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毒 编辑

职业病
特别提示:本站内容仅供初步参考,难免存在疏漏、错误等情况,请您核实后再引用。对于用药、诊疗等医学专业内容,建议您直接咨询医生,以免错误用药或延误病情,本站内容不构成对您的任何建议、指导。

职业中毒是指接触工业毒物的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吸收工业毒物所引起的中毒。职业病的一种。分为急性、慢性、亚急性三种。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职业中毒的种类主要有:铅、汞、、镉、铊、钒、、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砷、氯气、二、光气、氨、氧化合物、一氧化、二硫化碳、硫化、磷化氢、鳞化、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甲苯二甲苯、正乙烷、汽油、二氯乙烷中毒等50余种。职工被诊断为职业中毒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

基本信息

编辑

中文名:职业中毒

外文名:occupational poisoning

产生: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

临床表现:肌张增高、震颤麻痹

临床类型:急性、慢性、亚急性

治疗方法:对症治疗

疾病简介

编辑
职业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化学物质)。

临床类型

编辑
由于生产性毒物的毒性、接触时间和接触浓度、个体差异等因素的不同,职业中毒可分为三种类型。

1.急性中毒(acute poisoning):指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几分钟或数小时)大进入人体后所引起的中毒。如急性苯中毒等。

2.慢性中毒(chronic poisoning):指毒物少量长期进入人体后所引起的中毒。如慢性铅中毒等。

3.亚急性中毒(subacute poisoning):指发病情况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但截然分明的发病时间界限。如亚急性铅中毒。

临床表现

编辑
由于毒物本身的毒性和毒作用特点、接触剂量等各不相同,职业中毒的临床表现各异,可累及全身各个系统,出现脏器损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可损害同一靶器官而出现相同或类似症状

1.神经系统表现:慢性轻度中毒早期多有类神经症,甚至精神障碍,脱离接触后可逐渐恢复。有些毒物可损害运动神经的神经肌肉接点,产生感觉运动神经损害的周围神经病变。有的毒物可损伤锥体外系,出现肌张力增高、震颤麻痹等症状。铅、汞、窒息性气体、有机磷农药等严重中毒可引起中毒性病和脑肿。

2.呼吸系统表现:可引起气管炎、支气管炎、化学性肺炎、化学性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吸入性炎、过敏性哮喘、呼吸道肿瘤等。

3.血液系统表现:可引起造血抑制、血细胞损害、血红蛋白变性、出凝血机制障碍、急性溶血白血病、碳氧血红蛋白血症等。

4.消化系统表现:可引起口腔炎、急性肠炎、慢性中毒性肝病腹绞痛等。

5.泌尿系统表现:可引起急性中毒性肾病、慢性中毒性病、泌尿系统肿瘤、及其他中毒性泌尿系统疾病、化学性膀胱炎等。

6.循环系统表现:可引起急慢性心肌损害、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病和血异常等。

7.生殖系统表现:毒物对生殖系统的毒性作用包括对接触者本人和对其子女发育过程的不良影响,即所谓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

8.皮肤表现:可引起光敏感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职业性痤疮、皮肤黑变病等。

诊断鉴别

编辑
职业中毒是职业病中种类最多的,其诊断要符合职业病诊断的一般原则。应包括职业史、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相应的临床表现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分析,并排除非职业性因素所致的类似疾病,才能做出切合实际的诊断。

治疗原则

编辑
职业病的治疗可分为病因治疗、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三类。

急性中毒

1.现场急救:立即脱离诊断环境、去除毒物污染、及时对症处理;

2.阻止毒物继续吸收;

3.解毒和排毒:应用特效解毒药,如依地酸二等;

4.对症治疗。

慢性中毒

早诊断、早处理,脱离接触,及早应用有关特效解毒剂,及时进行合理对症治疗,适当营养和休息,促进患者康复等。

预防措施

编辑
1.根除毒物;

2.降低毒物浓度;

3.工艺、建筑布局合理;

4.做好职业卫生服务;

5.做好个人防护;

6.安全卫生管理。

上一篇 劳动能力

下一篇 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