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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勋章 编辑
友谊勋章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是中国国家对外最高荣誉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2018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首次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俄罗斯总统普京颁授“友谊勋章”。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为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举行“友谊勋章”颁授仪式。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女,泰国)、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坦桑尼亚)、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女,俄罗斯)、让-皮埃尔·拉法兰(法国)、伊莎白·柯鲁克(女,加拿大)“友谊勋章”。2020年11月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决定授予诺罗敦·莫尼列·西哈努克(女,柬埔寨)“友谊勋章”。2022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当地时间2024年7月5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在杜尚别总统府举行隆重授勋仪式,向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颁授“友谊勋章”。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16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授予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为国家最高荣誉。设立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旨在通过树立中外友谊典范,向世界传递友谊和平、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护卫下的友谊勋章
“友谊勋章”设计细节
授勋日期 | 姓名 | 国籍 | 获奖时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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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 | 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 | 俄罗斯 | 俄罗斯总统 |
2019年4月28日 | 努尔苏丹·阿比舍维奇·纳扎尔巴耶夫 | 哈萨克斯坦 | 哈萨克斯坦前总统 |
2019年9月17日 | 劳尔·卡斯特罗·鲁斯 | 古巴 | 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古巴前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 |
玛哈扎克里·诗琳通 | 泰国 | 泰国公主 | |
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 | 坦桑尼亚 | 坦桑尼亚前总理 | |
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 | 俄罗斯 | 俄中友协第一副主席 | |
让-皮埃尔·拉法兰 | 法国 | 法国前总理 | |
伊莎白·柯鲁克 | 加拿大 | 加拿大教育家 | |
2020年11月6日 | 诺罗敦·莫尼列·西哈努克 | 柬埔寨 | 柬埔寨太后 |
2022年10月31日 | 阮富仲 | 越南 | 越共中央总书记 |
2024年7月5日 | 埃莫马利·拉赫蒙 | 塔吉克斯坦 | 塔吉克斯坦总统 |
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获授“友谊勋章”

劳尔·卡斯特罗·鲁斯

“友谊勋章”获得者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发言

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

让-皮埃尔·拉法兰获授“友谊勋章”

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获授“友谊勋章”

伊莎白·柯鲁克获授“友谊勋章”

诺罗敦·莫尼列·西哈努克获友谊勋章

阮富仲获授“友谊勋章”