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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毒物 编辑
中毒:poisoning,机体受毒物作用后引起一定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
职业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可引发的中毒。
剂量:给予机体的化学物的数量或与机体接触的数量。
半数致死量:能杀死一半试验总体之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游离辐射的剂量。
最大无作用剂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根据认识水平未能观察到任何对机体的损害作用的最高剂量。
最小有作用剂量:能使某项灵敏的观察指标开始出现异常变化或使机体开始出现损害作用所需的最低剂量。
(1)生产原料,如生产颜料、蓄电池使用的氧化铅、生产合成纤维、燃料使用的苯等;
(2)中间产品,如用苯和硝酸生产苯胺时,产生的硝基苯;
(3)成品,如农药厂生产的各种农药;
(4)辅助材料,如橡胶、印刷行业用作溶剂的苯和汽油;
(5)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练焦时产生的煤焦油、沥青,冶炼金属时产生的二氧化硫;
(6)夹杂物,如硫酸中混杂的坤等。
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常以气体、蒸汽、粉尘、烟和雾的形态存在并污染空气环境。如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在常温下呈气态的物质是以气体形态污染空气的。一些沸点低的物质是以蒸汽形态污染空气的,如喷漆作业中的苯、汽油、醋酸乙酯等。在喷洒农药时的药雾、喷漆时的漆雾、电镀时的铬酸雾、酸洗时的硫酸雾等,是以雾的形态污染空气的。
弄清楚生产性毒物以什么形态存在,对了解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制定预防控制措施,以及采集空气样品,测定毒物浓度都有重要意义。
浓度超标
众所周知,工作地点生产性粉尘浓度越高,对机体的危害程度也越大。因此,生产性粉尘浓度可作为一项危害程度的定量指标。鉴于厂矿企业的粉尘浓度的实测值差异范围很大,不便于表示。所以多采用粉尘浓度超标倍数表示。本标准是按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划分为几个界限进行评级的,测尘的具体要求是: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在工作地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尽量做到有代表性。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5份,然后取其超标倍数的均值表示。本标准所使用的粉尘浓度均指质量浓度。
二氧化硅含量
全国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中,约有90%以上是接触矽尘作业的。而且在全部尘肺病人中,绝大部分是矽肺病人。可见,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高低,对矽肺的发生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系指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国标将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划分为4类:①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10%;②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10%~40%;③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40%~70%;④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70%。
呼吸道
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呼吸道是最常见和主要的途径。呈气体、气溶胶等形态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其主要部位是支气管和肺泡。经呼吸道吸收的毒物吸入肺泡后,很快能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中,毒物随肺循环血液而流回心脏,然后不经过肝脏解毒,直接进入体循环而分布到全身各处。一般来讲,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越高,粉尘状毒物粒子越小,毒物在体液中的溶解度越大,经呼吸道吸收的速度就越快。
相关的主要包括气态、蒸汽、气溶胶等存在形式的毒物。气溶胶(aerosol)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固态粒子或液态小滴物质的统称,包括空气中的粉尘(0.1μm到10μm)、烟(<1μm)、雾等。
皮肤
在生产过程中,毒物经皮肤吸收而中毒者也较常见。某些毒物可透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体内。皮肤吸收的毒物一般是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液循环的。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直接吸收,如芳香族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及同系物等。个别金属如汞也可经皮肤吸收。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浓度较高时也可经皮肤进入体内。皮肤有病损时,不能被完好皮肤吸收的毒物,这时也能大量被吸收。除毒物本身的化学特性外,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与皮肤接触的面积、部位,及外界的气温、湿度等也会影响皮肤的吸收。
消化道
在生产环境中,单纯从消化道吸收而引起中毒的机会比较少见。往往是由于手被毒物污染后直接用污染的手拿食物吃,造成毒物随食物进入消化道。消化道吸收毒物的主要部位在小肠,尤其脂溶性毒物在肠内吸收较快。绝大部分由肠道吸入血循环的毒物,都将流经肝脏,一部分被解毒转化为无毒或毒性较小的物质,一部分随胆汁分泌到肠腔,随排泄物排除体外,其中少部分可被吸收。有的毒物如氰化氢,在口腔内即可被粘膜吸收。
分布
分布:毒物在吸收后,随血循环(部分随淋巴)分布到全身,当在作用点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可发生中毒。毒物在全身的分布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通过细胞膜的能力及与体内各组织的亲和力。有的通过细胞膜的能力强,分布可能相对均匀,有的通过能力差,分布则有局限性。开始毒物往往定位于血液充足或易透过其膜的组织或器官,以后缓慢地重新分布于血循环较差的部位,如铅吸收进入血流很快在血浆及红细胞之间取得平衡。
生物转化
生物转化:毒物吸收后受到体内生化过程的作用,其化学结构发生一定改变,称为毒物的生物转化(biotransformation)。其结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增毒作用于)。大多数有机毒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反应可归结为氧化、还原、水解及结合。
排出
排出的途径有多种,其中肾脏是最主要的一个途径,但是其它途径对排出一些特殊的化合物也是非常重要的,如肺排出有毒气体及蒸气,肝及胆道排出DDT和铅、锰等金属,机体各种分泌腺似乎都能排泄毒物。
蓄积
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不能完全排出,则可在体内逐渐积累,此种现象称为毒物的蓄积(accumulation)。毒物的蓄积作用是引起慢性中毒的物质基础。当毒物的蓄积部位与其靶器官一致时,则易发生慢性中毒。如有机汞化合物蓄积于脑组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若蓄积部位并非其毒作用部位时,此部位又称毒物的“储存库”(storage depot),如铅蓄积于骨骼内。在储存库内的毒物处于相对无活性状态,故认为贮存库对急性中毒具有缓冲作用。但在血浆中毒物浓度降低时,贮存库缓慢释放出毒物,这又使其成为体内毒物的来源,是构成慢性中毒发生的一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