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 编辑

古代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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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指的是古代的文字。在中国则特指秦以前留传下来的篆文体系的汉字,如甲骨文和金文还有蝌蚪文。古文字在历史中经历了长时间的演变,是华夏文化的结晶。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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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古文字

外文名:ancient writing

释义:古代的文字

拼音:gǔwénzì

例子:金文、蝌蚪文

文字演变:从古文到小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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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古文字

指的是古代的文字

古文:①五四以前的文言文的统称(一般不包括‘骈文’)。 ②汉代通行隶书,因此把秦以前的字体叫做古文,特指许慎《说文解字》里的古文。

字: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汉字。字符。字母。字典。字句。字里行(hAng)间。字斟句酌。

文字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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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岣嵝碑》

古文,是上古时代的文字,也是古代人民陆续造成的文字的总称

《汉书· 艺文志》尚书类后序:“古文《尚书》者,出于孔子壁中。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以其出于孔子壁中,故称“壁中书”。因漆写的笔画,头粗尾细,形似蝌蚪,故又称“蝌蚪文”。

这些古文,包括了庖羲氏所作的“龙书”,神农氏所作的“八穗书”,黄帝所作的“云书”,少昊氏所作的”鸾凤书“,帝喾所作的“仙人形书”,仓沮时代刻石

卜骨 商王武丁时期卜骨 商王武丁时期

甲骨文是见到的最早而且较系统、成熟的文字。其形成于殷商时期。较更早期的陶文及刻在甲骨上而得名。因最早发现于河南安阳小屯的殷墟里,故又称“殷墟文字。”系由清末金石文字学家王懿荣在作为中药的“龙骨”上首先发现,并确定为汉文字的。因其所刻内容为占卜、祭礼,故又称卜辞。甲骨文是用比较锐利的刀具契刻于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的,因而其特点突出,笔画以直冲的横直斜线为主,间有曲弧线。笔画瘦直,刀锋毕露。对称是甲骨文字结字的特征,如中、羊等。同时其形体不够固定,笔画有多有少,写法也有正有反,如:趾写成 或 ,虽然结字较方正整齐,但其行文程式不一,有时依刻纹路而变,而且笔画直硬,方笔居多。

此甲骨文为商代(公元前约十二——十一世纪)遗物,是中国发现最早的成熟文字。它是用刀直接刻在甲骨上的。字形大小不一,分行布白自然,疏密得当,错落有致,放逸得当,严整娟秀。刀法亦有方圆肥瘦之别,各字随物异形,纯朴和谐。

金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字体也不断地在演变。从殷商到秦统一之前的金文,就是在甲骨文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金文是器铭文的通称,古代的铜器多为钟鼎,所以也叫钟鼎文。金文笔画也比甲骨文丰富多了,大小匀称,也有了行款,并有了一定的装饰性。

金文系指铸造或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又称钟鼎文。字有凹凸之分,凹为刀刻,呈阴文,凸为先用刀刻模型,然后浇铸呈阳文。起源于殷商,盛行于周代。金文的多为记录礼典、征伐、约契等。是承甲骨文体而又有新发展的文字。其特点是笔画线条浑朴自然,结字壮美多姿,字体渐趋整齐雄伟纯朴。但因字体笔画尚未完全固定,往往一字,笔画和写法也各异可见到铸造刻有铭文的青铜器较多,浩如烟海,比较有代表性的《散氏盘》、《毛公鼎》、《虢季子白盘》等。

大盂鼎系西周康王(公元前十一世纪——公元前十世纪)时期的金文。清道光初年在陕西省郿县礼村的沟岸中出土,今在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

此鼎通高101.9厘米,口径77.8厘米,重153.5公斤,耳直对称、圆底柱足,造型端庄凝重则迄今为止出土的西周时代形制最大的著名鼎器。内壁刻铭文9行291个字,记周康王23年,在宗周向盂叙述文、武、成三位先王的立国经验和殷王亡国的教训,告诫盂应效法祖先, 忠辅佐王室,盂为感谢王命,于是铸此大鼎,以记其事。

大盂鼎为西周青铜器之重器,且铭文数多,字大,笔法方圆并用,粗细富于变化,起止锐圆因势而异,体势严谨,遹瑰隽美,流畅宏灵,行气款形齐整,纵横疏密相当,实为西周前期金文典范。散氏盘,又名矢人盘,西周厉王(公元前857~前842年)时盘器。清乾隆年间出土,旧藏乾隆府内府,台湾故宫博物院。

盘高20.6厘米,口径为54.6厘米,铭文19行357字。记矢人将田地划付散氏所订约契,故而得名。是研究西周土地制的重要资料。铭文大字,笔法、结字和章法意态恣肆,奇趣横生。字大多取横势,这与大多取纵势的铭文不同。字的重心突左突右,给人跳跃感。因而其章法上也出现了变幻多端的现象,给人以行止裕如,气象飘逸之感。为西周晚期的重要铭文资料。毛公鼎为西周宣王(公元前827~前782年)时期的金文鼎。清道光末年在陕西岐山县出土,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鼎通高53.8厘米,口径为47.9厘米,形制圆腹,足为蹄状。腹内铭文32行497字,是迄今发现的铭文最长的铜器。铭文记天下四方动乱,周王策命毛公文厝辅助王室,并赏给酒食、衣服、车及武器,仪仗等物:是研究西周历史的重要文献和实物。

铭文笔法严谨,结体劲瘦,取纵势,行气流畅磅礴,章法错落自由,实为金文中的瑰宝。 虢季子白盘是西周宣王(公元前827-前782年)时期的器皿。清道光年间在陕西省宝鸡虢川司出土,今藏中国历史博物馆。盘为长方形,长137.2厘米,高39.5厘米,宽86.2厘米,重215.3公斤,是虢季子白的洗澡具,也是迄今所发现的最大的铜盘。铭文记述了虢季子白受周王之命,征伐西北强族(即匈奴)于洛之东,因有而受到赏赐。铭文系四言韵诗,字虽大小不等,但体势优美娟秀,精巧玲珑,行款齐整,布白疏朗。在书写用笔上,落笔稍顿,收笔出锋已很明显,开启了石鼓文书体之先风,被当今书史谓之籀文。

石鼓文

石鼓文石鼓文

籀文又称石鼓文,以周宣王时的太史籀所书而得名。他在原有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因刻于石鼓上而得名,是流传最早的刻石文字,为石刻之祖。石鼓历经沧桑,南迁北移,几经辗转,文字大多剥落,字数个,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其书法特点是:书法浑厚自然,用笔园劲挺拨,结体方正,规范严谨,形体上较完备。它上承金文,下启小篆。是金文向小篆过渡的书体。籀文以《石鼓文》和《诅楚文》为代表。

石鼓文,为战国时期秦国石刻,因其形状似鼓而得名。又因其文字内容记述狩猎之事,故又名《猎碣》,也有因其地名而称《雍邑刻石》。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刻石文字。

石鼓于唐代出土于天兴三畴原(陕西宝鸡市凤翔三畴原),历以风雨沧桑,终得以保存。清高宗为更好地保护原鼓,令人仿刻了10鼓,放置于太学,现信鼓在北京国子监。

石鼓共10只,高90厘米,直径约60厘米,花岗石质,圆顶平底。每鼓分别以籀文刻四言诗一首。由于年代久远,辗转周折,石鼓上的字多已剥落,有的石鼓已一字无存。

石鼓自出土以来,历代倍受,受到历代帝王主史家、书家的重视,考证甚多,且多有拓本流传。自唐贞观以来,论书者均以石鼓为史籀笔迹。从书法的角度看,石鼓文“如金细委地,芝草团去,不烦整裁,自有奇采”(康不为语)。从所见字迹看,笔画粗细基本上致,圆活奔放,结体严谨,古茂遒朴而有逸气,为古文向小篆过渡的典范文字,被后世学篆者奉为临习正宗。

诅楚文为战国前期秦国刻石。是秦王诅咒楚文之文。详细年代及书刻、人物尚无定论。传诅楚文共三石,其一为“巫咸文”,初得于凤翔,326字。其二为“大沈厥湫文”,初得于甘肃平凉,318字。其三为“亚驼文”,为洛阳刘氏所藏。

现所见的诅楚三文均非原石,而是经后人整理摹写的。三文文体相近,向以“巫咸”为精,其笔迹超凡入妙,字法精工入微,实可与石鼓文相媲美。

大小篆

我们学过历史,都知道春秋战国时,诸侯争战,你争我夺,也造成了语言异声,文字异形,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才将文字统一为小篆。以前的甲骨文、金文呢,就称为大篆,传世的《琅邪台刻石》《泰山刻石》都是小篆的代表作。

小篆小篆

小篆又称秦篆,是秦统一后经过丞相斯整理的一种通行书体。秦统一前由于长期地域割据,“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书写形式很不一致,一字多形现象十分严重。如“羊”就有二十多种写法,给发展经济和文化交流带来极大不便。故在统一货币、车轨和度量衡制度的同时,又着推行“书同行”政策。《说文解字·叙》记“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苍天颉篇》,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毋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可见小篆系由籀文大篆沿革演变而成。李斯在籀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废除异体,而创秦篆,统一了全国的文字。这种书体更趋简化,线条园匀,字呈竖势。是中国汉字的一大进步,也是汉字发展史上一次重要的里程碑。为后来楷、隶、行、草诸书的变革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小篆有的是铸造在器上,有的刻在石碣、石碑上,从所见的实料看,秦篆一般铸造刻在铁器及度量衡器、符印、货币、诏板上。字有大有小,章法自然,结字端庄,分行布白工整,为小篆的精华和代表。其传世代表作有《秦山刻石》残部,仅存10字。另有《泰山》、《琅琊台》二石真迹拓片存世,《会稽》、《峄山》后人摹刻本传世,据传上述刻石皆为李斯所书。唐李嗣真云:“李斯小篆之精,古今绝妙。秦望诸山及皇帝玉玺,犹夫千均强弩,万石洪钟,岂徒学者之宗匠。亦是传国之贵宝。”峄山刻石俗称峄山碑,为秦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登峄山(山东邹县)所立,传为丞相李斯所书,小篆。内容前为始皇诏,144字,自“皇帝曰”以下为二世诏,计79字,字略小。二世诏刻于公元前209年。其石久佚。现所见均为后摹写,虽多失秦篆古厚的笔势,但其笔画清劲,圆转宛通,对研究篆书艺术的演变有重要价值。秦诏版为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所作,记秦始皇的颁布诏内容。其笔画劲遒,书风随意自由,大小相同,随势生姿;字间行间,时疏时密,虽不齐整,前后成趣。

古文字小篆拓片古文字小篆拓片

隶书

小篆虽然规范,看起来也漂亮,但写起来并不容易,应用时不能令人满意。人们对文字这一传播思想记录语言的工具的希望,是越方便越好,于是在小篆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字体——隶书。相传隶书的创始人是程邈,因他得罪了秦始皇,下了监狱,在狱中用了十年的工夫,整理出一套应用简便的新字体,被后人称为隶书。秦始皇很高兴,不但赦免了他的罪,还封他为御史。

到了汉代,隶书逐渐成熟,占据了主要地位,这时由于人们审美意识的提高,隶书已写得相当美观,留下了许多名碑,如《张迁碑》《石门颂》《曹全碑》等风格各异的杰作,学习隶书的最好范本。

楷书

隶书进一步演化而成为楷书,也就是我们所用的字体,它比隶书更丰富而完备。三国时期的钟繇是在楷书加工整理上有巨大贡献的人。到了唐朝,文化高度发展,书法也发展到了顶峰,出现了一大批擅长写楷书的名家.像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

草书

下面说一说草书。草书并不是在楷书出现以后才有的。“草”是初步、草率的意思。无论哪种字体写得潦草,都算草书。作为一种专门的字体,是汉代才有的。到汉末,草书才大为风行,先为章草,又为今草,最后发展为狂草,还有小草。草书种类繁多,初学者不宜学,所以在这儿也不多说了。

行书

行书行书

最后说一说行书,这是介乎楷、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产生于东汉之末。真正繁荣时期是东晋,被称为书圣的王羲之的代表作《兰亭序》就是行书。由于行书比较实用,书写比楷书更为便利,又不像草书那样难认,所以直到仍是最常用的字体。

汉字的演变,大体经历了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几个阶段。这是符合文字的发展由繁到简,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规律的。甲骨文、大篆、小篆可以合称篆书。那么,篆、隶、楷、行、草书便构成了中国书法的五种字体。汉字发展到了,楷书和行书还在应用着,而篆书、隶书、草书,特别是篆书已不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只作为一种书法艺术存在了。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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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字艺术,是借助古文字资源如碑文、器物、史实、思想、艺术、临写等方面,所进行一次艺术推广、教研、乐学、参与的形式展出。古文字资源的研究和成果,被广泛吸收和运用于哲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文字学、乃至书法篆刻以及某些技术科学等学科领域。古文字艺术的传播和推广,具有较高的社会反响和学术研究价值。

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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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能够揭示汉字的起源和构造,在幼儿识字领域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汉字中有20%左右是象形字、指事字或会意字。这三类字在,字形跟字义已经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如果溯源到古文字(甲骨文或篆书),就可以非常直观的理解,这个字为什么这么写、为什么是这个意思。举例来说,绳子吊着钟,组成了一种乐器(其实就是编钟)。

至于汉字中其他的80%,都是形声字,可以看做是形旁+声旁的组合;而形旁和声旁,一定是象形字或对其稍作变化。汉字溯源到古文字,可以更好地理解象形字、指事字等,从而更好地理解形旁和声旁,进而掌握形声字。

相关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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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汉语拼音索引的甲骨文字典第一部汉语拼音索引的甲骨文字典

清末刘鹗著的《铁云藏龟》是甲骨文的第一部字典。1903年抱残守缺斋石印出版。 1903年,刘鹗从所藏的五千余片甲骨中精选1058片,编成《铁云藏龟》共六册。原书有罗振玉和吴昌绶的序以及刘鹗的自序。

后徐中舒的《甲骨文字典》由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刘兴隆的《新编甲骨文字典》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刘星池的《甲骨文画帖字典》 由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的《甲骨文编》由中华书局出版。

第一部汉语拼音索引的甲骨文字典

王本兴所著《甲骨文字典》由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出版。自此甲骨文与现代汉语字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接轨。成为甲骨文工具书的里程碑。

甲骨文是最早的成熟的汉字系统,是世界四大古文字中有传承关系古文字。众多甲骨文学者历尽毕生精力,已辩识出甲骨文近两千个,辩识很难,经辩识后再认知则很容易。每一个小学生利用汉语拼音的索引,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认识这些甲骨文字。从而对自己一生的文字修养都有好处。汉字的基础要从甲骨文打起,而这本《甲骨文字典》则是打好汉字基础的有力工具。

该书在2011年第二十届美术图书评比中获得“金牛杯”金奖。

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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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化遗产是全国人民和海外华人华侨的迫切期望。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了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如下: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

近查各地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之文物建筑,常有弃置、拆毁、破坏情事,如:察哈尔省大同县辽代近建下华严寺的海会殿为借用之下寺坡小学拆毁;甘肃省山丹县唐、宋所建之庙宇及其中唐、宋佛像亦多为借用庙宇者所弃置损毁;湖南南岳祝融峰之上封寺近亦被全部烧毁,似此对国家保护古代文化之政策极相违背。兹特指示数点,希即令知各级人民政府严加注意遵守,为要。

一、 凡全国各地具有历史价值及有关革命史实的文物建筑,如:革命遗迹及古城廓、宫阙、关塞、堡垒、陵墓、楼台、书院、庙宇、园林、废墟、住宅、碑塔、、石刻等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内之原有附属物,均应加意保护,严禁毁坏。

二、 凡因事实需要,不得不暂时利用者,应尽量保持旧观,经常加以保护,不得堆存有容易燃烧及有爆炸性的危险物。

三、 如确有必要拆除或改建时,必须经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呈报各大行政区文教主管机关后始得动工。

四、 对以上所列文物建筑保护有功者,得由各大行政区文教主管机构予以适当之奖励。盗卖、破坏或因疏于防范而致损坏者,应予以适当之处罚。

一九五O年七月六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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