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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说 编辑
古代小说可指由相对于现代人而言的古代人创作的小说体裁文学作品,如《西游记》,《红楼梦》等。也可指由现代人创作的,以古代社会为背景,投射现代人情感诉求的小说作品。古代小说是相对于“大道”而言,大部分是街谈巷语,带有稗官野史的印记,同时又有一定的历史根据。现在的小说多言一种规范的文体。由现代人创作的古代小说,一般可分为古代言情小说和古代武侠小说两大类。随着时代的发展,古言小说和武侠小说也衍生出了许多不同的分支题材。古言的常见题材有:宫斗文、宅斗文、穿越文、重生文、种田文等。武侠的常见题材有:武侠文、仙侠文、玄幻文、修真文、奇幻文等。
一、来自民间。所谓的“街谈巷语”,“刍荛狂夫之议”。
二、内容庞杂。民间所议,包罗万象。
三、形式短小。不单是篇幅短小,多为残丛小语式, 而且内容也是多见于“小道”、“小知”,于经世治国
的“大道”、“大知”相对。
四、雅俗共赏。“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内容大抵或托古讽时,或记古托事。托古的仿百家而浅薄,记古的近史典而谬误,包罗万象而不足推敲。
一、志怪:神、异、宣、阳等。
二、传奇:燕、真、莺、玉等。
三、杂录:世、林、言、话等。
四、丛谈:斋、溪、谷、山等。
五、辩订:鼠、鸡、暇、疑等。
六。箴规:训、范、劝、省等。
以上分类,反映出十六世纪中国学者对于古代小说的看法。
鲁迅将中国古代小说分为神怪小说、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小说、世情小说。
唐代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第一次对小说进行了分类,他将小说分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南宋的吴自牧以“说话”为基础,将小说分:“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迹变泰(发发踪参)之事。”
宋朝民间“百戏伎艺”中的“话话”分为四家:“小说、说铁骑儿、说经、讲史”。
罗烨将小说分为“烟粉、灵怪、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八类。
《红楼梦》
《三国演义》
《镜花缘》
《虞初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