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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基金会 编辑
诺贝尔基金会,是根据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他的这项遗嘱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于巴黎签署的。管理这个基金会和奖金颁发机构的章程,是由瑞典国王于一九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议会颁布的。因此,这个基金会的出现,是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大约三年半的事情。
制约机构
诺贝尔基金会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皇家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
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
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组织构造
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各有三至五名委员,分别由所属的机构指定。每个委员会可以召集专家参加评议和推荐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增选临时委员,临时委员有权参与决定。委员和专家们,可以从超出奖金颁发机构本身的范围去挑选,而且不分国籍。委员会的职能走为对口的相应奖金颁发机构,进行筹备工作和提供咨询意见;但挪威委员会由于本身就是奖金颁发机构,因此其职能有所例外。
自然科学院诺贝尔学会(1905),下设物理学部(1937)和化学部(1944)。
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生物化学学部(1937)、生理神经学部(1945)和细胞研究与遗传学学部(1945)。
瑞典科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诺贝尔现代文学图书馆(1901)。
挪威诺贝尔学会,下设一座收藏关于和平与国际关系方面书籍的图书馆(1902)。
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由各奖金颁发机构挑选,总共有十五名理事,每个奖金机构选择三名。理事们选举产生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但正副董事长不在此内,他们是由瑞典政府任命的。理事会的其它主要任务是,审阅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及审计员们的财务报告,并对董事会当年的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基金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组成。他们从董事会的成员中,选举一名执行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基金和基金会的其它财产。
执行主任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他负责起草基金会投资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资和人事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管理基金会的各种财产。他还负责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隆重授奖仪式的安排工作。在五任执行主任中,最杰出的是拉格纳·索尔曼,他是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生前好友与合作者,也是他的遗嘱的执行人之一。索尔曼先生从基金会的开始,直到他在一九四八年去世,曾在基金会里担负过不同的职务,应该说他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精神。基金会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他在执行这项遗嘱方面,所具有的严肃热情和所进行的献身工作。随着他的去世,将基金会与这位捐献者联系起来的最后一个人,也就不复存在了。
基金会在前50年遇到了许多挫折。税务问题是其中之一。
基金会成立的时候,人们还没想过税收问题,尽管诺贝尔遗嘱监护人一直要求对该基金会的投资活动进行税收豁免,但没人理会。1914年以前,基金会交纳的税率为10%,还勉强能维持。到了1915年,瑞典政府通过了一项“临时国防税”,使基金会的交税率成倍提高。1922年,当年的累征税负超,已大于1923年的诺贝尔奖金了。所以,1923年的奖金创下了历史最低值。
从此以后,关于是否该给基金会免税,一直是瑞典议会的议题。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论持续了几十年。直到1946年才有了结果:议会同意基金会享受免税待遇。瑞典议会的这一决定,也感染了美国人,美国规定从1953年起,诺贝尔基金会在美国的投资活动享受免税待遇。
基金会的投资开始从保守转向积极。1953年,政府允许基金会可独立进行投资,可将钱投在股市和不动产方面。这是基金会投资规则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20世纪60、70年代,如以瑞典克朗计,诺贝尔奖金数额的确增加了许多,但因瑞典克朗数次贬值,奖金的实际价值并未增多,诺贝尔基金的数额也是如此。到了80年代,股市增长迅速,基金会的资产不断增值,不动产也在不断升值。但在1985年,瑞典又提高了不动产税,使得基金会的收益大打折扣。两年后,基金会作出一项重要决定:将基金会拥有的所有不动产转到一家新成立的上市公司名下,这家公司有个有趣的名字叫“招募人”。后来,基金会将持有的“招募人”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这正好赶在1990年初瑞典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于是大大发了一笔。
2000年1月1日,基金会的投资规则有了新的改进,允许将资产投资所得用于颁奖,而不像过去那样,用来发奖金的钱只能来自于直接收入,即利息和红利。它也意味着基金会可将更高比例的资产用来投资股票,以获得更高的回报和更高的奖金数额。
按照诺贝尔当初的意愿,较为理想的诺贝尔奖金额,应能保证一位教授20年不拿薪水仍能继续他的研究。1901年的诺贝尔奖金数额为15万瑞典克朗,即相当于一位教授20年的工资。此后,奖金数额不断缩水,到了20世纪30年代,诺贝尔奖金已只相当于1901年的三分之一。以后,诺贝尔基金数额虽逐年扩大,但因瑞典克朗的数次贬值,一直到不了1901年的水平。直至1991年才首次超过1901年时的实际价值(按1901年价值计,约为3100万克朗)。那年以后,诺贝尔奖金一直在100万美元左右。诺贝尔基金已增长到40亿瑞典克朗。
由于诺贝尔基金会理财有方,世界上许多国家也纷纷效仿。设于1985年的日本两项大奖“日本奖”和“京都奖”,以奖金数额论,与诺贝尔奖属一个档次。他们就是根据诺奖的模式设立和操作的。为此,他们还为诺贝尔基金会捐了巨额的资金。1985年4月20日,日本科学技术基金在举行首届颁奖仪式后,为瑞典诺贝尔基金会设立一项特别奖,奖金为4500万日元,以“认可诺贝尔基金会自1901年以来在促进科学与国际理解上所起的作用”。1985年11月10日,京都的INAM0RI基金会将首届“京都奖”颁给了诺贝尔基金会,以“按照诺贝尔奖的精神推动科学、技术和艺术发展”。另外,瑞士的巴尔赞(BALZAN)基金会,也将其设立的首届大奖,约100万瑞士克朗奖给诺贝尔基金会,恭贺诺奖成功运作60年。
2020年9月24日,诺贝尔基金会发布公告,当年每项诺贝尔奖的奖金都增加100万瑞典克朗,达到1000万瑞典克朗 。
从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产接收过来的钱,总共有三千一百多万瑞典克朗。根据章程规定,将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奖金基金,约二千八百万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来设立“建筑物基金”(行政大楼和每年举行授奖仪式使用的大厅租金)和“组织基金”,五项奖金部门各有一份“组织基金”,用来支付各自的诺贝尔学会的组织费用。
主要基金的增长,是通过每年将它在当年所获净收入的1/10作为附加资金,通过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利息,以及通过把这些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于1/3),交付主要基金作为资本而取得的。每年将主要基金得到的净收入,扣除前面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后平均分成五份,交给各奖金颁发机构使用。各奖金颁发机构,都将自己摊到的那份金额的四分之一,留下作为与奖金颁发有关事宜的费用,其余部份则交给各自的诺贝尔学会,每份金额的四分之三,构成奖金的款项。
除了组织基金之外,颁发各项奖金的部门还有由它们支配的“特别基金”和储蓄基金”,作为规定范围之内某些特殊目的的费用。
一切基金和其它财产,均属诺贝尔基金会所有,并由它来进行管理。
总而言之,主要基金的收入,在减去32.5%(即百分之十的附加资本,加上剩下的90%中的25%,作为各奖金部门的经费),然后将它分成五个等份,就是每年颁发的诺贝尔奖金的金额。1901年第一次颁发的奖金,每份金额为150800克朗。虽然奖金在票面上要高出70%左右,但在实际价值上,却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从1946年起,基金会的财产和由此而来的收入,除地方不动产税外,其它税款均被免除。在这之前,总共交出的税款达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典克朗。据了解,奖金获得者的所在国家,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事实上,也对这种奖金免收所得税。
1981年,每份奖金的金额为1,000,000瑞典克朗,相当于1901年的6.63倍。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从而形成诺贝尔基金。在1901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后果所引起的变化,“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需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趋势,而重新加以解释。因此,在基金董事会的要求下,原来对于投资的限制,已经逐渐有所放宽。根据这种情况,自1958年以来,基金会原则上可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款方面投资,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
然而,在对外国股票投资方面的某些限制,却仍然存在,这些改变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住资本和收入。从而使奖金能够不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并且能够抵得住贷款市场利率降低的情况,而不致使这项资本减少。基金会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投资它的基金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在别的国家进行投资。
第一个版本
阿尔伯特·诺贝尔于1896年12月10日在意大利北部的圣雷莫市去世,身后留下了一份著名的遗嘱,这才有了最初的五项诺贝尔奖。
事实上,诺贝尔的遗嘱有好几个版本。1889年11月11日,他给一位朋友写信时首次提到了遗嘱问题:“我的一位老侍者总在问,我死后他是否能得到什么。但他哪里知道,我还没立什么遗嘱。我的确写过一次,但又撕掉了。”
第二个版本
第二个版本的遗嘱写于1893年。
其中,他只写明遗产的20%归他的亲戚、合伙人和男女佣人,一共22位;16%归不同的机构,包括巴黎瑞典俱乐部、斯德哥尔摩学院、斯德哥尔摩医院和卡罗林斯卡医学院。这些钱将组成一项基金,“将利息奖给在生理学或医学领域作出最重要和最伟大发现的人,每三年一次”;余下的64%将赠给斯德哥尔摩自然科学院,也作为一笔基金,将它的年利息奖给在自然科学领域、生理学或医学领域有最重要或具有开创性发现的学者,不论男女,不论瑞典人和外国人,都有资格享受。这个版本里没有提到文学奖。
第三个版本
1895年,他又对遗嘱进行了修改,这就是1895年版本。遗嘱说,将其投资于证券的资金组成一笔基金,每年将基金的利息以奖金的方式奖给在过去一年中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奖金分成五个数额相等的部分,其获奖标准分别是:在物理领域有最重要的发现或发明;有最重要的化学发现或改进;在生理学或医学领域有最重要的发现;在文学领域创作出最杰出的理想主义倾向作品;为民族和解、消除或减少常备武装、维护或促进和平进程做了最多或最好的努力。
1896年夏天,诺贝尔将这最后的遗嘱版本交给了斯德哥尔摩私人银行,并在巴黎瑞典俱乐部得到见证。在这最后版本中,诺贝尔给他亲戚的财产数额从开始的270万瑞典克朗减到了约100万瑞典克朗。
1897年4月26日,负责评选和平奖的挪威议会首先通过了诺贝尔的遗嘱。由于诺贝尔的遗产数额巨大,遗嘱又牵涉到许多人,瑞典的有关机构花了几年时间才分配清楚。与诺贝尔其他四项奖有关的机构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瑞典文学院和皇家科学院分别于1898年6月7日、9日和11日通过了遗嘱。这样,诺贝尔遗嘱才算正式确立。
1900年6月29日,诺贝尔基金会的章程正式确定。这一天,也正是诺贝尔基金会正式成立的日子。
多年来,诺贝尔奖评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对重大科学成就的肯定与充分重视,引导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有一个典型的例子,1979年,有三位科学家预言存在W和Z粒子。意大利科学家鲁比亚受此启发,对他的学生们说:“好吧,现在让我们来努力找到这两种粒子,然后前往斯德哥尔摩领奖。”果然,1983年他与另一位科学家一起获得了成功,1984年如愿来到了斯德哥尔摩。
布兰登教授说,在过去的近百年中,诺贝尔奖获得者群体就像是一棵茂密的“家庭之树”,前代获奖者们不断指点迷津,使得大树不断长出新的枝桠,茁壮的枝桠上又不断发出更多的嫩芽,科学之树因此而不断茂盛。
评选的第二个特点是注重基础科学的研究。1912年,瑞典科学家达伦因发明航标灯自动调节器而获得物理学奖,同时他利用多项专利注册成立公司,成了一名百万富翁。他的获奖,引发了关于诺奖评选重点的一场大争论:是否应该给拥有技术发明专利、获利甚丰者授奖?
十多年后,诺贝尔基金会有了定论:物理、化学与医学三项奖将主要授予在基础学科研究方面有重大发现的教授或实验专家。依据之一,基础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能进一步加深人类对世界的构成,对宇宙与生命的认识。譬如W和Z两种基本粒子的发现,虽不能像制造一台实用的机器那样为人类服务,但它们对人类认识自然界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依据之二,重大的技术发明固然能造福人类,但技术拥有者通过技术的推广已获巨大经济效益,近百万美元的奖金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添个数而已,可对于大学或实验室里的教授们来说,一百万可是笔大数目。
这一原则在物理学领域一直得到遵守与坚持,几乎百分之百的物理学奖得主都是大学教授或实验室里的学者,他们没有自己的实业或公司。以教授们的工资来说,如是一人独享奖金,的确相当于20年的薪水收入,仍然符合诺贝尔的初衷。在化学或医学领域,虽有一些得主也拥有自己的发明与专利,但评委会选择的也大都是学院里的研究专家。
三十多年后,在德国发生了一件更有趣的事:有两位科学家,劳厄和弗兰克,曾获得1914年和1925年的物理学奖,德国纳粹政府要没收他们的诺贝尔奖牌,他们辗转来到丹麦,请求丹麦同行、1922年物理学奖得主玻尔帮忙保存。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丹麦,受人之托的玻尔急得团团转。同在实验室工作的一位匈牙利化学家赫维西(1943年化学奖得主)帮他想了个好主意:将奖牌放入“王水”(盐酸与硝酸混合液)中,纯金奖牌便溶解了。玻尔于是将溶液瓶放在实验室架子上,来搜查的纳粹士兵果然没有发现这一秘密。战争结束后,溶液瓶里的黄金被还原后送到斯德哥尔摩,按当年的模子重新铸造,于1949年完璧归赵,当时弗兰克工作的美国芝加哥市还专门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奖牌归还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