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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北属时期 编辑
越南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时北属),又称“中国封建郡县时代”,是指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时期。越南(古称交州或交趾等)被中国统治始于秦汉时期,直到五代十国时期才走向独立。由于中间存在较短时间的中断,故历史学家将10世纪以前中国对越南的统治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第一次北属时期(前214年-40年)、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和第三次北属时期(603年–939年)。在五代十国时越南从中国独立后又过了几百年,越南再次短暂被中国的明朝所统治,称为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共20年。此后越南再也未被中国统治过。
中文名:越南北属时期
别名:中国封建郡县时代
含 义:指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时期
赵佗
越南第一次北属时期是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一个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关于其开始时间,主要有三种说法:公元前214年。中国学者多持此说。如张笑梅、郭振铎认为公元前214年秦平百越后所置三郡中的象郡包含了越南北部和中部,故主张公元前214年起越南历史进入“中国封建郡县时代”或“北属封建郡县时期”。
公元前179年。现代越南官方持此说。越南政府认为越南被中国统治始于传说中的瓯雒国被南越国灭亡,即“公元前2世纪,瓯雒国被侵略并兼并于北方强盛汉族封建帝制”。关于瓯雒国灭亡的具体时间,越南学者认为是在公元前179年。 因此越南政府机构网站中均将“北属时期”的上限设定为公元前179年。
公元前111年,此为传统说法,即汉灭南越、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的时间。如越南已故学者陈仲金持此说。
前111年,西汉攻灭南越国后,在南越设置九郡:南海郡、合浦郡、苍梧郡、郁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其中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于今越南北部和中部。
为了便于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汉廷非常关注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的统治。在前1世纪时,汉朝在交趾等郡的统治十分宽松,雒越的君长在自己的部族里依旧保持着他们世袭的权力。然而在公元1世纪后,汉朝执行同化政策,鼓励越人与汉人通婚,并加强了税收,将越南直接置于汉朝统治之下。公元40年(东汉建武十六年),交趾郡爆发了由征氏姐妹领导的起义,第一次北属时期结束。
伏波将军马援
越南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2)是越南历史上一段被中国统治的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公元40年,在征氏姐妹的领导下,交州爆发了反汉的起义。43年,汉伏波将军马援领兵平叛,杀死二征。交州重归汉朝管辖,第二次北属时期开始。
在这一时期,今越南地区曾先后被置于东汉、交州士氏政权、东吴、曹魏、晋朝、刘宋、南齐、南梁的统治之下。541年,交州爆发了李贲起义。544年,李贲称帝,建立万春国政权,标志着第二北属时期的结束。
明成祖朱棣
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另亦有称为“第四次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4)或“属明时期”(越南语:Thời thuộc Minh),是越南(安南)被中国明朝永乐、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统治的历史时期,共20年,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在此一期间,明朝消灭越南胡朝,改称越南为“交址”(又作“交阯”及“交趾”,当时国境相当于现今的中部及北部),扫平意图恢复陈朝统治的后陈朝势力,建立起府、州、县的中央直辖方式,采取移风易俗及推行儒学教化的政策。但明朝的统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变,尤以蓝山豪族黎利最具影响力,并于抗明十年战争(1418年─1427年)后结束属明时期。后世历史学家,如中国的郭振铎、张笑梅,指出明朝占领越南之举实属“非正义”,不过该时期里,中越两国的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对越南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