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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脉注射液 编辑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每支装25ml
1.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高热、畏寒、乏力、疼痛、面色苍白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局部皮肤反应等,有剥脱性皮炎个案报告。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胃不适、口干、口麻木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紫绀、血压升高、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心区不适等。
6.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局部麻木、抽搐、震颤、头胀、意识模糊、失眠、精神障碍等。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掌握功能主治、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不得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有效成份较多,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变质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6.对本品有过敏者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要加强临床监护。
8.本品不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9.本品需滴注前新鲜配制。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
10.临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处理遵医嘱。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3-B-2865-9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