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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人口 编辑
体育人口,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经常从事体育锻炼、健身娱乐,接受体育教育、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种社会群体。它是以体育为重要特征并具备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空间分布三个基本要素。
中文名:体育人口
性质:经常从事体育锻炼
属性: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
特征:特定类型的亚人口
当然体育人口,是指从事专业体育工作或职业从事体育训练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了国家法定的体育标准者,其中包括业余体校以上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院校的教师、学生、学校体育教师、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人民警察,以及一年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成年人等。或然体育人口,是指经过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的感召而形成的体育人口。发展体育人口的主要工作应集中于或然体育人口,也就是要将那些可能成为体育人口的人群,经过社会努力、社会控制,转化为真正的体育人口,当然体育人口在总体育人口中所含比例极少,但他们是体育工作的骨干队伍,也是转化或然体育人口的实际工作者,应发展这部分人的数量。
终身体育人口,是指那些自接受学校体育教育以来,坚持至今,并能持续到老龄的体育人群。间接体育人口,是指社会成员离开体育教育后,因种种原因离开了体育活动,中年或老年后又恢复参加活动的体育人群。
主动体育人口,是指树立了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对体育运动和身体娱乐产生了浓厚兴趣,自觉主动坚持体育活动的人群,被动体育人口,是指出于某种社会压力被迫进入或在特定环境下被卷入体育中来的参加者。
由于学校体育、武装力量体育和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参与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稳定性,这些体育人口的群体与相应的总群体区别不大,可视为当然体育人口。而社会体育中,体育人口与总群体之间的差异存在着管理学和社会学意义,即对社会体育管理水平和制约人们体育参与的社会因素的评价,也存在着对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体育价值观念的判断,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确定体育人口时主要在社会体育领域内进行。
体育运动的教学、科研、新闻、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与体育的关系十分密切,但是其中也确有一部分人不是实质性体育人口。但这部分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大,对他们的忽略不影响统计结果。
下棋、打牌、钓鱼等类活动中,被采用的体育手段不多,身体活动性不明显,增强体质的作用尚待进一步探讨,因此在本研究中暂不将仅以这类活动作为体育参与的人列为实质性体育人口。
由于决定体育人口的参数比较多,如参与者自身的初始健康状况、年龄性别、选择活动的方式、活动频度(即每周锻炼的次数)、每次活动时间、活动时的负荷强度、活动后的实际健身效果等等,因此制定一个客观、科学又便于操作、统计的统一判定标准非常困难。
* 每周身体活动频度3次(含3次)以上;
* 每次身体活动时间30分钟以上;
* 每次身体活动强度中等程度以上。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体育人口的发展呈日益增加的趋势。体育人口中的主动体育人口、实质性体育人口和终身体育人口也呈增加的趋势。发展社会体育的重要任务就是增加体育人口、增加自觉参与、不间断参与和终身参与的高质量的体育人口。
* 1996年我国有33.26%的16岁以上的人参加了至少一次体育活动,66.74%的成年人一次体育活动都没有参加。
* 以上参加体育活动者中有部分人参加了体育比赛和表演,占成年人总数的23.05%。参加次数以1至3次者居多。
* 在1996年33.26%的体育活动参加者中,参加活动的频度是比较高的,有84.46%的人每周至少有一次活动,其中49.54%的人达到了体育人口的评价标准。
* 在每次锻炼达到30分钟以上的占96.01%,且每周3次以上者中,锻炼的运动负荷强度在中等以上者为15.46%。因此可以认为1996年我国16岁以上的人口中,达到体育人口判定标准的人口比例是15.46%,约为1.40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