶于氯仿,不溶于乙醚。
MDA
甲基苯丙胺红外光谱图
又名:替苯丙胺,其游离态为无色油状液体,一般不溶于水而溶于甲醇、乙醇和氯仿。其提纯的盐酸盐为白色粉末,能溶于水和醇。微溶于氯仿,不溶于乙醚,其熔点为183-185℃。监测的冰毒吸食人群统计表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为主,初中文化约占60%,小学文化约占18%,高中文化约占17%,大学及以上文化约占1.6%。山东省4858例调查结果与此类似,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62.45%,高中(中专/技校)者占31.66%,大学(含大专) 及以上者占5.89%。延边52例抽样调查显示大专及以上的比例仅占11%,保山65例调查中大专以上学历仅为1.5%;广州130例调查全部为本科及以下学历,平均教育年限为(9.6±2.3)年,但另外一份86例报告显示本科以上学历为12.8%,这也是已知报道中最高的。
对于吸食者的年龄,传统观点认为冰毒这种新型毒品吸食者以20岁男性以下为主,尤其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从事娱乐、服务业及无正当职业的青少年为易感人群。原因主要是此类群体对吸食冰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加之这个年龄段的群体大多有追求刺激与享乐的心理。不过,进一步研究指出情况正在改变,像宁夏一份16例报告指出平均年龄为23.5岁,延边52例抽样报告也指出平均年龄在20-40的占71%,保山的65例抽样报告显示平均年龄为22 ±5岁,广州130例调查显示为(33.5±7.9)岁,北京市2007年一份139例抽样调查结果与此类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冰毒的吸食已由特殊人群逐渐向社会各阶层扩散。
吸食者男女比例存在一定争议,但基本可以肯定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而且一般在一倍以上,像广州130例抽样调查显示90.9%为男性,杭州194例调查中69.1%为男性,也有报告显示女性吸食者的比例正在接近男性,2007年哈尔滨67例吸食者中女性达45%。但女性吸食者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像山东4858例报告就显示男性初次吸食为(28.2±6.9)岁,女性为(25.3±7.3)岁,换言之,女性初次滥用平均年龄较男性提前约3岁。而且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比例远高于男性,药物滥用行为特征多表现为被动和从属地位。女性滥用药物比例的增加说明药物滥用态势严重。不过女性吸食比例增加也有部分原因在于吸食后会刺激性欲,需要通过性行为来缓解,吸食者内部称之为“散冰”(相应的女性称为“冰妹子”)。
有意思的是,似乎所有毒品在就业状况这点上都很一致,以无业人员为主,西安28例抽样调查中的无业人员比例是最低的,50%,其余报告比例要高得多。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位列第2、3位,有正式工作的,尤其是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医生),在所有的调查中都是个案,低于5%,从统计学角度基本可以忽略。
某种程度上,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少数民族吸食比例要高于主体民族。以美国为例,夏威夷土著和其他太平洋岛民吸过冰毒的人口占当地人口的比例最高,达到2.2%,接着是阿拉斯加土著和印第安人,占1.7%;白人、西班牙裔、亚洲裔和黑人吸食冰毒的人口比例比较低,分别为0.7%、0.5%、0.2%和0.1%。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冰毒吸食与经济和文化程度存在一定关系,在美国各州中,12岁以上人群中吸食冰毒人口比例最高的是内华达州(2.0%),接着是蒙大拿州(1.5%)和怀俄明州(1.5%),这几个州都位于美国中西部,比例最低的几个州是康涅狄格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均位于美国东海岸。中国的民族情况缺乏足够的数据,已知的抽样调查中的民族情况彼此冲突,延边52例调查中,少数民族71%例,保山65例中,少数民族仅14%。即使以少数民族为主的,考虑到这部分调查全部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区,数据也很难采信。
婚姻状况
山东省4858例冰毒滥用者行为报告
一般说来,家庭相对稳定的不很容易吸食毒品,这点在几乎所有毒品吸食者的家庭情况中均成立。原因可能是家庭及社会伦理和经济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江苏省的调查显示有配偶(包括已婚、再婚、未婚同居)的吸食者约占36%。另外一份56例抽样调查与此类似,已婚、离婚共占34%。西安28例调查的结果也差不多,已婚、离婚共占39%。吸食原因
吸食原因主要是追求时髦、寻求刺激、好奇心理、同伴教唆和空虚无聊,在延边52例报告中占71.1%,其次是家庭、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占24.3%,少数则是不知情、被骗(7.69%),和遭受挫折、负性情绪(3.85%)。郴州一份24例报告也指出娱乐性使用占了83%。在其他案例中有少数则是因为环境复杂和自我保护力度不够,还有个别的是把冰毒当减肥药。
吸食时间及戒毒次数
冰毒吸食者的吸食时间一般不是很长,延边52例抽样调查中,吸食时间在1月以内占9.6%,1-6月15.4%,7-12个月17.3%,13-24个月21.5%,2年以上者36.5%。而已经尝试戒毒2次及以上者高达86.5%,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种毒品戒除的难度。保山65例调查显示吸食时间平均为9个月,其中有24.6%的人曾经吸食过冰毒。广州130例调查则显示平均吸食时间为(22.8±33.9)月,西安28例调查显示平均时间为(2.5 ± 2.0)年,杭州194例调查显示平均吸食时间为(6.4 ±1.3)年。
临床表现
冰毒所致精神障碍的精神症状
常为吸毒过量所致,达到多少可能出现急性中毒存在争议,一般认为未服用过的吸食10-30mg可能出现中毒症状,但如果是长期吸食者曾经报道过2000mg的耐受度。一般在服药20-60min后出现, 2-3h达高峰,持续8-10h左右,24-48小时逐渐恢复。临床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和交感神经系统的刺激症状,即兴奋症状,血管症状,痉挛和昏迷等三大症状。轻度中毒表现为瞳孔扩大、血压升高、脉搏加快、恶心、出汗、口渴、呼吸困难、肌痛、震颤、反射亢进、头痛、兴奋躁动、感觉异常等症状。中度中毒主要出现失眠、意识障碍、精神混乱、抑郁、谵妄、幻听、幻视、被害妄想等一系列精神症状。重度中毒时出现心率失常、痉挛、出血、胸痛以及心、脑、肝、肺、肾等多器官损害和代谢紊乱,甚至可致高热综合征,包括高热和代谢性酸中毒,心血管疾病,心室纤颤,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横纹肌溶解,急性肾衰,中毒性肝炎,循环呼吸衰竭或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有时也可猝死。或由于过度兴奋而摇晃头部,导致颈部脱位而死亡。急性中毒也许和先天体质有某种关系,研究表明,患有肝酶缺乏症的易于导致急性中毒,因为冰毒在体内易于蓄积而不易代谢失活。代谢曲线呈非线性关系,这说明即使摄入剂量的较少增加也完全可能导致血浆中毒性浓度的急剧增加而发生急性中毒。
慢性中毒
慢性中毒比急性中毒更为常见。通常以重度的神经异常和心理成瘾为特征,如出现精神恍惚、睡眠障碍、人格改变等症状,一般在摄入10-12h后出现。而长时间持续滥用会严重损害心脑肝肾以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多种重要脏器功能损伤和导致精神病性症状,甚至可能引发肺动脉高压和肺损害,对肝脏、骨骼、肾脏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南宁市132例报告指出,在吸食超过三个月后,出现幻听的占84.8%、被害妄想占93.9%、嫉妒妄想占72.7%、易发怒占90.9%、兴奋的占93.9%、有冲动行为的占78.8%,而日本有研究报道出现幻听的为77%。另外,长期服用甚至可能出现持续多年的幻觉、妄想,还可能出现明显的暴力、伤人和杀人等犯罪倾向,集体滥用时还容易诱发性冲动,因而产生重大的社会和医学问题。
长期效果能延续多久缺乏数据,有报道说大多数病人(约70%~90%)的精神症状在一个月内消失,仅少部分病人在停止吸食数年甚至数十年仍可残留一些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躁郁、情绪不稳定、病态人格等,类似于可见迁延性精神病反应和再发再燃现象。
另外,冰毒可使胎儿出现心血管发育和骨骼发育畸形,使低体重儿、早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和胎死宫内率增加。中毒的儿童往往会表现出心动过速、易激惹、啼哭不止、易怒和呕吐等症状。
急救
冰毒中毒尚无特异性拮抗剂,也无统一标准化方案,现今的治疗方法只能医治体感(有效率最高报道可达97%),但于心理症状基本无效。中毒后急诊处置通常包括催吐、洗胃、利尿(一般在6h之内),给予鼻导管吸氧、心电监护、补液、利尿及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比如维生素C可参与体内氧化还原反应,发挥解毒作用,促进毒物代谢。必要时采取血液灌注等终止毒物吸收。加速其排泄的一般性治疗及对症支持疗法,但利尿剂有导致肾功能衰竭的危险,而且中毒、抽搐均可致横纹肌溶解症,会导致继发性肾损害,一些专家并不推荐。烦躁不安严重者予地西泮,静脉注射,且根据症状可重复给药,对于血压显著升高者给予硝酸甘油静脉滴注降压,有发热者,予冰敷等物理降温,或静脉缓注硫喷妥钠或琥珀酰胆碱松弛肌肉降温,心动过速给予普萘洛尔口服。惊厥的患者应缓慢给予地西泮,隔一定时间重复给予。
毒品多掺杂有滑石粉、甘露醇、小苏打、淀粉等杂质,均可成为致敏原,直接吸入后可诱发支气管哮喘。针对此类患者,可同时对症治疗及对因治疗。此类中毒经常导致缺氧、心动过速,进一步导致心肌氧供及冠脉供血减少,故注意需定时复查心电图,若有明显演变,应及时行心梗3项等酶学及标志物检查,防止发生急性心梗。
东莞88例冰毒中毒时间段分布
由于吸食冰毒所致精神障碍患者寻求治疗时,往往精神症状都比较严重,故均需尽快给予氟哌啶醇注射液或氯丙嗪注射液的短期肌肉注射治疗,之后给予口服利培酮片、阿立哌唑口崩片、奥氮平片等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治疗。有焦虑失眠的患者给予一定量的安定片、艾司唑仑片、阿普唑仑片治疗,心悸、心率较快的还需给予心得安治疗。冰毒中毒似乎有特定的“时刻”,研究表明急性冰毒中毒的发病高峰多在春夏季节,这可能与气温回暖后人们的活动增加有关。而每天的发病高峰多在夜间零点至清晨八点,这与娱乐场所营业时间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大部分吸食者是在舞厅、KTV等娱乐场所聚众服用。
当然,药物治疗是重要的一环,与很多人认为的不同,这些药物的主要作用是使吸食者停止或减少冰毒的滥用,而不是直接逆转已经在滥用者身上出现的认知缺陷或其他临床表现。能治疗其他成瘾病症的药物也经常可以用于这方面。像安非他酮,它是一种有一定兴奋性能的抗抑郁药,也是一种有效的戒烟药物,其药理作用是通过抑制突触间隙多巴胺的重吸收和促进多巴胺的神经传递,由此推测它可能会减轻药物的戒断症状。美沙酮也可以,但一定需要防止治疗药物成瘾。已经发现有戒断者试图戒除冰毒结果必须长期使用美沙酮。
社会危害
冰毒的危害早已有所显示,早在1996年,32 国统计数字既已表明,有21国的苯胺类制剂滥用人数已超过海洛因和可卡因滥用人数之和,问题最突出的日本和韩国,其滥用人数为海洛因和可卡因之和的7倍。
由于冰毒的毒性作用,滥用冰毒将对滥用者的重要生命器官和精神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尤以精神系统的损害为甚。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大多数冰毒成瘾者思想苦闷、性格扭曲、意志消沉、人格变异、精神偏执心胸狭窄、行事孤僻、人际关系破裂,以致对生活失去了兴趣,逐步走向死亡。而且,虽然不同地区毒品价格有差异,但由于吸毒者成瘾后对毒品需求的难以中断性及其无以节制的觅药行为,使作为家庭结构中的物质要素即家庭经济崩溃,家庭解体加速。同时,由于毒品的毒性导致吸毒者心理变态,精神颓废,道德沦丧,失去对子女的义务感和责任心。使子女身心倍受摧残,埋下不幸家庭的远期隐患。更重要的是,作为中枢兴奋剂,其滥用可导致各种暴力行为,包括杀人和强奸等。调查研究表明,10.2%的冰毒滥用者出现过攻击他人的暴力行为,30.4%出现过性冲动,5.4%发生过性暴力行为。
研究发现,吸食冰毒与高危性行为具有显著相关性,无论同性或异性性行为。比如,男男之间吸食冰毒后发生高危性行为,包括无保护性肛交、多性伴、持续性性交及安全套使用率低的比例高达84%,这会大幅度增加包括梅毒及HIV等的感染率,造成相关性传播疾病的进一步蔓延。另外,女性吸食者在因吸毒导致的经济窘迫和急于止瘾的情况下,加之提高兴奋度和娱乐场所社交性等原因,相当比例的女性吸食者有“以淫养吸”的行为,有报道称最高可达80%。而这种行为又会加剧包括梅毒等STI/HIV由吸毒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从而引发更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和东南亚诸国是冰毒的重灾区,被认为囊括了世界上几乎95%的冰毒非法生产与贩运。据估计截止至2007年,全球约有870万-3010万冰毒滥用者,而东亚和东南亚就约占300-2920万。而在中国,2004年时统计冰毒吸食者人数达84.7万名,同比2013年上升 42.1% ,占吸毒人员总数的34.2%,部分省份,如山东省,冰毒吸食者已达全部吸毒人员总数的95%左右。其他各大洲也好不了多少,以美国为例,2004年“一生冰毒滥用率”,即12岁以上的人曾经吸食过的有1200万(占美国人口总数的2.9%),2010年这一比例升至6.3%。
据2014年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报告显示,冰毒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滥用毒品,全球滥用人数约3440万,仅次于大麻。2015年,中国缴获冰毒片剂总量高达12吨,其中87.9%来自著名的“金三角”;而中国国内制造冰毒的案件达到了484起,同比增加17.2%。
环境危害
无论是用麻黄素还是苯基丙酮来加工生产冰毒,在冰毒的第一道生产工序中都需要多种化学试剂和溶剂,这些试剂和溶剂大多是易挥发的液体,刺激性气味强,毒性大。冰毒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渣对空气、土壤、水源均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如果废水流入池塘、江河将会导致池塘、江河中的鱼、虾死亡。20世纪90年代,冰毒刚刚来到中国大陆时,制毒分子多不加掩饰,任意排放废气、废水,丢弃生产废渣,使得制毒工厂周围方圆几里寸草不生。不过这也为公安人员提供了线索。
随着冰毒生产工艺的不断升级,一些制毒分子利用真空技术或安装多重吸收废气的装置,使制毒废气得到了收集,排向空气中的废气微乎其微。对于制毒过程中的废水、废渣,制毒分子则在制毒窝点附近修建几个大的水泥池,将制毒废水、废渣排放到这些水泥池中,并加入相应的化学试剂,使得废水的毒性得到减弱,短时期内不会对周围环境构成明显的影响。像2005年广东清远警方侦破的804制造冰毒案,犯罪分子不仅专门挖了一个2.5米深的蓄水池存储污水,而且还安装了4台空气过滤器,通过其对制造冰毒过程中产生的气体进行冷却过滤,大幅度减少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以逃避打击,同时也在客观上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
冰毒在人体内经肝脏代谢后,大多以原体形式排出体外,并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天然水体环境中且不易降解,由于甲基苯丙胺是一种含氮化合物,因此它对水体富营养化有一定的影响。但其毒性及生长效应的研究尚未见报道。
中国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于毒品纯度可能不同,刑法也明确表示,“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世界其他国家也是,比如美国早在1996年即通过《甲基苯丙胺综合管制法》,严格限制含麻黄碱类药物的销售,并建立电子跟踪系统以控制个人购买。而为了限制冰毒可能的生产,密歇根州甚至规定,除了限制消费者购买的感冒药数量,还会对制冷机器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